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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教育的概念

15年前 [09-04 12:33 周四]

回归教育的概念 (The Concept of Recurrent Education) (1)

 

 

  

 

回归教育的理论基础是:在迅疾变迁的社会中,学习不仅是少数特殊人物的终身需要,而且是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需要。在本文开始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回归教育的概念同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及继续学习等概念之间的关系。

学习教育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学习是生物界的根本特征,它是生存与进化的必要条件。从积累知识、应用知识的具体含义来看,人类的学习不仅在学校中进行,同时也在家庭及工作环境中进行;总之,凡是人们从具体中抽象出一般,然后设想出一定的象征来代表这一般概念,使之能适用于其他情形、并能为其他人们所接受的一切地方,人们都在学习。

教育是一种有组织有安排的学习,它被限制在一种刻意创造出的环境中。这并不一定就是一种机构式的或学校式的环境,诚然,学校确实代表着有意识的正规学习环境的典型。但是教育又是以从其它活动中脱离出来为条件的,它要求有一个在古典意义上所说的经院和一个人为创造的组织结构,在其中人们获得知识、能力、观点和技能。

在本文所讨论的范围中,终身学习的含义更为精确,因为它强调:人们需要加强对客观环境的适应能力――通过不断储入与处理新信息、通过新观念的形成、通过发展立场观点和技能,这些因素在当今迅疾变迁的社会中比在以往相对稳定的社会中更显得越愈不可或缺。这个学习过程并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情景或环境。但是,由于教育必须排斥其它活动或与其它活动保持一定距离,不可想象它是个持续性的无间断的过程。永久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并不能确切地表达其中含意,因为它们都没有说清楚终身教育的机会究竟有几多,这种机会与终身学习的相互影响又如何。

回归教育的概念 (2)

 

回归教育的范围                       

 

为了不断适应新情况,为了提高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人们终生都需要吸取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本文正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用回归教育的概念来阐述学习教育之间的关系。

教育为学习提供了组织条件,使学生能从中获取新知识,并把在非组织形式的学习环境中获得的事实与经验进行检验与归纳。主要由于科技的发展,现代社会变得日益错综复杂,于是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偶然性的,非正规的终身学习目前亟需由有意识的,正规的终身学习来取代。回归教育的目的正是为这类学习提供机会。在回归教育与其它社会活动情景间的相互转换中,人们在其它社会活动中所获得的偶然性学习经验的重要性是得到明确承认的。这种转换的目的是使每个个人能正确估量自己所积累的经验,将它置于一般环境中,联系自己的个人生活,诸如他的教育、个人事业的发展、他的社会关系、政治观点――总之,联系一切他在社会中担任的形形色色的角色,然后进行检验。

成人教育在回归教育的范畴中也必须占有一席之地。在许多发达国家中,成人教育的概念是牢牢扎根于文化传统与民俗传统的,它历来与工人阶级介入文化生活的权利相关。在发展中国家,尽管一向强调成人教育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扫盲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键内容之一,但事实上,那儿成人教育的进展始终与扫盲运动休戚相关。志愿协作者的踊跃热情与积极性使成人教育得益不少。成人教育经常以一种自发的方式发展,它缺少公众的支持,只得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人力物力,挖掘使用那些志愿的无报酬的、非职业性的半脱产教师师资。在校址选择、时间安排与师资来源方面,成人教育已适应了教育对象的需要并使教育对象切实有机会经常参与课程的计划与安排工作。

从上述情况,我们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在制定回归教育的计划之前,作为先决条件,须仔细地估价学生从成人教育中所获得的经验。成人教育的非机构化组织形式也许正蕴含着某些回归教育体制的原型。

第二个结论:――关于这个结论本文还将在另一章中展开——目前还没有能与成人教育相平行的回归教育体系。这种情况将引起另外一种双重性的复合体系,而这种双重性体系将引起大量的浪费,这同人们希冀的新教育战略的根本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回归教育的概念 (3)

 

在教育的多种形式中,另一个领域是在职培训:包括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以工作为重点的教育以工作为中心的教育。为满足这类教育计划的需要,工业界与政府当局构成了一个声势赫赫的网状组织以提供各方面的援助。这种援助主要由私人控制,其宗旨是使技术岗位上的工人能提高专业能力。这种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它能适应工业的具体需要,大量弥补正规教育体系在这方面的不足。

涉及到如何在机构化教育体系(其中以对年轻人的教育为主)与非正规教育(包括在职培训)之间进行角色的主次分配问题时,必须先作一点说明,以免误解。曽有人争辩说,大部分与工作有关的教育或培训都是在工作期间提供的,而不是在正规的学校体系中提供的,正规学校体系的地位事实上已降低到仅仅为学生初次步入劳动力市场的水平出具证明而已。考虑到人们在一生中必须那样频繁地改换工作,上述情况并不足为奇。选择新工作同样也已成为人们的终身需要,在职培训或其它非正规教育向成人提供了工作所需要的新资历或更高水平,这样就使人们有可能变动工作(或是直向变动——向上晋升;或是横向变动——改换工种)。

对于成人教育、在职培训,或更广泛地说,对于一切非正规的职业训练,鉴于它们在整个回归教育体系中的位置,下列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即:它们必须是一个协调的教育计划中同等重要的各不同构成部分。要达到这个原则,必须为教育服务的完整性而创立一个结构上,组织上,计划上,政策上都是完整而内涵丰富的系统。

因此,回归教育的设想直接涉及到整个义务教育或基础教育以后的教育,间接涉及到义务教育或基础教育。当今成人教育的作用与功能,同工作培训与劳动力市场培训一样,都将在这个完整而内涵丰富的系统中确立它的定义。

如上所述,回归教育与义务教育或基础教育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回归教育的原则是在学校与其它社会活动间的相互转换,但是这种转换——例如从基础教育或义务教育的完成转换到其它活动——只有在学校教育的最后几年中确实使学生在进一步接受教育与工作之间选择已有了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完成。

这个复杂庞大的回归教育战略并不独占首位而排斥多种机构与多种教育规划。相反,在教育目标、方针规划、师资建设、入学标准与毕业标准的适当修正等方面,它意味着一个多方协调的联合政策体系。

如果将回归教育设想中的全部含意仅仅描绘为一种与传统教育截然不同的对教育前景的狂热的新设想,那将是错误的。就回归教育所提倡的教育的永久性或终身性方面而言,它同其它教育类型所提倡的内容并无太大区别。本文认为,回归教育的设想,其创新之意在于以下三方面:

1、它强调回归教育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战略,即为完成终身教育必须树立循环回归的、转换的原则。

2、它强调应该将回归教育的战略同经济政策、社会政策与劳动力市场政策联系起来。

3、它特别强调改变现行的正规教育体系,促使教育体系重新结构,以贯彻人的一生须不断在教育与其它形式的学习中间进行转换的原则。

学习中间进行转换的原则。

在许多国家中,现存的政治结构与行政管理结构都不适宜于确立这样一个长期战略的任务。至于正规学校体系,公立教育制与私立教育制的并存总的来说已不再妨碍一个庞大完整的教育政策的制定。但是在许多国家中,教育政策制定中那种分割的行政责任制依然存在,例如,农业学校和职业学校只向农业部汇报工作,医疗卫生教育机构只向卫生部作工作汇报。

相反,非正规教育方面的情况,在许多国家中却更混乱。在欧洲,只有极少数国家将制定成人教育计划的责任(如师资的挖掘、教育计划质量的监管等等)直接或间接地派给政府教育行政机构。

在大部分其它欧洲国家,成人教育中只有某些部分是由政府行政机构控制的,并且是间接控制(主要通过国家投资或其它政府组织投资的方式)。它们通常是社会事务部或文化事务部的责任而不是教育部的责任。其它方面,如函授教育和私人授课,政府正越来越不加关注,据说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但它们事实上完全没有被纳入政府的教育计划之中。

在在职培训方面,情形又很不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在职培训是由行业组织起来、在行业中进行的。在大部分欧洲国家,行业建立了它自己的培训设施、培训计划和培训标准,与政府毫无关系。在英国,在职培训的大部分和重要部分都委托给高于中学程度的教育机构,并由法令授予政府一定的控制权来管理调节这类教育。

然而总的来说,为了完成完整的回归教育政策的原则,在法律和政治行政方面须作一些重要的修改。

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情况又同上述国家中有所不同。一方面,制定全国教育计划的观点只被部分接受,联邦政府干预教育的政策原则主要是为了弥补其它各级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中的不足和同国家利益有直接关系的某些方面的不妥(例如人权平等问题和与此有关的补偿计划问题)。在另一方面,正规教育与成人教育的非正规的各种形式之间的隔阂远不如在欧洲那样严重,高于中学程度的教育机构一般都提供各种类型的学分制课程作为它们教育计划的一部分。大学与学院也比欧洲的高等学府更愿意开设各类课程来满足经济部门或私人消费者所反映的具体需求。

但是,这种正规的中学后教育体系与非正规教育之间的结合并不意味着一种统一完整的政策。据说,在美国,成人教育规划还不是各成人教育组织的主要目的。事实上,成人教育规划是那样次要,以至于在为成人教育提供课程的积极性与教育机构的尊严(应该说是基金的获取)之间,出现了主次颠倒的局面。

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中,与工作有关的成人教育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肯定。它们的政策和经验当然与特定的政治背景有关,但是指导这些国家将教育制度直接服务于新生的社会制度的某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其它国家。

 

本文译自《回归教育——终身学习战略》一书第一章。该书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中的教育研究与革新中心出版于一九七三年。

                                                                                                                         ——译者注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505618072_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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