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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师应改五

11年前 [08-20 21:36 周一]


         1.将个人情绪带进课堂;2.鄙视、漠视“差生”;3.偏爱“优生”、“特生”;4、教师缺乏必要的心理常识;5、教师缺乏修养。

        教师对学生多一点关爱,少一点抱怨;多一点辩证,少一点偏见;多一点热情,少一点冷漠;多一点微笑,少一点讽刺;多一点表扬,少一点批评;多一点鼓励,少一点斥责;多一点理解,少一点伤害。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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