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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何以败儿?

12年前 [09-13 09:02 周五]

 


    近日,《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在网上受到热捧,信中直指把李天一送上被告席的正是梦鸽,他的母亲。而网友也对
梦鸽
慈母败儿议论纷纷。这种对梦鸽的指责,站得住吗?
       
       客观地说,梦鸽在本案审理中的表现不利于李天一

梦鸽偏执的认为李天一无罪,为此无视事实

梦鸽参与了全部庭审,事后接受采访又对一些庭审情节言之凿凿、反复申明,表达时看似情感真挚,让人不容易相信她会撒谎。但是仔细辨别,发现梦鸽说的关键点又和事实严重不符。

比如她坚称孩子们没有一个承认有罪!当庭孩子们没有一个认罪。但海淀法院的通报明确指出三名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不持异议,也就是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再比如梦鸽指出被告人魏某在庭审时突然指认李天一打人,且是唯一指认者,而魏的指认源于其辩护律师李在珂背后教唆。梦鸽还指出李在珂所属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大小魏)不合规,暗示李可能让大小魏串供来陷害李天一。可事实是,李在珂所属的律所虽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这并不违反规定),但是两人中只有大魏指认李天一打人,小魏并没有。而与大魏的指认形成交叉印证的,是另一位被告人张某的庭上指认。梦鸽为何对张某的指认避而不谈?

梦鸽为了加强对李在珂的指控,还爆料说李在珂曾用短信威胁我,短信中扬言 “我今天让你笑,明天我就让你哭!,后梦鸽公布了这条短信截屏,其中确有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的字眼。但事实是,梦鸽公布的这条短信被掐头去尾,脱离了语境。这条短信实乃李在珂发给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陈枢的并抄送梦鸽,是为了回击庭前会议上陈枢和梦鸽对自己律所律师的嘲笑。李在珂在这个案子中是否干净另当别论,至少梦鸽在曝光短信时刻意隐去语境,有存心抹黑他人之嫌。

梦鸽一味指责他人、为己方开脱的言行当然不止上述这几条,正如《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中所言,梦鸽表现的态度就是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这种偏执对李天一的定罪量刑毫无用处,反而让李天一失去减刑机会

如果这种指责和开脱能有利于为李天一脱罪减刑,那也可以理解。但是否认法庭的通报、否认得到交叉印证的事实、刻意抹黑对方律师,这对李天一的案情没有任何好处,法官又不会根据你在媒体面前讲了什么断案。

而此前,梦鸽为了让孩子无罪迫使两任想做罪轻辩护的律师辞职,使李天一失去了减轻量刑的机会。

 

这种偏执却有一个关键的坏处,就是毁坏了李天一最缺少的是非观

对犯罪行为的研究表明,大多数人由于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但少数人并不吃惩罚这一套,所以有些人在受到惩罚后仍接连犯案,成为累犯。

对李天一最大的担心,目前来看已经不该是他被判刑(虽然本案还没有宣判,但李家翻盘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而是未来李天一获释后,他还很年轻,如何让他从此和违法犯罪绝缘?上次他因打人被收容教养,获释后仅在本案中,就又有在金鼎轩吃饭时与人斗殴和殴打杨女士两次动武,这样的表现让人如何放心他可以被改造好?如何对他的未来有信心?

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护。如何才能拯救李天一呢?今日话题曾援引剑桥大学的研究指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是非观,是让其与犯罪绝缘的关键——是非观强的孩子服从法律,自控能力也比一般孩子好很多,相反那些没有是非观的孩子,人数不多却包办了大多数不法行为。

可梦鸽所做的,是在培养李天一的是非观还是毁坏李天一的是非观?那种强词夺理、对事实不认账、为抹黑对方断章取义且不提,单说李天一已经有了斑斑劣迹后,梦鸽还坚称自己的儿子淡定、文明、干净、忠义、善良(庭审后接受采访语),这是一种怎样颠倒的是非观?

此外,从本案的信息看,在警方审讯阶段,已经有多人供述李天一打人,李天一也承认,且这样的供述被法庭确认有效。在法庭上,李天一打人的情节又被两位证人交叉印证。可以说李天一打人的事实是难以否认的。但为了给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律师就必须诱导被告人翻供(这种行为不合法但属于中国司法辩护中通行的潜规则),李天一为了配合辩护策略极可能要撒谎。李天一还可能怨恨坏了自己好事的人,据李在珂透露,梦鸽因为不满大魏的证词当庭指责自己后,李天一握着拳头对自己怒视。如果李天一确实有罪,而非要他配合无罪辩护的策略,那么这将加剧李天一是非观的混乱。

 

梦鸽的家庭教育,可能早就埋下隐患

对孩子的能力要求越高,孩子叛逆越深

经过梦鸽的多次宣传和媒体的报道,人们都知道了李天一是个这也好那也好的孩子,他学习好、英语好、音乐好、书法好、运动好……梦鸽提到这些,意在表示孩子的优秀。但我们从中看到的却是:这孩子的童年该有多辛苦。

李天一的这些特长,真的是他所爱吗?经验告诉我们不可能。琴棋书画无所不爱,这不是孩子的天性,而是典型的由家长主导的童年特征。

这样的主导,为孩子的叛逆期埋下隐患。心理学认为,青少年叛逆的本质,是想为自己做主,童年期家长剥夺了孩子越多的自主,青春期孩子越叛逆,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英国心理学家苏珊·奎廉姆解释说:问题的关键在于,神童们都拥有远超于他们年龄的特殊才智,人们往往将他们当成小大人看待,对他们的期望值过高,给他们施加了太大的压力,剥夺了他们和同龄人一起玩乐的机会,甚至不允许他们拥有普通孩子都有的某些行为习惯。等这些孩子一进入青春期,他们所受到的压力将全部释放,变为反抗,从而引发各种问题。

 

另一方面,梦鸽对孩子的人格却非常放纵

与梦鸽对孩子能力培养的重视相反,她对孩子的人格培养似乎并不上心。否则,为什么李天一在持续的违规驾驶,创下了惊人的违章记录,并因驾驶纠纷打人被抓后,仍能获得违规驾驶甚至酒驾的机会?

健全的人格包括对规则的尊重。曾担任美国和英国犯罪学会会长的大卫·法林顿强调规则对青少年的重要性:要为孩子制定家规,并奖惩分明。但梦鸽似乎是反其道行之,在李天一做出了违章、泡吧、淫乱这些违规的事情后,梦鸽讲得更多的是为李天一犯错后的表现欣慰我儿子说得非常好,这都是有录音像的,所以我心里很高兴的什么他非常淡定,非常知错, 非常文明。这样的表态,倒成了对孩子肯定和鼓舞为主,奖罚颠倒了。

 

 需要警惕母爱下的虚荣

打造李天一的光环,只能满足这个家庭的虚荣,对孩子没有好处

中国人爱讲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认为无论父母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好。这些俗话经常人不倦。

拿李天一的家庭来说,父母重视孩子的能力却轻视孩子的操守,孩子得到的是辛苦的童年和失败的人格,父母这样的对孩子好,究竟在哪里了?

要说,是父母的虚荣得到了满足。梦鸽和李双江组成的家庭,有钱、有权、有名,这些因素让人羡慕,如果能有个优秀的孩子,这个家庭就完美了。于是,李双江夫妇着手制造一个优秀的孩子,他们让孩子上名校、去国外留学、开自己的演唱会、接触冰球这种前沿运动……他们让孩子成为拥有诸多技能的少年天才,他们对孩子的人格失范轻描淡写,对孩子的一点点懂事不吝溢美。

 

拼命维系李天一的光环,展现的是伟大的母爱,还是对家庭虚荣的不舍?

梦鸽在本案中的表现,让一些人对她刮目相看,认为她为了孩子豁出去了、为了孩子拼了。可这样的母爱中有相当一部分(比如在媒体面前撒谎),又实在对李天一有害无利。

这不禁让人疑问,梦鸽偏执的认为李天一无罪,将事情定性为——李天一只是犯了小错(是你情我愿,做了一个不好的事情),而她的孩子根本上还是个好孩子——到底是为了维系自己好家庭的虚荣,还是真的为孩子着想?

 

结语:

天才少年始,以问题少年终,这是家庭教育的失败。这种失败,源于父母之多了几分喧哗,少了几分深沉。


网友评论:
沙漠雨
2013-9-2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大人经常讲的一个故事,说有个母亲非常宠儿子,凡子要的其母均尽力满足。可其子却不学好,坏事做尽,邻居告其母,她不讲其子不好,一切均是邻里碍着其子了,妒忌其家钱财地位。从此再无人说其儿不好。终至其儿犯下死罪,临刑时,其儿要求再见其母一面。该儿对其母讲,我想再吃一口母奶,其母解衣给他喂奶,其子一口咬下其母乳头,讲如你过去能告诉我好事多做,坏事不能做,我能有今日斩首之祸吗?其母痛彻心肺,可晚也。

 
《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全文: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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