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9日下午4点多钟,晋宁县某厂职工马富发现,同事赵玲一直没来上中班。在打赵玲的电话确认手机已关、到赵玲家敲门也不见动静的情况下,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事的马富,立即到厂保卫科反映情况。
听了马富的反映,厂保卫科同志随即与马富一起来到赵玲的住处。保卫干部再次敲响了赵玲的房门,可依然没有任何回应。“赵玲一贯都准时上班,就算有什么事也会提前告诉我的。”听马富焦急地一再强调今天的情况很反常,保卫干部便请来赵玲的邻居代军,让其帮忙翻窗进入赵玲家看看。“太可怕了,刚一进赵玲家,我就发现赵玲赤裸着下身躺在客厅沙发上,身上、地上、茶几上到处都是血。当时真把我吓坏了。”说起当时的情形,代军至今还心有余悸。
在这套二室二厅的单元房内,民警首先确认门锁完好无损。死者赵玲仰躺在沙发上,头部盖着一床棉被、脖子上绕着一截电线、裤子被脱至大腿中部。赵玲家中有被大量翻动的痕迹,通过对现场遗留的脚印、两个烟头,以及茶几上的一双塑料手套进行检验鉴定,民警确认嫌疑人为男性,而且身材矮小。
“7·29”故意杀人案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王培信副局长带领市局刑侦支队专门到案发现场督导破案,并指派支队3大队协助晋宁警方开展工作。晋宁县公安局也成立20余人的“7·29”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
经过持续10多天的艰苦侦破,8月15日上午,专案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获悉了重要线索:“杀害赵玲的人很可能是一名未成年人,而且此人目前正在晋宁县第五中学参加军训。”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涉嫌杀人的孩子,竟然还是死者赵玲儿子的同班同学。
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犯下强奸杀人的罪行,令人发指,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孩子直到现在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十四五岁的孩子,正处于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王昆违法犯罪,成为社会不良环境的牺牲品,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应该认真进行深刻地反思,对于青少年教育我们还能这样继续下去吗?(中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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