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不少中学生流行用性主题文具,比如光屁股美女笔座等,家长看到后都表示难以接受。据悉,不少文具店堂而皇之地将含“性主题”的文具摆在显眼位置售卖,店主表示“性主题”文具在学生中很热销,一度断货。(12月16日《南方日报》)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这些“性主题”玩具显然与“性教育”无关,只能算是色情物品。而色情物品能否卖给中学生,这只需要一个基于常识的判断,而不需要高深的学理探究。事实上,这也不是一个值得争议的话题,对此法律早有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4条和35条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的物品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出售淫秽物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让人惊讶之处恰恰在于,向中学生兜售色情物品涉嫌违法并无疑问,何以“性文具”居然就流行热销而至于断货的程度了呢?法律的境界不仅在于它规定了什么,而且在于它所规定的东西必须落到实处。或者说,法律的威力不在于它的处罚有多重,而在于违法者注定会得到追究而无处逃遁。如果一方面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淫秽物品为违法,一方面“性主题”文具却热销于中学生中,这一定表明某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公安、工商、文化等主管部门自然逃不脱失察的诘问,而作为最接近学生的教育部门也同样难辞其咎。报道称,教育部门建议家长向公安部门举报,此中逻辑让人愕然。已经获知消息的教育部门为何不能联系公安部门合力处置此类事件,将家长推给其他部门并没有扫清门前的雪。尽管教育部门的权力之手无法作用于市场商贩,但只要呵护学生的一颗心未尝泯灭,就不至于在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忙于撇清自己与此无关。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往朴素处说就是一种将心比心。那些向中学生贩卖美女笔座的商家,愿意将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给自己的儿子或女儿使用吗?如果不愿意,他们就应该记得“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古训,但他们的心显然已经被利益所蒙蔽。自律不彰,只能等待法规的他律。若这种他律也因为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而缺位,那么暴露在伤害之中的就只剩下我们的孩子了。
孩子们倾向于显示自己的成熟甚至与众不同,所以他们不仅不会去抵制这种“性主题”工具,反而会加入潮流来满足自己的好奇,或者以此标榜自己。他们是单纯的,他们不一定会以色情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性主题”文具,但淫秽物品对孩子的影响将在无形中产生。毕竟,这一切不是健康的必须的性的教育,相反恰恰是变态的性的刺激。尽管网络等渠道中不缺乏这样的不良刺激,但这显然不能作为社会由此撒手不管的理由。
在意识的更深处,或许还有一层关于性的偏见在起作用。如果说千百年来,中国人对于性一直是被压抑甚至是被扭曲的,那么改革开放所启动的理念解放带来了性的自由与解放。或许因为这一历程并不久远,人们仍然处于性压抑的逆反阶段。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一说到有关性的问题,就会下意识地去支持去赞成,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成熟与品味。在这个方面,我们成人与不成熟的孩子有着惊人的相似。事实上,关于性,有是与非、美与丑,甚至罪与罚的区别。
家长与老师,首先是自己公正地理性地去看待性,然后才能在这一类问题上,给孩子以正确的指引。否则,如同面对“性主题”文具一样,非但不能教育孩子,反倒自己都感到很头痛,生怕孩子反讽自己不够“开明”。于法律、道德的种种层面来看,“性主题”文具都没有流行的理由。孩子的迷茫,反映的是成人社会的矛盾、失落或异化,我们都应当因此深深反思。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周东飞 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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