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年前儿子落地后,我生怕孩子染上独生子女惯有的毛病——自私、待人缺乏宽容,因此平时十分注意家教,尤其是教育儿子“打架不是好孩子”,严禁孩子在外“寻衅滋事”。“六一”儿童节那天,我带孩子到公园玩,儿子很快与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玩了起来,片刻后,不知何故,两个男孩发生了口角。我看见对方男孩揪住儿子衣领要打,而身高体大的儿子却连连后退,害怕得声音发抖“打人不是好孩子?选打人不是好孩子?”两个孩子间的争斗很快被制止了,但儿子那连连后退的懦弱劲儿,却使我陷入了迷惘。“打人不是好孩子”,这个我一向认为铁定的家规,为什么如今竟让儿子在自身安全受到侵害时束手无策?看来,往后要教孩子“恶”一点。
主张对孩子进行“恶”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令人匪夷所思,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与思考。记者于是进行了随机采访。
孩子还小的时候,我教育他,不要与别人对着干,别人打你,你就告诉老师,请老师解决。可此法不灵。举个例子吧?押我们家人喜欢用轻拍别人肩膀的方式表示友好,我儿子自然也有这个习惯。有一次,他轻轻拍了一下一个同学,结果被打得鼻青脸肿。看见儿子的惨状,我不知怎么办才好。后来我又听他说有人打他了。于是,我就说,你也打他,打得更狠。我也知道,这样教不妥,可我总不能老是让儿子挨打吧。
我女儿今年5岁。有时她从幼儿园回来,会告诉我说哪个小朋友打她了。我总是安慰她说,下次再打你,你就赶紧跑开,不跟他们玩。有一次,女儿与小朋友在很高的玩具上玩,我亲眼看到两个比她大的孩子堵住她想下来的路,伸着脖子、用手指着我女儿在说什么,样子很凶;而我女儿几次张嘴想说话没能说出来。看到3个孩子在上面推推搡搡,我担心掉下来,就叫女儿下来。女儿一听到我的叫声,就号啕大哭,伤心之极地说:“她们不让我下来。”说实话当时我很难过,眼泪已在眼眶里打转了。但我还是跟女儿说,下次不跟她们玩了。女儿辩解说,她们老要找我玩,然后就打我。第二天我带她到江苏商厦奇乐儿城玩,她才进去两分钟,就跑出来告诉我有个男孩打她。我一看她的脸上,两片红红的印子。我说你离他远点。说实在的,我那时眼泪又出来了,而且觉得自己没用。这就是我教育的女儿,她很听我的话,不去侵害别人,可她只能屡受别人的欺负。我想我不在场的时候,她能向谁求助?芽让她咬着牙忍受这些没有止境的肉体上的痛苦有什么意义?芽她将来只能是一个能够忍受的人,将来的社会一个只会忍受的女孩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芽我越想越怕,当时我就告诉她,不要哭,人家打你哪儿,你也打她哪儿?选我认为,还击可以保护自己,这是最基本的,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培养孩子适应这个竞争的社会。
随机采访的结果出乎记者的意料。没有想到,主张对孩子进行“恶”教育的年轻父母大有人在。
那么,哪些孩子容易侵害他人和被侵害呢?芽天津市新华路小学的陈老师说:“一般被欺负的孩子都是性格内向或者懦弱的孩子。家人对他们过分溺爱,什么事都包了,呵护备至。他们一离开父母就惶恐不安,没有自信心,无法独立面对任何人任何事,所以常被欺负。这样的孩子即使让他‘以牙还牙’他也难出手,出手了也难占上风,说不定更吃亏。”
分析:
中国科学院儿童心理研究员方格说,一般来说,孩子有欺负别人的恶习都跟家庭教育有关。有句古老的格言说:人是环境之子。家庭是孩子接触的第一个环境。它会给孩子人格的成长打下难以磨灭的烙印。如果家长平时经常骂骂咧咧、打打闹闹,或者对孩子动辄拳脚相加,孩子自然会沾上“恶习”。所谓“敌意中成长的孩子学会争斗”。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家长过于溺爱,对孩子有求必应。被宠坏了的“小皇帝”稍有不满就大吵大闹,甚至对父母动以拳脚。如此,他们自然会把家中养成的“闹而优则仕”“打而优则仕”的恶习带到学校。
对家长们主张对孩子进行“恶”的教育的想法,老师们坚决反对。南京市莫愁新寓小学陈校长的话很有代表性。她说,孩子们不可能像温室里的花朵,总会与其他孩子磕磕碰碰,也不可能每次都占上风。如果所有的孩子吃了亏就要“报复”“以牙还牙”,那么学校岂不要乱套了?选将来的社会还有什么行为规范可言?选好的方法是如何避免“侵害”行为发生;一旦发生,告诉老师、家长,或者自行解决,而这需要家长辅以正确的的引导,千万不能教孩子“以恶对恶”。
其实,许多家长何尝不知道这个理。采访中,记者发现,所有的家长在主张自己孩子“恶”一点的同时,都强调这是迫于无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我觉得,对于孩子的被侵害,应该区别对待。对于非故意侵害行为,应该宽容、忍让;而对于故意侵害行为,特别是有损自尊的行为,则应坚决反击,但要讲究方法,告诉家长、老师都可以。
关键是要培养孩子勇敢、自尊、独立和合作的意识,特别是要告诉孩子忍让必须有限度,不能辱没自尊。
从这个角度看,我部分赞同家长们的看法。所谓“部分”赞同,是因为他们的看法有合情合理的成分,换句话说,不是要对孩子进行“恶”教育,而是要让孩子学会如何处理侵害自己的行为。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的杜成宪教授说得更明了。他认为,让孩子从小对身处的社会有个客观的认识,是十分必要的。家庭教育应该在“与人为善”的前提下,教会孩子如何识别“恶”,并学会一些同“恶”作斗争的本领,使孩子能够适应环境,懂得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还击。
显然,这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要让孩子勇敢地面对“恶”、反抗“恶”行为,成年人应该首先做到这一点。否则,一切教育言辞都会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
来源:http://www.znjy.cn/Article/jzx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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