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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常识

11年前 [01-02 15:30 周三]

 责任心的发展特点

幼儿责任心的发展是一个由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从外在的责任要求开始,逐渐内化为一种自身的内在品质。我国学者陈会昌把责任心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强制性责任水平。此时幼儿把某一任务的责任看成是毫无疑问、必须去完成的,但并不理解责任的意义。他们重视的是成人的外在要求和标准。如“老师让我们这样做的”、“不做老师会批评的”、“老师让我们做的,就必须得做,不做就是不听老师的话”等等。强制性责任水平一般在小班幼儿较多见。
  第二阶段是半理解责任水平。表现在幼儿逐渐摆脱了成人权威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基于对责任的理解,基于责任对他人、集体、社会的重要性而作出判断。但这种理解尚不全面、深刻,还没有成为信念。半理解责任水平是幼儿的责任心从外部标准向内部价值标准转化的一个必经阶段。
  第三阶段是原则的责任水平。这种水平幼儿基本上摆脱了对成人权威的畏惧,不仅估计到不负责任的后果,而且还考虑到它的间接、长远的影响。这时,个体的责任心已内化为自身的价值标准,不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部分大班幼儿可具有此种水平,如“这样做是应该的,不然的话玩具会乱的”、“自己的事应该自己做。”

◎责任心的表现形式

  根据学者庞丽娟、姜勇等人的研究,幼儿的责任心有6种表现形式:

·自我责任心。对与自身有关的事情比如对自己的生活、游戏、学习、行为等负责。比如,懂得自己的玩具要收拾,自己刷牙洗脸、穿衣戴帽,管理好自己的东西。

·任务责任心。对自己的任务负责。包括自己提出的任务,或成人交代的任务。比如知道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帮妈妈做点家务活,完成爸爸交代的去小店买东西的任务。

·承诺责任心。对自己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要努力去做到,不能言而无信,答应的事不做或者完不成任务。比如,答应了在周一把借来的故事书还给小朋友。

·他人责任心。对他人的生活、学习、行为、状况等负责。比如对他人委托或交办的事认真去完成;邀同伴一起出游,会为同伴的人身安全及其财物等着想。

·集体责任心。对集体的事情负责。比如有的孩子轮到他做值日,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让班级评上先进班集体,愿意自觉地遵守纪律。

·过失责任心。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敢于承认,不说谎,能主动承担,不逃避。比如把借别人的书弄丢了,愿意想方设法补偿。

幼儿责任心的发展随年龄增长而提高,过失责任心是67岁的发展关键期,而其他责任心是45岁发展的关键期。任务责任心、自我责任心、承诺责任心是3~6岁幼儿责任心的主要表现形式,他人责任心、集体责任心、过失责任心是其次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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