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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普惠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权威资料)

13年前 [06-18 06:44 周五]
2010年06月17日 09:25公益时报

民政部官员称将建立普惠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我国每年有5000万留守儿童,2700万流动儿童散居各处。每年由于意外伤害致死致残的儿童高达80万人。儿童福利管理分散于民政部、教育部、妇联以及司法等众多部门和人民群体中,目前尚未成立专门的全国统管儿童福利的机构,客观上使儿童福利行政管理处于‘虚化’状态。”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论坛暨《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发布会上,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尚晓援教授直言,目前我国仍然缺乏独立的国家儿童福利体系,儿童福利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呼吁将儿童福利列为“十二五”专项规划,设立专门的国家儿童福利局。

目前我国缺乏独立的儿童福利体系

儿童福利是国家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北师大社会政策研究所和联合国儿基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指出,在我国广义的儿童福利是由国家和社会为所有儿童普遍提供的、旨在保证儿童正常生活和尽可能全面健康发展的资金和服务;狭义的儿童福利则是指政府和社会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各种支持、保护和补偿性服务。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政策相对分散和混乱,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独立、专项的国家儿童福利体系,成为我国儿童福利系统面临的根本挑战。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和财政支持方面,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还存在很大缺陷。福利政策报告指出,目前我国还缺乏一部统一的《儿童福利法》,而英国、瑞典、挪威、台湾、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则早在上个世纪就先后出台了儿童福利专门法案,并成立了儿童福利局等专司机构。

在财政支持方面,我国政府系统内对弱势儿童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和资金渠道尚不畅通。以孤儿救助为例,中央财政并没有此类的专项资金,孤残儿童的生活和成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政府的主导责任在有些方面不够强化,我们调查的有些儿童福利院政府的支出和慈善支出的比重,差不多政府占到48%,慈善组织给儿童福利院的支出超过了政府的支出。”尚晓援介绍说。

儿童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福利政策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服务面临三大转变。一是服务对象正从福利院内扩大到福利院外;二是服务质量从一般的照料、养育到全面系统的照料、养育;三是照料周期从养育延长到就业。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国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加起来有七百多万,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处在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时期。

“我们体现对这些儿童的福利,首先要建立贫困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使贫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能够有所保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宋文珍处长表示,我国过去的福利制度只限于孤儿和残疾儿童,现在要倡导扩大儿童福利的范围,加快补缺型的儿童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的转变。

宋文珍指出,儿童福利体系要倡导包括儿童医疗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福利体系。

“目前我国的儿童医疗保险是国家拿一部分,自己拿一部分,还只是满足儿童一个基本的大病的医保。很多地方儿童的门诊不能报销,等于现在基本的儿童医疗保险有门槛。另外支付是有限额的,北京能够支付到十几万,一些边远的地方个别地方只能支付到两三万,这个保障还是不够的。另外儿童的大病的保险和救助,也是我们需要突破的。”

在贫困儿童扶助方面,目前我国一般是通过低保来进行帮扶,因为低保标准太低,儿童吃低保产生出了很多不良的后果。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发布会上指出,要将儿童福利的工作内容,从福利机构扩展到社区,也就是从机构内扩展到整个社会,现在首先要从孤儿下手,要“把所有的孤儿纳入到了政府的工作范围,纳入到了社会福利的范围。”

王振耀透露,中国将建立起普惠型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散在家的孤儿,每个月将可以得到600元的养育金,这一措施有望在近期启动。 “儿童优先”原则健全福利体系与会的多名官员和学者指出,要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来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应将儿童福利纳入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

不同于其他群体,儿童需要被关注的是现在和将来,必须遵循及早入手、预防为主的上游干预原则。同时任何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都需要有放眼与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视角,制定儿童福利专项规划。

据尚晓援介绍,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但是发展纲要不同于专项规划,在具体财政投入与资金保障、管理体制与机制、服务项目细节制定等问题方面,还没有形成具体方案。

尽快在全国普及儿童大病救助的福利制度和残障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也显得尤为重要。据了解,儿童大病保险每年只需要五十元,就能为12种大病保险,最高可以报销十万元,具有非常现实的推广价值。与会专家还建议,对残障儿童根据不同的残障等级,向重残儿童的家庭发放生活津贴。

在儿童福利工作者上,从实际需求看,我国目前儿童福利工作者队伍客观上需要十万名以上甚至更大规模,但是目前的现状是我国儿童福利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水平较低。儿童福利职工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儿童制度的强弱。因此要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力度。

以“儿童优先”原则健全福利体系更要在诸多细节上体现:推广对单亲家庭和所有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对于单亲家庭儿童也应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健全儿童教育系统,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儿童教育专业;在城乡社区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提供活动和阅读场所;改善儿童成长环境的人文关怀,确保儿童安全;重视家长教育,强化家庭支持政策,促进家长与孩子的良性互动。

呼吁设立国家儿童福利局

儿童作为弱势群体,面临着各种伤害和威胁,儿童安全保障亟待加强。福利政策报告中显示,在5—14岁年龄段的儿童死亡案例中,超过60%是伤害和事故造成的。其中,意外伤害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全国每年约有4000万中小学生遭到意外伤害。

此外,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网络伤害以及其他等环境污染造成的伤害也不容忽视,2010年3月以来我国接连发生了一系列的校园杀童事件,更是引发了社会警醒。

尚晓援指出我国当前的儿童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儿童行政管理分散在民政部、教育部、妇联以及民间团体多个部门,缺乏专门的儿童行政管理机构,儿童管理处于“虚化”状态。

福利政策报告中指出,从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看,我国缺乏统一儿童福利管理机构的局面亟待改善。“美国早在1909年就在联邦政府设立了美国儿童局;日本有儿童和家庭局;印度在1985年人均GDP仅仅1000美元时,就成立了妇女与儿童发展司;我国台湾地区在1999年也成立了内政部儿童司。从现阶段发展水平看,我国缺乏统一儿童福利管理机构的局面有待改善。”

尚晓援呼吁,设立专门的国家儿童福利局,对全国儿童福利事业进行统一管理。“一方面避免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弊端;另一方面能够真正为儿童群体的福利进行具体规划,落实各项具体政策。”

              编辑           陈应俊

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0_06/17/163174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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