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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当代重构(五)

15年前 [09-04 11:55 周四]

三、孝文化当代重构的原则、路径与方法

 

    重构孝文化,重在建设。要坚持正确的原则,在理论上与时俱进,不断建构;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方法。

(一)重构孝文化的原则

1古今中外孝文化融合原则

文化融合是人类文化进步的重要形式。重构孝文化,离不开传统孝文化、当代中国代际伦理文化、西方代际伦理文化的互动与融合。西方文化中虽然没有“孝”、“孝文化”等范畴,但却有着丰富的、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充满足异数的代际伦理文化。从19世纪末以来,中国传统孝文化受到质疑和批判,以家庭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以老人为本位还是以儿童为本位,置重应在过去还是应在将来,是父主子从、父为子天还是父子平等,是施恩报恩还是友爱亲密,传统孝文化与西方代际家庭伦理文化相互激荡、冲突互融。而马克思主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平等互助、集体主义以及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思想和观念,也对孝文化的当代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但是也要看到,当代孝文化正处于形成过程中。它对于传统孝文化和西方代际家庭伦理文化的精华的吸收和糟粕的排泄都还不够,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贯彻也不充分。特别是由于一度对传统文化的偏激态度和“左”的观念的影响,总体上我们对于传统孝文化批判重于继承,破坏重于建设。这就造成当前代际家庭伦理文化中一些光怪陆离、斑驳杂陈的现象,如子代从孝传统中获得单边解放,而父代却有义务强化的趋势;亲情在淡化,代沟在加深,但子女对父母的要求却在加强;冷落、歧视、虐待老人与溺爱、娇养小孩并存;迷信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超生游击队与丁克家庭并存……归根结蒂,这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尚未完成,所以孝文化的重构也远远未竟其功。因此,继续综摄融合古今中外孝文化(代际伦理文化)之长,是当代重构孝文化应坚持的首要原则。

但是综摄古今中外孝文化之长,不是搞“大拼盘”、“大杂烩”,各种孝文化资源并非处于并列杂陈的位置。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当代孝文化的灵魂,博大深厚的传统孝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孝文化的坚实土壤,与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的西方伦理文化中的先进元素,是我们可以着力攻玉的“他山之石”。“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综合创新”应是我们重构孝文化综合的方法论原则。

2.三个层面孝文化良性互动原则

一个社会的文化,依其地位和主体可以划分为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文化中都包含着孝文化。

当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取代儒家文化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孝文化当然不再可能像古代社会一样成为文化的核心。但是主流文化要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必须增强其亲和力、说服力和创造力,克服其单调的、概念化的、说教式的弊病。因而必须继承和弘扬传统孝文化的民族性、人民性的精华,并总结借鉴传统孝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有效地重塑当代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文化心理。事实上,社会主义文化已经部分吸收了传统孝文化,如赡养父母、父母子女的双向扶养、尊老爱幼等观念和规范,但迄今为止这种吸收还是谨小慎微的、小脚女人式的。其思想症结在于纠缠于姓“社”与姓“封”的问题。实际上,人类文化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文化应是对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融汇,因此,我们应该更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传统孝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来源,大胆地吸收其有益成分和有效形式,如以“情理”为本体建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和注重孝道教化等方法,父慈子孝、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珍爱生命、显亲扬名、敬亲谏亲等孝义,形成当代的主流孝文化。

主流文化不仅自身要加强对传统孝文化的扬弃,而且要通过与当代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互动来推动孝文化的重构。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是依据文化主体来划分的,精英文化的主体主要是知识精英,大众文化的主体主要是工农大众和市民。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并没有本质上的好坏之分的,二者都可以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主流文化要影响和规制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发展路向,要范导其价值取向、内容与形式,吸引二者向自身靠拢。同时又要鼓励文化的多样并存,与各种文化竞争互融共存,并从各种文化中获取发展资源。

对于传统孝文化,从20世纪初期以来,精英文化一直存在激烈批判和自觉弘扬两种取向,“西化派”和早期“马列派”持尖锐的批判态度,“新儒家”则强烈认同和自觉地弘扬传统孝文化。但是,无论是批判还是弘扬,我国知识精英都表现出对传统孝文化的较强关注度,今天尤其如此。如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众多学人参与到儒家学说到底是腐败之源还是德性之根的争论中可见一斑。通过长期的论争、激荡与互融,不管持何种取向的知识精英都对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多了些理解、温情与敬意,有的更表现为悔悟与服膺,新儒家“返本开新”的文化思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可。知识精英对传统孝文化的关注也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文化自觉。但是,总体来看,精英文化中的孝文化停留于理论研究,在知识精英自身和大众中实践不够。

大众文化对于传统孝文化也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和影响而造成一种“集体无意识”,形成一种大众的行为“惯性”。部分大众受制于这种“惯性”,自觉不自觉地以传统孝文化来规范自身和他人行为,但是此种“惯性”由于长期缺乏外部强化正趋向衰减。二是由于受外来文化、生活方式的影响,部分大众(以青少年为主)形成一种逆反心理,自觉不自觉地拒斥传统孝文化。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传媒的影响,这一拒斥群呈扩大趋势,但是随着年龄增大,这一群体又出现分化,相当一部分人表现出对传统孝文化认同的回归,甚至产生对过去行为的悔悟。

从历史上来看,传统孝文化之所以深入人心,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对孝文化的认同高度一致,三个层面文化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密不可分。其具体的模式为:精英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引导和规范下探讨和建构孝文化理论;主流文化肯定和吸纳精英文化的理论成果,将其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并以政治法律等手段来推行;大众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引导、鼓励和规范下把精英的和主流的孝文化加以吸收和改造,使之通俗化,这种通俗化使精英和主流文化得到普及,深入人心。总之,三种文化互相影响,互相涵化,共同推动了传统孝文化的发展。

坚持三个层面孝文化互动的原则,既要借鉴历史成功经验,又要进行创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文化要明确提出重构孝文化的目标、任务、方向,建立起社会主义孝文化的基本范式,并对精英的和大众的孝文化的发展加以引导、鼓励和规范,同时吸收二者的有益成果和成功做法,充实自身;精英的孝文化应以其前瞻性、创新性和学术性的品格走在整个孝文化发展的前沿,并为主流孝文化提供学理基础,灌注发展动力,为大众孝文化提供滋养;大众孝文化既要通过接受主流和精英孝文化的影响,提升其文化品位,又要发挥自身贴近大众的优势,以其“短、平、快”和多样性、通俗性等特点,为社会主义孝文化的普及做出贡献。

3三类孝文化协调发展原则

文化本身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作为其有机构成部分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三种文化必须协调统一,社会文化才能健康发展,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重构孝文化是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也必须坚持器物性、制度性和精神性孝文化的协调发展。发展精神性孝文化,应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时代实际,加强对传统孝文化的整体研究,对传统孝文化的理论基础、观念、规范、制度等资源进行审慎的甄别、取舍、解释和转换,对传统孝文化教育、宣传、普及、推广、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对传统孝文化的陈旧、保守、落后、封建因素进行严肃批判,对外来的家庭、代际伦理文化进行分析整合,对当代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孝的观念、规范、习俗进行引导、总结、提升。发展制度性孝文化,首先要对古代长期实行的“以孝治天下”和以法律保障孝道实施等政策策略进行历史考察,分析历史上“举孝廉”的选官制度、政府旌表孝子、敬老养老恤老等制度的利弊得失,再结合发达国家在维护亲情、保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利方面的一些合理制度和成功经验,对我国相关的经济安排、政策规定、法律法规作出调整、完善。发展器物性孝文化,要突出搞好民族始祖、历代圣贤孝子的故里、遗址的保护、开发,加强对宣传父慈子孝、敬老爱幼、忠孝仁爱等孝义的雕塑、标志物、装饰品、服饰等的建设、制造、推广。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选择载体,科学论证,周详规划。特别要反对一哄而上,盲目攀比,制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类孝文化要协调发展,但又不能不分轻重主次,平均用力。精神性孝文化是关键和主体,制度性孝文化是必要保障,器物性孝文化是重要补充。应该按照这个布局,推动当代孝文化的全面发展。

4基础性与先进性并重原则

所谓孝文化的基础性,是指孝文化对民族文化、孝道对道德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与地位,这是历史形成的中华文化的一个特点。重构孝文化,应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特点。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上一个世纪,“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已显露偏激苗头。“文革”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如一边批儒批孔,一边以“革命”的名义倡导大义灭亲,要求子女与遭受批斗的父母划清界线,鼓动妻子揭发丈夫的“反革命罪行”,发展到儿子批斗打骂父母,甚至在父母的尸体上再踢上几脚。这些扫灭亲情和人性的做法,淘空了孝的基础,产生了严重的恶果。拨乱反正之后,一个时期对孝文化的地位和价值仍然认识不足,有人认为中国封建历史悠久,反封建的任务远为完成,而反封建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跟新老孝道观念作斗争”。由于忽视孝文化的这种基础性作用和地位,所以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往往立意高远,却不切实际,故收效甚微。

注重基础性,就是要真正重视孝文化的地位和价值,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孝文化,广泛传播和弘扬孝文化,利用孝德孝道来培育人们的善性善根,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打牢人性、情感、意志的根基。笔者认为,如果建立一个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树状模型,那么,孝道就是其根系,一般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是其树干,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原则,则是这个大树的花朵和果实。只有依靠当代孝道为整个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情感动因和原动力,社会主义的道德之树才能本固枝强,花红果硕,社会主义道德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广泛实践。

所谓孝文化的先进性,是指当代孝文化应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定位,保持先进文化的品格。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45]人类的发展是要不断挣脱束缚,进入“自由王国”。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文化,也必然以迈向自由作为发展方向与进步标志。当代孝文化应体现这种进步性、先进性,就要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充分吸收民主、自由、平等、科学等世界文明成果,成为一种代际平等、互助友爱的新型伦理文化。

坚持先进性,必须始终以发展着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社会主义孝文化的重构,把握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起巨大的促进作用”[46]。社会主义孝文化应努力发挥调整代际和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并进而起到促进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作用。

坚持先进性,还必须保持当代孝文化的不断创新。“文化生活乃在永远创新,永远变化的过程当中。”[47]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当代孝文化应与时俱进,立足于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道德实践,及时总结新规律新经验,反映新的时代要求,寻找新的表达形式,解决代际和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新问题。

5理论与实践并进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并进,是文化建设的普遍性规律和原则。重构孝文化亦不例外。一方面,要加强对传统孝文化资源的整理发掘,加强对中外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实际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当代孝文化的学理阐发与规范建构。另一方,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相对于理论来说,实践具有先在性。归根结底,社会主义孝文化来源于、形成于当代孝实践,又要外化到实践中,指导实践的开展,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同时,伦理文化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文化,不落实到理论工作者自身的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日常实践中去的伦理文化,是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命力的文化。坚持理论和实践并进的原则,要防止割裂二者的辩证联结,避免陷于偏枯。在这个问题上,王阳明所主张的“知行合一并进”[48]对于伦理文化建设仍不失其意义。

(二)重构孝文化的路径

重构孝文化,要广辟路径,形成多条腿走路、多头并进的格局。

1在和谐文化建设中重构孝文化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和谐文化的任务,并要求“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强调,“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当前,建设和谐文化正在举国上下蓬勃开展。孝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和谐文化,其根本功能在于建立和谐的代际关系和家庭关系,因而重构孝文化也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建设和谐文化的契机,把孝文化建设和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倡孝、行孝与创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社区结合起来,加强当代孝文化的理论研究、规范建构、体系建设,加强孝文化的宣传、普及,澄清人们头脑中的错误和模糊观念,使孝文化获得较快发展。

2.在制度文化发展中重构孝文化

精神文明的成果,要用制度来保障。重构孝文化,也要依托法制,健全法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制度文化的发展中巩固孝文化的成果。我国历史上自两汉以来统治者倡导“以孝治天下”, “不孝”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被列为“十恶不赦”大罪。这种封建的法治是人治下的法治,把法律作为手段来配合推行封建的伦理道德,是泛道德主义。数千年来,历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礼与刑融为一体,使僵硬的法律规范借助于道德提升为人们自觉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我们反对这种泛道德主义,主张实行真正的法治,建设人民的道德。但是也要看到,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互动补机制。当代世界各国出现了道德法律化的趋势,大部分公众道德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其调整范围要比道德狭窄得多,其真正实施,还必须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法律既以国家强制度力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强指引作用。我国现行《宪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后辈的赡养义务和老人的受赡养权利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也存在孝的原则精神、基本要求在法律法规中体现得不够明确、具体、全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考量、调整、完善。同时,各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推动孝道的落实。如山西省河津市出台的“领导干部不孝不得提拔”的政策,湖北省孝感市定期评选“十大孝子”并给以劳模待遇的做法,都是有益的探索。

3在社区文化培育中重构孝文化

社区文化是由特定社区居民共同创造的,体现着该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文化。各地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不仅开展了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以别开生面的形式向居民传授文化、科普、法律知识等,一些社区还通过建立道德银行、评选孝子孝女和精神文明标兵、举办邻里节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人际间的交流和互助,融洽了家庭、邻里关系,为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塑造美好的心灵找到了切入点。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已经成为向居民传播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文化阵地,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利用这一阵地和载体,把培育现代社区文化与建设当代孝文化结合起来,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孝道教育,用社会主义孝道来协调社区居民的代际关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引导社区成员逐渐形成尊老崇孝的伦理价值观,养成行孝的行为习惯,使当代孝文化扎根基层。

4在习俗文化进步中重构孝文化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有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各种民俗文化中又包含着丰富的礼仪、婚丧、节庆、生产、商贸、交通、游艺等方面的习俗。习俗文化与道德建设有着密切关系,我国17世纪的杰出科学家宋应星在《野议·风俗议》中指出:“风俗,人心之所为也。人心一趋,可以造成风俗;然风俗改变,亦可移易人心。是人心风俗,交相环转者也。”[49]习俗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已承载丰富的孝文化信息,如交际礼仪中要求对老人跪拜、叩头、陪侍等,婚嫁习俗中新郎新娘“拜高堂”等,节庆活动中拜寿、祀祖等,宴饮活动中让老人和长辈先尝酒菜,生产活动中收获的时蔬稻果都要让父母和长辈先尝鲜尝新,等等,不胜枚举。重构孝文化,要对各种习俗中包含的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孝文化内容进行改造,把新的孝观念、孝规范融入到新习俗中去。传统习俗文化特别注重的清明扫墓、七月半接先人、冬至和春节祭祖,是孝文化的重要内容,剥离其中的一些迷信形式后,仍值得在当代提倡和发扬。近年一些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在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设立公假议案,以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实不失为有益的建议。改革习俗文化,还要尊重习俗的多样性、包融性。譬如拜年拜寿的礼节,如果晚辈要跪拜叩头,长辈也愿意接受,仍可保留;如果改成鞠躬或拥抱,或者唱一支《祝福歌》《祝你生日快乐》,也没有什么不妥。实在无法见面,通过寄钱寄物和信件、电子邮件、电话、视频等表达孝心爱意,也未为不可。总之,要破立结合,移风易俗,雅俗共赏,使习俗文化与孝文化互融共存,共同进步。

5在旅游文化繁荣中重构孝文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旅游文化方兴未艾。这又为孝文化提供了极好的“搭车”发展的机会。我国大量的名胜古迹中包含着传统孝文化信息,很多古建筑上铭刻着宣扬“孝悌忠信”、家规里约的内容,各地还保留着很多民族始祖、历代圣贤、孝子的崇祠、牌坊、庙观、墓道,这些都是对游客进行传统孝教育的生动教材。还可以通过兴建一些宣扬当代孝道的主题公园、陵园、诗词碑林,来进一步宣传孝文化。我们更要利用好红色旅游资源,通过组织祭扫凭吊英烈墓、参观革命纪念馆、历史博物馆,来表达人们对民族先祖、革命英烈的崇敬之情,并进而激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6在网络文化发展中重构孝文化

网络作为最先进的传播媒体,以其快捷性、方便性、开放性、生动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网络文化作为现代文明的结晶,正以强大的触角,伸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先进性,它打破文化垄断,实行文化民主;突破社会分工限制,拓展人际交往,发展人的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们要努力使当代孝文化在网络上占有一席之地,通过建设孝文化网站,开发孝文化论坛,发展网络孝文化,使广大网民受到孝的熏陶和教育。由于网络文化自身处于发展中,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存在大量有害信息、垃圾信息。在与网络文化携手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抵制和批判腐朽落后的孝文化,努力提供正面、健康的孝文化信息。发展网络孝文化,还必须注意形式的多姿多彩、生动活泼,增强孝文化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和在网络中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

7在文化交流中重构孝文化

当前,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十分活跃。很多国家兴起了汉语学习热,各国纷纷建立孔子学院;我国劳动力和商品大量向外输出,出境游客不断增加,同时很多外国人出于对中国文化的景仰,也络绎不绝地来中国旅游观光。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引进其他民族的伦理文明成果,取长补短,不断给孝文化注入异质文化元素。除了引进来还要走出去,把最富于中国特色的孝文化展示给世界人民。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海外华人的交流。海外华人虽然身居异乡,但共同的血脉,共同的语言,使他们保持着强烈的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传统孝文化在海外华人文化圈中有着深厚的根基,敬祖思宗成为全球华人共同的文化基因。由于长期生活于异域文化中,海外华人自觉不自觉地将传统孝文化与异域伦理文化进行整合改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孝文化景观。我们要从海外华人的孝文化中汲取营养,通过求同存异,来丰富当代孝文化。同时要向华人文化圈传播社会主义的孝文化,通过弘扬孝文化,来增强全球华人的凝聚力,共同推动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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