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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 单身父亲欲4万元卖掉4岁儿子

14年前 [03-16 06:18 周二]
 
2010年03月16日 05:48钱江晚报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平湖坊间流传着一件事:有位外来打工的单身父亲,春节期间妻子抛夫弃子跑了,他自己收入不高,觉得儿子是“累赘”,竟想出价4万元把4岁的儿子卖给他人。昨天,记者到平湖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欲将儿子卖掉的男子姓陈,今年26岁,贵州人,到平湖打工已有些年头。今年春节,陈某的妻子扔下丈夫和儿子消失了。独立抚养儿子还要上班挣钱的陈某,他感觉儿子是个“累赘”,与其让儿子和自己一起受苦,还不如把他“送”给别人抚养。但因为抚养儿子,自己也投入了不少心血,总要收回点“成本费”。陈某向厂里的同事说,谁要肯出4万元,他愿意“转让”儿子。

据闻,当地还真有几对不能生育的夫妇上门去买,不过因为价格问题,一时还没有谈拢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嘉兴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姓律师。他表示,陈某有工作能力,虽然收入低,但尚有能力抚养儿子,他这种因嫌儿子是个累赘而“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属于遗弃罪。而且如果陈某真的把儿子卖掉了,那就更严重了,属于拐卖人口,按照相关法律,是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还要处罚金,此外,不但陈某要受法律的制裁,买方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昨天,记者将张律师的话转述给了陈某,陈某在得知自己“卖”儿子的行为属非法以后,他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文化程度低,他的确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现在他知道了,以后就是自己苦点,也会把这个孩子养大,再也不卖了。

本报通讯员 河风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1003/0316_343_1577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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