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普法教育议程
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七小学 三(3)中队
活动时间:2013年9月27日
活动地点:三(3)班
参加人员:三(3)班全体学生
讲座老师:少管所陈老师
活动程序:
一|、普法教育的意义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创建和谐新疆、和谐教育、和谐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意义重大。
二、案例分享
抢劫、偷盗、违纪、打斗、日常行为规范、手机、校园暴力等
三、学生感言
李雨兮:
陈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案例,有一个贫穷的孩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养成了偷窃的恶习,一次盗窃时被人发现,他杀了人,成了杀人犯。还有一个案例是:一名学生,为了索要同学的借他的钱,就用刀把同学杀害了……陈老师还讲了要遵守校纪校规,虚心接受老师对你的批评、教育。我听完这个讲座,知道了要遵守规则,不能带危险品进入学校,看到有同学没做到,要及时提醒。
张议匀:
星期五下午我和其他4位同学一起去听了法律讲座,听完讲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家里穷,应该好好学习,将来能上大学,然后有了好的工作,靠自己的努力挣到钱,而不是靠偷和抢去改变生活。还有,独自一个人在家时不要给别人开门,一定要等到大人回来。走在路上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我们要学习最基本的自我保护知识,自己也要遵守法律,不做犯法的事情。
沈文茹:
星期五下午我和四位同学一起去听了一场青少年法律讲座。陈老师是青少年教育所警官,她通过一个个让我们深思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教育我们。通过讲座让我学到了很多自我保护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从小就要有爱心、同情心、责任心;要学会吃亏;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不能有虚荣心;更不能带危险物品去学校;要远离恐怖游戏和电视。
四、总结
同学们,刚刚三位老师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陈老师的讲课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懂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最后,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陈老师为我们所做的精彩讲课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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