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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热评 15岁花季少女自杀错在学生自主管理吗?

14年前 [04-28 16:20 周三]
 一个15岁上初中的花季少女投渠自杀了,匆匆的带走了她的生命,也带走了她的全部梦想,更给她的亲人留下了无尽的悲伤,无论什么原因,这都是一个令人心碎的结局。那么这又是怎样一个人间悲剧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这则新闻。
  据广西新闻网4月26日报道,雷梦佳死于4月7日上午10时许。而在10时以前,雷梦佳被全班多数同学投票赶出了学校。全班投票的起因是雷梦佳犯了错。4月6日,雷梦佳和同年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班主任周老师在4月7日组织全体同学投票。投票之前,周老师让雷梦佳先回避,然后让全班同学就雷梦佳严重违反班纪班规的现象做了一个测评。测评是道选择题:是留下来给她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让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结果对雷梦佳不利。26个同学选择让她回家接受教育一周,12个同学选择再给她一次机会。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周老师给雷梦佳母亲朱女士打电话,让她把孩子领走。对于老师的决定,朱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反对”,但当她赶到学校时,却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
  “雷梦佳生命就此结束!爸、妈,对不起,你们的恩情来世再报!辉辉,来世再做好朋友!”4月7日,在学校附近黄河渠边的青石板上留下三句遗言后,投渠自杀;雷梦佳的父亲雷先生告诉记者,4月10日,是雷梦佳的15岁生日,去年生日,她还请几个要好的朋友,撮了一顿以示庆祝。但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好朋友和父母的祝福,不知道她在另一个世界是否过得快乐?雷先生说,雷梦佳平常性格很开朗,没有心理疾患。学习成绩在班里也不错,爱好文学,班主任老师平常对她也不错。老师如果是打她一顿,她也不会投河,关键是民主投票,伤了孩子自尊。
  面对突发事故,当事学校和老师声称,学校在搞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班上有规定,对犯错误的同学,学生要民主评议。也就是说这次对犯错的同学如何处理而进行投票,正是体现自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出事后社会反响很大,以至于李校长说,雷梦佳出事后,周老师就被教育局领导批评了,包括自己也被停职,目前自己是代理校长,眼下全校48名老师,人人自危,不敢管学生了。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面临崩溃。
  “老师人人自危,不敢管学生了,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面临崩溃”,这或许也真实的反映出了当前一些所谓的教育工作者们面对已经不合时宜的教育体制的一种困惑和无奈,当然更反映出教育者在对教育无所适从的同时,一种手足无措和自我逃避,要么对学生乱管,要么就“人人自危、面临崩溃”后不敢管了,这倒让人感到很奇怪。
  我们先不说那些惊慌失措的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先来看社会的反应,我看大多数媒体几乎都在将花季少女自杀的责任归于所谓的学生自主管理,纷纷指责学校不应该将处置学生的权利交给其它学生,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没有资格,有律师也说了,让一群未成年人决定另外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是荒唐和不负责的行为,由此来剥夺孩子一周的教育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似乎学校正在试验的民主评议、自主管理才是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或许这种说法也有它的道理,毕竟是15岁女孩自己班上的同学投票赶走了她,正是同学的选择直接伤害了她,按她父亲的说法:雷梦佳平常性格很开朗,没有心理疾患。学习成绩在班里也不错,爱好文学,班主任老师平常对她也不错。老师如果是打她一顿,她也不会投河,关键是民主投票,伤了孩子自尊。
  可见确实是因为“民主投票,伤了孩子自尊”,但或许我们认真想一想,这真的是自主管理惹出的祸吗?是自主管理导致的孩子自尊受损吗?我并不这么看;从一些细节上,我们知道,事实上真正造成这一悲剧后果的原因是这个班的班主任完全错误的理解和实施了一次无关于自主管理的“自主管理”,班主任理解出来的自主管理竟然成了让她的学生按照她提出的两个并不合理的选择进行投票,而且我们不能排除老师对参与投票的学生是否作了心理暗示,试问,班主任提出“是留下来给她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让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这两个测评选择是在让学生自主管理吗?根本不是,因为选项中涉及到老师根本就没有资格决定让学生停课一周,这个选项是老师提出来的,并非学生,学生此时此刻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学生或许以为老师就是让他们投票赶雷梦佳回家,或者说这件事首先错在老师用错误的方式、错误的设置了不正确的选项,搞了一次能够想象到会伤害雷梦佳自尊心的所谓学生自主管理,这是学生在自主管理吗?根本不是,而是老师,是班主任在变相管理,只是由学生投票的方式来体现了班主任的意志而已,是学校和老师们在并不真正理解什么是学生自主管理内涵的情况下,作出的南辕北辙的自主管理。
  我理解的学生自主管理,应该是在有班上学生触犯了校规纪律后,由老师组织学生包括犯错的学生一起进行讨论、帮助和教育,共同提出应对方案和防止措施,当然还包括其它一些并非纪律上的班级事物,都可以交给学生们自主进行讨论和管理,学生自主管理并非洪水猛兽,世界各国早已有之,就按公开的媒体报道显示,学生自主管理在很多学校都已实行。三年前,漯河市一小学,为鼓励学生自主管理,设立了校长助理制度,小学生代替校长,检查校纪,对学生进行管理,受到了家长和老师的普遍好评。而焦作市沁阳市教育局2008年开始取消小学生家庭作业,让学生在业余时间自主管理自己,家长也很满意。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曾撰文说,自主管理是为学生预备种种机会,使学生能够组织起来,养成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曾经说过:“自我教育需要有非常重要而强有力的促进因素——自尊心、自我尊重感、上进心……”郑州市教育学会会长陈明魁认为,西霞院初级中学采用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方式,来进行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如此南辕北辙的行为,不能和自主管理画等号。所以说学生自主管理本身并没有错,而是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根本就不理解也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学生自主管理”。
  为什么说这个学校会出这种悲剧,其实从出事后他们的表现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学校自己存在管理上不可失掉的责任,却故作可怜的声称“眼下全校48名老师,人人自危,不敢管学生了。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面临崩溃”,要么说象李校长推托的“县教育局曾开过研讨会,要求推广学生自主管理,没想到周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却出了这事”,县教育局要求推广学生自主管理有错吗?从推广素质教育、培养民主意识的层面上来说,这并不违反教育体制改革的初衷,也符合时代的潮流,教育局并不会要求老师扭曲式实施南辕北辙的自主管理,西霞院初级中学采用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方式,来进行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造成严重伤害了15岁女孩的自尊心的严重后果,怪不得那些被误导了的学生。可怜的15岁女孩在那一时刻意识到了,她的同学和老师已经抛弃了她,她幼稚的心灵感到了空前的孤独和痛苦,这也绝不是一些冷血的看客所言“女孩心理素质太差”,因为每一个人都需要温暖,都希望得尊严,何况一个仅仅15岁的女孩。
  所以15岁花季少女自杀的悲剧并非学生自主管理的错,错就错在一些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本身素质太低,甚至根本不懂得真正的教育学,不懂得未成年人的心理,尤其不能理解在目前社会经济环境下,独生子女多,自尊心强,90后孩子们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特点也迥异于过去年代,动辄责怪或指责孩子们的不是,指责家长的失职或归罪于社会的不良影响,这些因素固然也有,但老师指使一群学生投票孤立并赶走自己群体中的一个同学、这种采用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学生自主管理,绝对是教育者的错。
 
 
链接:
河南洛阳 孟津15岁少女被全班同学投票赶走投河自尽
 
 
河南孟津  被“全班学生投票”停课一周 初二女生跳渠自杀

          u/9361/archives/2010/20104179327.html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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