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观念根深蒂固。
我通过学习“不输在家庭教育上”得知:七种情况下不能打孩子。
1.孩子犯错误,是因为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或者没有把话说清楚。
2.孩子所犯的错误父母自己也在犯,父母没有以身作则。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这时的打往往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惩罚时会失去分寸,会忽视孩子犯错误得原因,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什么要打他。
4.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能打: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
5.不到3岁的孩子不要打。3岁处于游戏期阶段,自主感十分强烈,同时良心道德感也有了发展,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而3岁前,这一切都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刚刚发展。3岁前如果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作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其身心不健康。
6.6岁以后尽量少打孩子。进入学校后。独立自主意识有了发展,自尊心越来越强,渴望凭借自己的能力,勤奋不断带来各种成就。这时体罚易伤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丧失成长所须的成功体验,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
7.12岁以后坚决不能打。进入青春期后,他们强烈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独特的个体,具有认识自我,表达自我,张扬自我的强烈要求。如果这时体罚,他会感到这是对自己人格的严重践踏,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甚至还会产生某种报复与逆反心理。
以上列出了不能打孩子的七种情况,但不等于说,除这七种情况之外就可以打孩子。代替打孩子的办法很多,只要用心去琢磨。
通过学习后,我觉得教育孩子不能用“打”,应该向老师和专家请教科学的教育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一年七班 孙佳欣家长:崔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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