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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管理透视与思考(转)

14年前 [06-14 21:19 周一]

   台湾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管理透视与思考

 

复杂性在于涉及到每个学生的独特性,因此,在学校和家长之间要提倡一种客观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学校和家长双方要以学生的最佳利益为考虑标准,诚恳交换意见,共同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内容提要:近年来,鼓励和吸收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成为台湾地区中小学管理改革的重要趋势。家长通过“学生家长会”参与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校务会议、教师评审委员会及校长遴选委员会的工作,逐渐提高了其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同时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也为教育实践中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经验和参考。  

  关键词: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学生家长会

  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鼓励和吸收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成为台湾地区中小学管理改革的重要趋势。家长在学校管理中角色的变化,成为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权力的推动力量。但人们对此意见却褒贬不一。赞同者从教育学和法学的角度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1.从教育学角度分析

  在家庭中,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居于完全主导的地位。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具有主要的影响力。就实践教育目的而言,家长与教师都是以学生为主要施教对象,立场应该是一致的,只是彼此实践教育的手段与方式有所不同而已。所以,家长与教师应互为协同,共同致力于教育,建立起“教育伙伴”关系。

  2.从法学角度分析

  首先,家长参与子女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是父母亲权的延伸。学校教育最常被现代父母关注,虽然家长在学校中不负责执行教学,也不负责规划主导课程和教材,但是如果孩子接受不合适的学校教育,其不良结果仍得由学生家长承受。因此,父母基于保护子女利益的立场与职责,具有参与子女学校教育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其次,家长除了为人父母,也是社会的公民,公民具有参与政府决策和监督政府运作的权利与义务,家长当然可以从这一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参与和监督学校教育事务的运作与决定。尤其是在一些公立学校,家长都负有纳税的义务,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家长参与学校事务是在监督政府税收的使用。因此,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理应受到尊重。

  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成立“学生家长会”

  在台湾,1996年“《教育基本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家长有参与子女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基于此,各级学校纷纷成立“学生家长会”,邀请家长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

  台湾地区的“学生家长会”是由家长和教师为共商学校教育发展、提升教育品质而组成的家长组织。其主要目的是促使家长和教育者相互理解和支持,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协调一致。

  一般而言,“学生家长会”由学校给提供办公处所。“班级家长会”是其基层单位,由班级家长会议推选产生班级家长代表。家长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小型学校可改为会员大会),校长、有关行政主管及教师代表列席会议;家长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每学期召开两次会议,邀请学校有关行政主管及教师列席,会员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均需过半数以上代表出席始得开会,出席不足规定人数改为开座谈会;班级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学生家人会会长的选举方式为当场选()(投票、举手表决):家长委员会依需要设教育组、活动组、咨询组、公关组、总务组、联络组、义工组等;家长会会费以学生家长为单位每学期缴纳一次,由会长及副会长具名在银行设立专户储存;家长会干事由家长遴选经委员会同意,或遴聘学校教职员经校长同意。

  “学生家长会”代表家长扮演着学校教育“合作伙伴”的角色。家长通过改组织参与学校管理活动,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需求;建立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增加学校的社区资源;丰富师生的教学经验;增进学生的学习效果;监督学校的办学绩效;同时还帮助学校向政府争取办学经费;提高学校在社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三、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

  1.参与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的工作

  参与学校的课程与教学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点。随着台湾于2001年在中小学启动“九年一贯制课程”改革以来,各校都相继成立了课程与发展委员会,负责评议学校总体课程,并评议各年级、各教学科目的教学计划。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代表,年级及各科教师代表、家长及社区代表等等,必要时聘请学者专家列席咨询。家长代表可以参与课程最后的评议确定工作。这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突破性进展。

  在家长参与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的初期,只是担任了解与监督的角色,但随着学生家长会的自身完善与发展,逐渐积累了一些可行的经验。第一,收集资料,包括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组织运作办法、学校发展远景及课程总体设置等,让家长代表了解参与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的运作。第二,通过书面问卷或家长访问的方式定期向各班级家长会收集家长对于课程教学实施的意见,包括对各科选用的教科书、课程内容和进度、评价学生的方式等内容。意见收集整理后由家长会代表在参与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时提出建议,并获得回应。 

  通过家长参与学校课程的评议,使家长有机会和教师、学校进行双向沟通,协调出最有益于子女的教育,这相对于传统上家长只能在教学完毕后回应校方而言,有助于减轻课程教学进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对于整合家长的人力资源,促进教学品质的提升有积极的意义。

  2.参与学校校务会议

  台湾中小学设有校务会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参加校务会议的同样也有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参与校务会议,是为了落实家长、教师、行政三方共同治校的理想,通过校务会议家长可以熟悉各种议事规则,也可以了解学校的各种重要规章制度及校务发展计划。

  为避免成为学校的附庸,各校的学生家长会于校务会议召开之前事先获得校务会议的提案内容并讨论,并将讨论达成的共识交由学生家长会的代表参与学校校务会议时提出。家长会参与学校校务会议的层级,订立于家长会的组织章程中,每一届家长会人员据以实施。形成制度化的家长会组织运作,避免子家长会因人事更迭,影响工作进行的不稳定。同时通过宣传,使每一位家长知道自己的意见有通报的渠道,有影响、改善学校事务,共同促进学校教育品质提升的机会。

       3.参与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台湾中小学的教师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关于教师的聘任、解聘或是停聘等事项,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会代表组成,一般成员为519人,但规定家长会代表只有一名。

  为有效参与教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家长会建立了全体家长意见反映收集的民意制度,分日常收集和学期末定期调查两种形式,日常收集由家长会设置电话专线服务及家长意见信箱,规定必须是家长主动投诉才能进一步处理。有的家长会在学期末调查时专门请教育学术机构(如各大学的师范教育)的学者协助拟定调查问卷,在学期末向全体家长或班级家长会代表调查,了解各任课教师的表现,并设法事先取得校长及教师会、行政处室主任的同意了解后再进行。然后把通过两种渠道获得的家长意见整理后,由学生家长会讨论,再转由家长代表在参与教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时确认反映,解决相关教师聘任与否的问题。

  4.参与校长遴选委员会的工作

  校长是直接影响学校办学成败的重要教育领导人,在台湾,家长参与学校校长遴选具有法定保障名额,即学校校长遴选委员会应有家长会代表参与,其比例不得少于总参加人数的五分之一。校长每届任期4年,也就是说每届家长会不一定每年会遇上校长遴选,而校长每年、每天所带领的校务教学工作,都与全体学生家长息息相关,校长的办学领导方式将牵动整个学校的运作绩效。为此,家长会站在维护全体学生学习权利的立场上,建立于参与校长遴选的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确认校长任期起讫时间,了解校长遴选程序,预先准备。第二,组成校长遴选推荐小组,凝聚全校家长和教师的意见,整合校务发展的重点与方向,共同推出理想合适的校长推荐人选。第三,校长遴选应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推荐专业特长及治校领导风格最符合学校需要和发展的校长,避免暗箱操作。第四,具备遴选资格的校长需要主动参加遴选才可以,因此家长会可在遴选前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主动访求有资格的合适校长,鼓励其报名参加遴选。第五,在校长遴选前,建议由校长候选人向家长、教师做出具体的管理学校校务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问题与思考

  台湾启动和鼓励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有时是形式多于实质意义。例如,一些学校的各种重要制度规则及校务发展计划并未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决议,而多由校长一人决策或在校内其它会议上决定,这使得校务会议流于形式,让许多学校的家长会沦为学校的附庸,不能真正发挥家长会对学校发展的监督作用。

  其次,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还存在一些误解。很多学校认为,“家长的参与监督”是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不尊重和不信任,把学校和老师当“贼”防,如此才要来监督。这些观点和看法影响着家长对学校管理参与监督的顺利进行。

  再次,一些家长的参与也确实干预了教师的教学专业自主,有的干预了校长的行政权力,造成家长与学校的紧张关系,甚至产生对立和争议。尽管如此,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已经成为当今基础教育的一种趋势,而且随着家长参与意识的觉醒和教育认知的提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程度将会越来越高。在这种发展趋势下,解决学校和家长的关系成为必然。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大陆地区一些大中城市的中小学开始实践“学会参与”教育,探索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互动。但类似于台湾地区“学生家长会”性质的家长组织目前还在兴起之中。笔者认为,我国当代家长无论在知识层次,或是对教育的关注程度,还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奉献,都是以往任何时候所不能比拟的,应该说已经具备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初步条件。因此,现阶段学校应积极促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首先,学校要更新观念。学校教育是政府为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权利而实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就应该对人民负责,教育人员应当以开放的态度接受人民的参与和监督。所以,在学校教育领域,学校首先要本着一颗平常心,改变“因为怀疑有问题,才要监督”的偏执想法,接纳家长“监督办学”。将家长看作是机会,看作是帮助,看作是资源。

  其次,做好全校家长的动员工作。虽然我国目前家长的素质在逐步提高,但大多数家长还缺少参与热情。学校可以通过宣传动员、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使家长认识到参与学校管理是办好学校、搞好教育的必须,是当今做家长的一项重要责任。

  最后,建立一系列制度化的活动使家长与学校建立良好感情,形成相应运作机制,奠定长期合作的基础。使家长有了解学校的渠道、有通报自己意见、建议的渠道,这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保障。在吸收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开展较为成熟的一些学校,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学生家长会”开展工作的经验,建立信息通畅的家长组织。初期可以采取自愿报名方法,然后由少到多逐步带动其他家长参与。

  另外,学校也可编印《家庭、学校手册》,给家长提供了解学校教育理念、课程设置与目标、校务计划、教师评价、学生成绩考查办法与奖惩办法、申诉渠道、家长权利与义务等各项办法和规定的机会,以积极调动家长的参与热情。

  在现阶段,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只有一边做,一边总结。教育的特殊性和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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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田军收录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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