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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的成长经历 

12年前 [06-20 18:26 周一]

马克·吐温的成长经历 

马克·吐温,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

他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小镇费罗里达。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是本镇的法官,有4个孩子,马克·吐温排行老三。克莱门斯法官很受人尊敬,但收入微薄。
  萨姆(即马克·吐温,家里人叫他萨姆)4岁时,全家迁居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巴尔小镇。童年生活中的一些趣事日后被马克·吐温写进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用白灰浆粉刷木板围墙的故事:一个周末,喜欢钓鱼游泳、好做恶作剧的萨姆同3个小伙伴逃学玩耍。回到家,母亲惩罚萨姆粉刷约有30码长、比他头顶还高、正对街面的围墙。尽管很不情愿,萨姆却若无其事地费力刷墙,像是画家在完成一幅伟大作品似的。别的孩子路过,觉得怪有趣,都想一试身手,可他却故弄玄虚,对他们解释:母亲对粉刷这围墙很讲究,“1000个孩子,也许2000个里面也找不出一个能使她满意的哩”。于是孩子们纷纷向他许诺,赠给他许多小玩意儿以交换刷墙这一差事,仿佛那是世上最体面的壮举。这样,半个上午,围墙就刷上了三层白浆,而且萨姆还大有所获,收到了许多礼物:口琴、独眼小猫、刀把儿等等。马克·吐温借用汤姆的话写道:“这世界原本不空虚。他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大法则,可自己还未意识到——那就是,如果要使一个大人或小孩去干一件他非常想干的事不可,只需设法使这件事不那么容易得手就成。”

萨姆常到有20名黑奴的约翰姨父家的农庄去玩。姨父温和善良,极有幽默感,不虐待黑奴,但却像当时多数有产者一样,他也不能容忍让黑奴获得自由。在这儿,萨姆同一个叫丹尼尔大叔的黑奴交上了好朋友,马克·吐温非常尊敬、热爱老黑奴丹尼尔大叔。他向丹尼尔大叔提出许多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圣经》故事,比如“所罗门王有一后宫,为什么会有一百万个女人”等等(这件事写进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丹尼尔大叔勤劳、善良,他很爱孩子,经常绘声绘色地给小马克·吐温讲许多神奇、美妙的故事;还喜欢唱一些优美动听的歌曲给马克·吐温听。他对奴隶的境遇极为同情,幼小的心灵里早就滋长了反奴主义,主张人人平等的***启蒙思想。这些都给幼年的马克·吐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丹尼尔大叔在一起,他受到了美的熏陶,激发了他对文学的兴趣,为他日后从事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
  最令马克·吐温兴奋的是和丹尼尔大叔一起去奇妙的大森林打猎。在打猎中,他学会了林中生活;他弄清了蛇和火鸡、鹿和鹰的不同习性。他还明白了各种花草的生长规律。在大森林中,他生活得自由而快乐。这些都是他从那个永远得不到自由的老黑奴——丹尼尔大叔那里学到的。每当到了大森林里,他紧紧跟在丹尼尔大叔的身旁,悉心观察丹尼尔大叔的举动,并不停地向丹尼尔大叔询问自己所不懂的一切自然知识。
  有一次,在一棵大树底下,他采到了一个漂亮的大蘑菇。他高兴万分地送到了丹尼尔大叔面前,并兴奋地嚷道:“多好的大蘑菇啊!”丹尼尔大叔笑着对他说:“最漂亮的蘑菇往往都是有毒的,这同人一样,坏人经常用花言巧语掩饰自己,孩子,要当心啊!”马克·吐温牢牢记住了丹尼尔大叔的话,他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明白了生活的艰难——他更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他和丹尼尔大叔成了亲密的朋友,马克·吐温对丹尼尔大叔的深情厚谊,促使他给这个老黑奴一个迟到的礼物——马克·吐温在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的时候,在作品中为那个正直、善良、真诚的黑奴恢复了自由。当然,那是现实中并未发生的事。
  和丹尼尔大叔在一起,马克·吐温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他欢乐的童年。
  马克·吐温12岁时,父亲逝世了,从此他就离开了他讨厌的学校。父亲的永别,使年幼的马克·吐温极为悲伤,开始对自己的调皮错误感到内疚。不久,家里人把他送到密苏里的一间印刷厂里当排字工人,希望他能在此学点学问,挣点钱。一天下午,他在汉尼巴尔街上漫步时,捡到了一张被风刮起的废纸。这件事,对他后来的生涯起了极大的影响。这张纸是历史书上掉下来的一页,上面讲的是15世纪初期法国巾帼英雄琼达克的部分生平,谈到她在鲁昂森林里被捕的情况。琼达克的不幸,深深地触动了年仅14岁的马克·吐温的幼小心灵。琼达克是什么人?他不知道。他从未听老师讲过她的故事,但是他非常敬佩这位女英雄。此后,他读遍了所有有关这位女杰的书,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活动。46年后,他写了《忆琼达克》一文。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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