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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0%以上少年犯祸起家庭教育缺失

16年前 [05-28 19:57 周一]
   来源: 劳动报
        家庭被人称之为避风的港湾。其实家庭也是孩子成长的港湾。上海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沈光军副所长通过多年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缺失是最主要的因素。据他统计,今年1至5月,在管教收押的未成年犯中,因家庭教育缺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占了50%以上;22%的重刑犯因为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而犯罪。其中,在单亲家庭中生活的占了15%,女犯中54%来自于单亲家庭。六一将临,记者在少管所采写了两个因为家庭教育缺失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故事,希望能引起父母的重视,想一想:我尽到了教育的责任吗? 
 
        与后母关系不和

       少年火烧自家房屋

        林东,18岁,初二时辍学,因纵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林东已经在少管所里度过了2轮春夏秋冬。坐在记者面前的林东,目光清澈、笑容羞涩,十足的邻家男孩,很难将他和纵火犯这个名词联系起来。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东诉说起了自己的故事。童年的回忆对于林东,不是色彩斑斓的,铭记更多的是父母的争吵。林东上初中时,吵骂声消失了,因为父母离婚了。林东被判给了父亲,很快父亲又为他找来了一个新妈妈,同时到来的还有一个4岁的小妹妹。

       由于父亲长期在外面忙,面对现在的家,林东心中有的只是陌生感。在林东看来,新妈妈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对于林东的衣食起居毫不关心。据林东回忆,晚上当他回到家后,新妈妈留给他的只有冷饭剩菜,新鲜的牛奶和水果全被“藏”了起来,邻居的闲言闲语让林东越发不想再回到这个冰冷的家中。此后,不知不觉染上坏习惯的林东开始逃课,初中二年级他干脆辍学了。没多久,林东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缓期4年执行。但,这并没有让林东有所悔悟,他依旧早出晚归,与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

        林东告诉记者,让他心灰意冷的还有父亲在处理他与后母沟通问题上所表现出的软弱,这也让林东内心的憎恨感与日俱增。每当林东将内心的不满告诉父亲时,父亲除了沉默就是叹气,这让年仅16岁的林东完全失去了对父亲的信任和依赖。此后,林东再也不愿意将内心的想法告诉父亲。

        前年过年前,父亲因为工作忙无法回家,便给后母一些生活费,并关照她给儿子买一套新衣服。但是,后母并没有带上林东,而是领着女儿去商场买回好多新衣服,里面没有一件是林东的。林东积压在心中的怒火终于燃烧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了心头,“烧掉它,因为我再也不要回到这个冰冷的家了。”短短几分钟,林东家的2间房间被烧成了灰烬……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少年犯面对父母:“你们是心在坐牢”

       小超,17岁,因为两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我在里面坐牢,你们在外边坐牢,我是身体坐牢,你们是心在坐牢。”法庭上面对短暂相见的父母,17岁的小超突然说出了让一直哭泣的母亲伤心欲绝的话……

       小超上初二时,因为父亲外遇,父母离婚了。小超知道这个消息后,傻了。虽然父母经常吵架,母亲也很少顾家,但还有一个家。现在家没有了,他该怎么办?奶奶安慰他说,“只要你好好念书,考上重点高中,爸爸和妈妈就会回来的。”小超相信了奶奶说的话,于是非常努力地读书,以高分考取了区重点中学。但是,小超一直期盼的父母破镜重圆的情景已经变得不可能了———父亲和母亲分别有了自己的爱人。小超感觉被人骗了,爸爸、妈妈、奶奶都骗了他。

        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小超自暴自弃。上学已经没有了意义,他开始逃学,整天窝在网吧,不久结识了一些不良的朋友。钱用完了,小超就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去偷。事情败露后,因为他还未成年,警方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由父亲把他领回了家。忙着打工的父亲,此时依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是对他放之任之。小超和妈妈一起生活,但父亲没有把孩子的事情告诉妈妈。而妈妈呢,每天不是忙着打麻将,就是和男朋友约会。此时的小超早已不上学了,妈妈也不闻不问。因为恨,小超以作弄妈妈的男友为乐趣,看到他再也不来了,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高兴。妈妈的男友先后被他作弄走了两个。

        男友离开后,妈妈才意识到还有个儿子,在生活上开始无微不至地关心他。可是,好景不长,这段被小超称为最快乐的日子只维持了8个月。之后,妈妈又开始没日没夜地打麻将。小超也回到网吧,继续以前的日子。没钱了,再去偷,再被抓,这次他被判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判刑后不久,先前的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小超,这时他意识到问题严重了。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结果小超被取消了缓刑,开始在上海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少年犯罪的衍变

       罪种多样化年龄低幼化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者就是俗称的“少年犯”。记者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本市每年要审理2000件左右的少年犯案件,少年犯正逐渐向犯罪种类多样化、年龄低幼化衍变。

       以往,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小偷小摸、流氓滋事、打架斗殴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而且犯罪动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近年来,少年犯的犯罪种类逐渐增多,而且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动机明确,本市已陆续发生少年犯抢劫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由于计算机的普及,近年来通过网络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盗取网上银行账户的“少年黑客”越来越多。

        统计数据显示,以前少年犯的年龄大多超过17岁,接近法律定义的少年犯上限18周岁,而如今少年犯呈现年龄下降趋势,15、16岁的少年犯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无限接近于法律定义的少年犯下限14周岁。

       根据刑法规定,16周岁至18周岁的少年犯负完全刑事责任,即只要这一年龄段的少年犯触犯了刑法,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14周岁至16周岁的少年犯负相对刑事责任,只有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犯罪行为,才负刑事责任。

包璐影 吴蓉 徐进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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