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家长学校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教育“公平、优质、高效、和谐”发展,大力推进宝安教育现代化、国际化。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家庭教育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宝安教育的实际,家庭教育与学校德育融合,以家庭教育方式创新、运行机制高效为目标,以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环境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以家庭教育为突破口,不断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努力开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1.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安区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统一思想,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区家长学校、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各中小幼家长学校分校三级管理网络,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师和骨干教师的工作水平。
3.加强家长学校分校阵地建设,完善家教课程,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家长素养。
4.总结、运用、推广教育部“十五”规划家教课题科研成果,深化“课题科研引领下的区域家教协作模式”研究,提升家庭教育品牌效益。
三、主要工作
(一)按计划重点落实家长学校新学期工作
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各家长学校分校要根据总校的学期工作计划的安排,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街道、学校学期工作计划中,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养成教育以及国学教育等密切相配合,细化和落实本单位家教学期工作计划,做到上下一盘棋、家校共发展。各家长学校分校开学仪式应把安全法规知识的学习作为第一课主要教学内容,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切实提高家长的安全素养和对孩子生存发展的指导能力。
各街道所辖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课程表要及时上送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汇总,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各中学、各直属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课程表务必于
(二)按要求全面建设家长学校分校阵地
根据《宝安区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区家长学校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了家长学校,已全面实现了家长学校100%覆盖率的工作目标。各分校要按照区教育局与区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教师、家长培训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见附件4)精神及《宝安区家长学校基地建设“八条”标准》(见附件5)要求,一把手亲自负责,加大资金、人力投入,依托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完善家长学校基地的基础性建设,强化各分校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家长教育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讲实效扎实开展兼职教师培训管理
1.本学期,区总校将继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对家长学校管理干部及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区总校统筹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到各街道分校作示范授课。
2.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应统筹安排街道家庭教育指导师到辖属各分校巡回上课,合理使用教育资源,保证培训质量。
3.各分校择优选择3-6名家长学校兼职教师,做好兼职教师信息资料登记。各中学和直属单位的家长课由本校(园)家长学校兼职教师担任。
4.各分校可聘请当地知名人士、优秀家长、优秀社工、退休教师等走上家庭教育讲台,以增强家长面授课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学效果。
(四)合理规范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1.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1)授课时间从
(2)每年级全学期面授课2-3次,每次90分钟。各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它形式的培训。
(3)各分校制定好本学期本校教学课程表,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定好本街道所属校、园的教学课程总表。课表经总校备案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以便区总校随时安排巡查及组织校际交流活动。
2.科学选择教学主题
(1)统一授课专题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时间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各分校自行决定。但需提前将专题授课时间、内容告知各街道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以便区总校随时检查听课。
(2)根据校情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可自定教学专题,增设机动课。如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科技动态、社会发展、时事评价、公民意识、成才励志、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养成教育、环境教育、防网瘾教育以及国学教育等。
3.注重调查反馈信息
家长面授课教学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形式。通过家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调查,注重信息反馈,了解不同年龄段、不同学力水平的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科学确定教学主题,灵活开展各种家庭教育主题活动。
4.灵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1)面授课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组织进行。幼儿园大、中、小班的家长可以合并上课。
(2)可根据实际推广应用四种课型:讲述启发型、咨询讨论型、亲子活动型、案例导引型。
(3)可以以社区、年级或不同类型的家长为单位组织家庭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家教论坛、家校联谊、优秀家长事迹报告会等。
(4)加强与所在社区居委会沟通,可采取教师集体家访、送教到社区等形式,探索家庭、学校、社区共建家庭教育网络。
5.严谨规范分校工作档案管理
各分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总结,面授课教案、课件,兼职教师、家长学员学籍信息,家长课考勤,知识问卷、各种家教活动宣传图片等有关资料归档。
(五)创新性开展家长学校特色专项工作
1.根据《关于开展教师、家长培训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2008年-2009年,区教育局与区教育督导室开展首批“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试点评估工作。从2009年起,将分批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教师、家长培训专项督导评估工作。
2.本学期区总校将着力全面完成教育部下达的《对不同类型的家庭分别实施规模化家庭教育个案跟踪指导的实践与研究》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结合第九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在全区普及开展课题成果的宣传、学习、运用、推广工作。
3.本学期区总校将配合区教科培中心全面开展“德育特色学校”工作。
4.本学期区总校还将开展家长学校“优秀兼职教师”、“优秀家长学员”评选活动。
各分校要按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完成区总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自身优势,开拓创新,以家教品牌促家校特色发展,为家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附件:1.宝安区家长学校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计划
2.各街道家长学校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课程(总)表
3.各中小学(幼儿园)分校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4.关于开展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宝教〔2008〕269号)
5.宝安区家长学校基地建设“八条”标准
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
宝安区家长学校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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