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前言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五”期间,省及各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创建了家庭教育工作督导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者等4支队伍,建立健全了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组织网络;延伸了工作领域,创办了企业家长学校、新市民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工作呈现多元化、特色化、现代化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家庭教育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为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积极创新家庭教育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城乡互动、亲子互动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我省家庭教育实践,较好地完成了全国、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也应当看到,我省家庭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家庭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各级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还不能满足广大家长的实际需要;城乡、地区间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均衡;对特殊群体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还不够;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充分应用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和改进。
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客观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提升我省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特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加快家庭教育工作进程,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不断满足和服务于广大家长的需求,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家庭教育知识全面普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协调的机制基本建立,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和谐发展,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1、提升家庭教育理念,全面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进一步扩大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面,拓宽家庭教育指导渠道,加大现代传媒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庭教育理念。力争至2010年,县以上各级媒体开设家庭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省和13个市全部成立网上家长学校,开通网站;全省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8%。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发展。在巩固已有家长学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创建工作,在全省基本解决“以会代校”现象,切实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加快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推广社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到2010年,全省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建有家长学校的比例达到100%;80%的城镇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3、重视农村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努力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化发展。加大对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在农村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到2010年,全省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站率达70%。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举办针对性强的家庭教育讲座和个别辅导,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满足不同群体家长的需求。
4、加大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开发和辐射力度,不断扩大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的受益面。加大优秀家长学校的评定和表彰力度,积极推动争创家庭教育示范县、示范乡镇活动。同时,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借助现代传媒,不断扩大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的受益面。五年内,在现有基础上,新创建10个家庭教育示范县;100个家庭教育示范乡镇;500所优秀家长学校。
5、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应用推广,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水平。依托全省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广泛发动专家开展前瞻性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特别要注重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加强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省、市家教会定期确立家庭教育指导研究课题,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论文和调研成果评选交流活动,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6、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家庭教育工作基础。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队伍包括指导工作管理者、指导教师、研究专家、基层辅导员队伍。到2010年,努力建设并形成拥有良好素质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者队伍、充足稳定的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的专家队伍、专兼职结合的基层辅导员队伍。五年内,千名家长学校负责人接受省级家庭教育工作培训。
四、具体措施
(一)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省家庭教育工作在省家长学校总校的指导下开展,各成员单位共同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家庭教育的牵头工作,县以上妇联、教育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家庭教育工作,建立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家庭教育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2、明确部门职责。家庭教育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妇联组织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在文明办的指导下,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整体规划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中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注重发挥学校家长学校在社区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当地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负责新婚夫妇、孕妇学校和儿童保健的指导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的作用,加强对优生优育、青春期教育、科学育儿的咨询与指导;妇联、民政部门、关工委共同做好社区和乡村家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要特别关注流动人口家庭、单亲家庭、特困家庭的家庭教育工作。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相关数据及资料统计。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合力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的环境。
3、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家庭教育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例会、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督查调研、评比表彰、监测评估等制度,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全省每两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工作会议,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家庭教育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1、大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要将指导服务家长与家长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紧密结合,按照《江苏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各级优秀家长学校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全面推进农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农村家庭教育工作是家庭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妇联、关工委等要密切配合,依托自身组织优势,大力推进农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村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专兼职人员,吸纳所在地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人员、优秀家长和周边学校的校长参加,成立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家教知识讲座和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村,要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3、加大现代传媒家长学校建设力度。省和各地要继续办好广播、电视、报刊家长学校,积极开办家长喜闻乐见的家庭教育专题节目,加大家庭教育宣传报道力度,确保播出(刊出)时间和质量。要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信息及时、覆盖面广、便于互动沟通的优势,加大各级网上家长学校的创建力度,为广大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交流、指导和服务平台。
(三) 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
1、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继续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围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主题,依托各级各类家庭教育阵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城乡互动、亲子互动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使家庭教育工作内容更丰富、更生动、更贴近实际。要广泛借助“百万家长读书活动”、“百万亲子道德实践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载体,引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育儿方法,提高家长的受教育率和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把现代家庭教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建设。要积极吸纳教育、心理、法律、卫生保健等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充实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教育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充实家庭教育讲师团人才库,各级家教讲师团要实现师资联网、资源共享,广泛组织家庭教育巡回报告会,以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家庭教育实践。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全面更新家庭教育指导者的专业知识,促进家教工作指导水平的提高。
(四)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应用
1、加强整体规划和规范管理。下发家庭教育“十一五”课题研究指南,设立省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对家庭教育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完善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社会化运行机制,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强对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做好课题的选题、审查、指导、结题工作,采用项目管理的办法,加强对家庭教育研究工作的规范管理。
2、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及有关家庭教育专业机构的人才优势,通过合作研究等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基层队伍的研究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研究工作机制。省、市要再建一批教科研水平高、辐射力强的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大力推广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以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科学指导广大家长。
3、大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各级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和研究机构要深入实际,针对家庭教育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高层论坛,进行一些深层次、实效性的研究。要加强省内外、国内外的家庭教育研讨交流工作,争取更多的省际、国际交流,宣传推广我省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五、监测评估
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总体框架,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人口计生委、省关工委共同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省妇联负责评估的牵头协调工作。
各市要制定当地的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年度执行计划。
监测评估实行自评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各市每年按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各系统对家庭教育评估要纳入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之中。
在《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执行的中期和终期,由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对部分市的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抽查,形成评估报告,报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家长学校总校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