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偷"的自述
——中小学生心声之五
老师:
我因偷窃受到学校的处分,这不仅是我的耻辱,还给我们班抹了黑。老师,我的偷窃行为,开始完全是出于一时的气恼和冲动,并不是真想占便宜。起因是这样的:一天,您上课发作业本时,我想跟同座的同学开个玩笑,趁他不注意将他的作业本藏进了我的书桌。没想到这个同学发现作业本不见后也不问我一声,便大声叫起来: “我的作业本被人偷了!”他这一叫,把我吓蒙了,不知怎么办才好。您接着就宣布:“偷别人的作业本最缺德、最可耻!谁偷了赶快还出来,不然查出来就要严肃处理!”您的话,使我更紧张了。我想下课后悄悄将作业本放进这位同学的书桌。可是,只见您用目光在全班扫视了几周,不见有人“坦白”,便宣布由班委挨个搜查。不一会儿,一个班委从我书桌里查出了他的作业本。您和全班同学的眼睛全盯着我,我顿时成了无耻的小偷,真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能钻进去。
“老师,我、我不是想偷……”
“不是想偷?”您不容许我解释,打断我的话质问,“那本子为什么跑到你书桌里去了?是它长了腿吗?”
您的话,引得全班哄堂大笑,许多人向我投来鄙视的目光。顿时,我便产生了报复的念头:您说我是小偷,那就等着瞧吧,反正我这块脸不要了!一星期以后,等人们对我的注意和议论少了,我便趁全班同学到球场上上体育课之机,溜进教室把所有人的水笔拿走;又到您的宿舍撬开窗子,拿走了几样东西……。我把拿到的东西悄悄卖掉,得到五十多块钱,这一来,我尝到偷的甜头,真正产生了偷的念头,接连偷了几次都很顺利,胆子就越来越大,从校内偷到校外,终于被学校和派出所的人发现,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偷。现在,学校给我处分,我毫无怨言,是罪有应得。只希望同学们能从我身上吸取教训,不要象我一样,因一时气恼和冲动去干错误的事情。我体会到,一个人做了第一次错事后,就很容易做第二次、第三次……。所以,要把住“第一次”这个关。
你不争气的学生
评语:这封信所叙述的情况是极其少见的,但确实是一个初中生坦诚的心声。他在信的结尾强调,给老师写信的目的,只是希望其他同学能从他的身上吸取教训。其实,谁读了这封信都会意识到,应该从他身上吸取教训的何止是他的同学,当然还有他的老师。他之所以没把这一点写出来,也许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或是怀有某种疑虑。
俗话说,树怕剥皮,人怕伤心。对于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讲,最伤其心的,恐拍就是老师主观武断地把根本不存在的错误强加在他们身上,并且当众宣布,使他们蒙受羞辱而抬不起头来。
青少年的上进心、自尊心象刚出土的嫩芽,十分柔弱,经受不起打击和摧残。教师应以无限的爱心和责任感加以精心保护和培养。一个学生上进心、自尊心的强弱,对其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上进心、自尊心较强的学生,一般也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教师的教育作用也只有在这样的学生身上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相反,对于一个缺少上进心、自尊心的学生,任何教育都难以奏效。从这个角度讲,教师对学生的教育,首先是激发学生的上进心、自尊心,并使之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写信的同学之所以成为“名副其实的小偷”,就是从丧失上进心与自尊心开始的。而学生上进心、自尊心的丧失,在很多情况下,又是由教师教育方式的失误引起。
“偷窃”是一个十分敏感、最容易刺伤人的心灵、损害人的尊严的字眼。教师如果轻率地给一个学生戴上“小偷”的帽子,就等于将其上进心、自尊心置于耻辱之地,任人践踏和羞辱。上进心和自尊心被践踏的学生,不但会产生学坏的念头,会对周围的人还会产生仇恨心理,以至造成无可改变的悲剧。
教师掌握着对学生的教育权和评价权,这个“权”运用得好,会成为鼓舞学生的力量;运用不好,则会成为压在学生心上的沉重的巨石。因此,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一定要公正、合情、合理。要用发展的眼光把学生想得好处些,评价得高些,而不可因成见而把学生往坏处想,不要有意无意地贬低了学生,更不能把莫须有的过错强加给学生。
在学校里,.学生丢失东西的事是偶有发生的。对于这种事,教师一定要冷处理,千万不要大张旗鼓地搞检举、搜查,更不能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对一般的微小失窃事件,在班上泛泛地进行道德纪律的教育即可,不要对学生进行追查。即使有了确凿的证据证明某学生有偷窃行为,也应从爱护关心学生出发,耐心进行个别教育,尽可能不把问题公开化,不流露对学生的不信任、无信心的情绪。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故意安排曾犯过偷盗行为的学生去邮局为学校取公款的事,对我们应该很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