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月经初潮来临,父母都在外打工只有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看到孙女发育了,觉得不好说,只说“裤子弄脏了,去换换吧。”然后打电话给在外打工的女孩妈妈,妈妈回头打电话给女儿,也只说了一句:“以后不能随便让男孩碰的。”
第二个月,女孩的月经没来,女孩提心吊胆,去医院检查,结果是阳性,认定女孩有孕了,女孩的委屈和迷惘无处诉说,因为她也以为真的有了小孩。最后选择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喝了药,结果被救起,在医院,灌肠治疗后,月经又来了,于是家人讨论起是医院的责任还是学校教育的失职,并扬言要赔偿精神损失,那么,除了学校和医院的失职,还有谁之过呢?难道是女孩?还是女孩的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