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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17岁少年寻刺激强奸9岁女童获刑一年半

14年前 [07-08 08:58 周三]
 
http://news.QQ.com  2009年07月08日03: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王薇)17岁少年小峰(化名)一时冲动,将9岁女童强奸。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峰有期徒刑一年半。

       小峰是湖南来京少年,现年17岁,租住在延庆县。他的家人在朝阳区做生意,无暇照顾他。

检方指控,4月15日傍晚,小峰尾随9岁女童菲菲(化名)回家。双方走到延庆县某小区的楼道平台处时,小峰将菲菲强奸。其间,听到有人上楼,小峰慌乱爬到6楼躲避。菲菲回家告诉家人后,其家人将躲在楼上的小峰扭送派出所。

庭审中,小峰承认自己寻刺激“犯了错”。他的家人则自愿补偿菲菲5000元。法庭认为,小峰的行为本应从重处罚,鉴于他还是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做出上述减轻判决。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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