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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奸杀同学母亲谁该反思

18年前 [09-09 15:29 周日]


   一名刚上初二、年仅15岁的少年,因为受到同学母亲的几句责骂,竟残忍对其先奸后杀。在干下这番恶行之后,他还悠然地在凶案现场抽起了烟。目前,15岁的王昆,已因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7月29日下午4点多钟,晋宁县某厂职工马富发现,同事赵玲一直没来上中班。在打赵玲的电话确认手机已关、到赵玲家敲门也不见动静的情况下,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事的马富,立即到厂保卫科反映情况。

  听了马富的反映,厂保卫科同志随即与马富一起来到赵玲的住处。保卫干部再次敲响了赵玲的房门,可依然没有任何回应。“赵玲一贯都准时上班,就算有什么事也会提前告诉我的。”听马富焦急地一再强调今天的情况很反常,保卫干部便请来赵玲的邻居代军,让其帮忙翻窗进入赵玲家看看。“太可怕了,刚一进赵玲家,我就发现赵玲赤裸着下身躺在客厅沙发上,身上、地上、茶几上到处都是血。当时真把我吓坏了。”说起当时的情形,代军至今还心有余悸。

    警方确认此案为故意杀人案
 
很快,晋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主管刑侦的闫国栋副局长马上组织刑侦大队、技术人员以及昆阳派出所案侦民警赶到现场。得知发生命案,晋宁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达琦明也很快赶了过去,指挥开展现场勘查后走访调查。

  在这套二室二厅的单元房内,民警首先确认门锁完好无损。死者赵玲仰躺在沙发上,头部盖着一床棉被、脖子上绕着一截电线、裤子被脱至大腿中部。赵玲家中有被大量翻动的痕迹,通过对现场遗留的脚印、两个烟头,以及茶几上的一双塑料手套进行检验鉴定,民警确认嫌疑人为男性,而且身材矮小。

  死者家人反映,家中并没有丢失太多的东西,只丢失了400余元现金和赵玲生前使用的一部手机。经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现场勘查和尸检,确认此案为一起故意杀人案。
 
    锁定凶手 15岁少年供认不讳

  “7·29”故意杀人案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王培信副局长带领市局刑侦支队专门到案发现场督导破案,并指派支队3大队协助晋宁警方开展工作。晋宁县公安局也成立20余人的“7·29”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

  经过持续10多天的艰苦侦破,8月15日上午,专案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获悉了重要线索:“杀害赵玲的人很可能是一名未成年人,而且此人目前正在晋宁县第五中学参加军训。”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涉嫌杀人的孩子,竟然还是死者赵玲儿子的同班同学。

  8月15日下午4点多钟,专案组民警来到晋宁五中,见到了正在操场上参加军训的初中二年级学生王昆。考虑到王昆还是个孩子,民警将情况告知老师后,由老师将王昆叫进了学校办公室。满头大汗的王昆,一进办公室看见身着警服的民警,马上低下了头。一开始,对于民警讯问其7月29日那天,是否到过同学李华家,是否对李华的母亲赵玲做过什么等问题时,王昆均矢口否认。但王昆破绽百出的回答很快使自己乱了阵脚。半个小时后,王昆承认一切都是他干的,并带着民警到女生宿舍找到了他藏在那儿的手机。
 
      刚上初二、年仅15岁的王昆,向同学李华的母亲赵玲借钱,赵玲早就知道王昆一向不好好学习,成天在外面惹事生非,便以长辈的口气教训王昆一顿。受到责骂的王昆,气愤之极,将赵玲掐脖至昏后,残忍地对其强奸,后又将电风扇的电线扯断,用电线将赵玲勒死,之后,揣着抢得的钱和手机逃离现场。在干下这番恶行之后,他还悠然地在凶案现场抽起了烟。目前,王昆已因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编者按:

  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犯下强奸杀人的罪行,令人发指,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孩子直到现在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十四五岁的孩子,正处于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王昆违法犯罪,成为社会不良环境的牺牲品,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应该认真进行深刻地反思,对于青少年教育我们还能这样继续下去吗?(中教网)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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