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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现象(二)

16年前 [02-17 18:48 周日]

关注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现象
防止未成人滑向犯罪边缘
杨君丽(梅兰)

    当我问及刚满16周岁却已辍学一年的犯罪嫌疑人W辍学的原因时,他告诉我,自己在学校经常被同学欺负,因曾招惹过“校园帮”里的混混,长期陷于随时都可能在校内或校外被报复伤害和追打的恐惧中,无法安心学习。曾求助过学校德育处和公安机关,但都未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特别是德育处主任答应再发生类似校园斗殴事件,直接去找他,但得到的却是一如继往地“通知家长将孩子领回”的处理结果,因此他不再信任学校。并在不信任父母也得不到父母的信任和帮助的情况下,得到了社会上所谓“社会青年”的仗义保护,使他感受到和这些“混混”们在一起比在学校和家庭都更安全和踏实,于是,“不想上学”、“离家出走”的愿望直致行动导致他彻底与学校告别,辍学成了“社会少年”。平时基本都是与和他一样退学、或被学校除名及无业的“社会青年”呆在一起。他告诉我周围和他一样退学的孩子其实很多,大都有过离家出走的经历,开始父母还到处找,后来也就不管了。

    抢劫的最初动意来自年龄大的犯罪嫌疑人Y,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很好,父母对他十分溺爱,养成好逸恶劳、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父母不当的经济卡压治理方式导致其与父母的冲突日益升级,也曾多次采取离家出走方式在网吧过夜。此案案发之前,他因再次离家出走,没钱想钱花的欲望再次膨胀……于是找到年龄小、朋友多的“社会少年”W商议实施抢劫的计划。

    我曾在开庭审理的“法庭教育”程序中向Y发问:“作为一名在校学生,如此迫切需要钱,甚至不惜抢劫犯罪来获取,究竟为什么?”他沉默了一下,很快回答我:“为了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买衣服、上网吧、和朋友一起吃饭……就是想过一种自由的生活。”他的回答令我和法官、公诉人及辩护律师都感到吃惊。当我质问他:“当初期望通过抢劫的方式过自由生活的美好愿望和感受与现在在法庭上的感受一样吗?后悔吗?”他迅速低下头继而是连连摇头……

    一个如此简单幼稚而愚蠢的想法,就能驱使一个未成年孩子为了三、五十元钱的利益,采取抢劫、甚至可能杀人灭口的动机孤注一掷,就如同他们在网络暴力游戏中一样为所欲为、天马行空……。

    我曾经多次到网吧对迷恋网络游戏的未成年孩子进行过观察,那些孩子个个专心致志、紧张兴奋和痴迷的状态以及冷不丁暴发出的几声粗俗的无所顾忌的叫骂声使我有种绝望的感觉——真不愿相信越来越多孩子的潜能在这里似乎得到了最大的开发,越来越多的孩子不惜用欺骗手段伤害辛勤养育自己的父母和关爱自己的老师来这里寻求归属感,以至彻夜不归、通宵达旦……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辩护律师李红告诉我,近年来,她代理过多起未成年人犯罪、甚至杀人灭口案件,多数是偷窃、抢劫和故意伤害。犯罪当事人大多是丧失了学习兴趣、失去或即将失去父母和学校监管的“80后”。他们多数都有过与父母或校方发生冲突后离家(离校)出走、甚至泡在网吧的经历。为了满足自我享乐和在网吧寻求暴力游戏的快感,从家里偷到家外、从小偷小摸发展到抢劫、盗窃、殴斗或肓目参与团伙犯罪行动中,不计后果,不管金额多少,不顾一切,唯利是图。他们犯罪的经过和动机都惊人地相似。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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