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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原罪感的来源(之二)

16年前 [05-28 11:01 周四]

原罪感的来源

----根据孙瑞雪视频讲座编写

 

不同的家庭教养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效果。

渲泄型

家长之间在吵架之中是没有感觉的,家长自身被情绪完全控制了,此时情绪是他生命的全部,孩子在旁边是很害怕的,到了家外,一般有暴力的行为,用以常渲泄他的压力。(往外的渲泄:往外投射是指把自己的动机、想法、态度和欲望投射到别人或外界的事物上的一种方式,因投射出去的往往是自己内心遭受压抑的东西。)

 如果你爱你的孩子,就请解决你的问题。家长有时候并不能完全解决好自己的问题,那就是命运,就是家长自身成长过程中的“先天不足”,我们在利用我们的孩子的弱小和孩子身上訇然的爱力,来掠夺孩子的能量。

 听起来很严重,我们来自生命的压力很大,冲孩子渲泄,是很容易的事,在渲泄的过程中,我们就从孩子那里拿到东西。我们没有办法找别人渲泄,而孩子则是因为不愿看到自己的父母痛苦的状态,总是慷慨地奉献自己的爱,屈从于父母肆虐的掠夺。

我们经常看到父母在孩子面前是很放纵的,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爱孩子,就要学会解决自己的问题。

 

替代型

母亲的痛诉,令孩子背负母亲的痛苦,以及上一代人的悲哀,导致的问题:

1、孩子过早地承担了超出心理承受能力的家庭责任,注意力放在了责任和劳作,产生了“凡是我都用责任,都是我的错”的扭曲心理,一种未老先衰的生命状态,沉重的心理负担。

2、巨大的负罪感和补偿心理,巨大的心理投射,将父母的命运投射到自己,永远背负,心理有巨大的冲突和内在挣扎。

3、无法与任何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因为早年的付出,将来他的人生极易产生怨恨与宿命感,一有失落,就会游戏人生。

尤其是男人,他永远会觉得:我妈妈一辈子受了很多苦,我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他不能把“孝顺”跟“自我的需要”做很好的协调,这个挣扎成为一个心理障碍,无论他做什么,吃、穿、住、行之中都会有一份对父母的负罪感。

所以,家长能让孩子做他自己而成长,这就是爱。如果家长让孩子一生都服从于自己的想法以及要求,那是很惨的事情,因为每个生命本来应该按自身的方式生存和发展。他就应该“活”他,我应该“活”我,我让他活我之时,我就把一个生命淹没掉了。这样的做法对一个家族来讲是很悲惨的。

男人的幸福何在呢?从外表来看,某人很有现实的成就,但如果走进其内心,就会发现他还住在那种挣扎之中没有出来,这种伤害要远远大于别的伤害,因此,我们不能用物化的方式来给幸福命名,或是做出一个判断,幸福不可能锁在有钱人的屋子里。

 

 

间谍型

导致的问题:

1、人生充满期望,渴望占有;

2、对一切失去兴趣,探索欲、好奇心被放弃,生命无目的,迷失,神游;

3、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好冲动;

4、没有安全意识,对生活的世界充满恐惧感、强烈的逆反心理、破坏心理。

 

知识灌输型

导致的问题:

1、孩子所接受的信息与生活脱节,神游;

2、丧失思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差,永远只会说“我不知道”;

3、仇恨情绪,因为所学的知识解决了他的问题;

4、孩子自我认知与发展的过程被破坏,透支孩子的知能、思维混乱,爱说教。

 

 

这就是人性何以丑陋的根源,是一代代人之间传袭着某种习惯,并把它当成民族的特色加以保护。在中国,每个家庭中都存着或大或小的局限,极少有自由自在成长的生命。中国儒家文化,在选择孝行天下之时,便把生命的自由成长否定掉了,难道是必然的代价吗?而在西方,那种伦理的弱化、人性自私的状态,也令人感到极其汗颜的难受。难道没有第三种有创意的可持续发展的成长方式了吗?我们应取同理心,换位思考,而体验孝心,却不能因此只有孝心没有自己。百善孝为先,是我们取舍的结果,而不是生命发展之必然。u/lqx001/archives/2009/2009213215152.html [歌飞]晓岩整理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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