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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为改行做劫匪练胆杀害7岁男童

14年前 [06-26 07:22 周五]
 
http://news.QQ.com  2009年06月26日01:22   海峡都市报  魏柳菁 

本报记者 魏柳菁

本报讯 决定不再做小偷,而是要去抢劫,德化人陈海金为了练胆,竟残忍地杀害了邻居家7岁的男童。昨日,遵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泉州中级法院将陈海金等一批罪犯押赴刑场,执行决。

        陈海金,23岁。此前一直以偷盗为生,2006年1月,在浔中镇一废品收购点偷得现金1.6万元,他便认为专干偷盗没出息,准备抢劫。在他看来,抢和偷是两回事,做“大事”要先练胆。于是,他准备了砍刀、布条等作案工具,制定了杀人计划,把目光盯向学生。

同年4月3日早晨,陈海金潜伏在德化浔中镇乐桃村小学生必经之路的一栋废弃老屋,本想拦路强奸女学生,可由于女生大多结伴同行,一直无法下手。

直到当天下午1点多,看到以前邻居家的小男孩小亮(化名)单独路过,他编造了要送小礼物的谎言,将年仅7岁的小亮骗入老屋一间堆放稻草的房间内。

不知情的小亮一进屋,陈海金就一把将其按倒在地,骑在小亮的肚子上,一手捂住小亮的口鼻,一手勒住小亮的颈部,直到小亮无力挣扎。之后,陈海金还不罢休,又拿出随身携带的红布条,死死勒住小亮的脖子,直到布条断裂。丧心病狂的陈海金随后又用砍刀连续切割小亮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案发后,陈海金并未立即逃离。第二天又跑到德化三班镇一村民家中偷走2万元现金,现场不慎遗留下作案的砍刀,这才露出马脚。

4月9日,陈海金被抓获。法院认为,陈海金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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