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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降低负刑年龄
[ 2008-6-21 21:51:00 | By: 咸水 ]
 

 

    据《羊城晚报》6月10日报道,“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正从依附型转向独立型了。”日前,记者从广州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年会上了解到,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年龄趋于低龄化,14岁至16岁为犯罪的高峰年龄段,团伙犯罪明显,涉案未成年人多为外来人口。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薛志英认为,以往未成年人往往与成年人合伙作案,起帮助或辅助作用,但现在外来未成年人因为过早流入社会,已经能够在犯罪中 “独当一面”,不但提议犯罪、物色目标并直接实施犯罪,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方式由“依附型”向“独立型”发展。如17周岁的杜某某犯罪团伙不但有“老大”,还有“军师”负责出谋划策、教新来的同伙如何犯罪,还有“财务”负责管理犯罪所得,并有计划地将一部分犯罪所得的钱财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对此,有法律专家指出,应当突破现有的国家未成年人刑法体系,将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对其中即将成年且犯有极其严重罪行的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死刑;加大对未成年人涉黑团伙的打击力度,创立对未成年涉黑团伙犯罪的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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