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实习生 黄亚丽 通讯员 崔娟娟 云鹤)没钱上网咋办?抢!就在网吧,17岁男孩一天抢了十几个人。昨日,来自睢县的张龙(化名)为自己的冲动埋了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郁闷的张龙就天天泡在网吧,但很快花光了身上的钱。咋办呢?张龙想到一个好办法——抢!他长的身高马大,打算抢同在网吧上网的瘦弱男孩。
2月11日13时许,张龙动手了,他来到惠济区某村的一家黑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小孩小明(化名)叫至网吧厕所内,恶狠狠地索要钱财。小明害怕挨打,乖乖掏出了身上带的钱。第一次得手,张龙心里很高兴。随后,他逐个将正在该网吧上网的王某、李某、张某等十几个男孩叫至网吧厕所内,挥拳威胁,一天之内,张龙抢了223元。
被抢的十几个男孩中,有一个报了警。当天,正在网吧上网的张龙被民警控制。随后,因涉嫌抢劫罪,张龙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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