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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家庭功能——家庭教育法制化、规范化

17年前 [05-12 09:16 周一]

对于未成年人中出现的流浪儿童、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等问题,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较多的是强调公、检、法等单位及相关部门如何针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综合治理,从保障社会稳定及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管理、限制和打击。比如对流浪儿童遣送回家;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儿童,由工商等部门进行检查,加以限制;对校园暴力、抢劫等予以打击等等。事实上,相当一些未成年人离家出走、浪迹社会、行凶违法并不是他们的本意,而是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家庭氛围使他们感到压抑或者被忽略,便在家庭以外寻求发泄的渠道或生存的办法。有关方面的治理、打击往往是在问题出现之后的“亡羊补牢”和对其他未成年人及父母的警示,是一种被动的防范,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应当采取主动的方式,从长计议。

本次调查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出,家庭环境恶劣、家庭功能的不良与缺失,是未成年人闲散于社会、以致走上犯罪道路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从强化家庭功能入手,改善未成年人生存的家庭环境,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关键的作用。

1.建议制定《家庭教育法》

在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若干法律中都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人应尽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但是对于如何落实、如何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却没有明确的条款予以保障。而且只强调了父母应该怎样和不得怎样,而对父母如何履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为父母提供哪些必需的帮助也没有规定。这就形成了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前,社会和法律对父母等监护人的约束力很小,所能给他们的家庭提供的帮助有限。而且,越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地区比如贫困、偏远地区,父母放弃或不能很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越多。也就是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制约,存在很多弊端。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制定《家庭教育法》,把家庭中的教育内容和对家庭的管理机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以保证家庭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针对我国的情况,《家庭教育法》应包括家庭功能的方方面面。在内容上,其着眼点不是单纯地对父母的约束、制裁,而是对所有家庭成员的教育,如亲职教育、性教育、家庭伦理教育、家庭生活教育、家庭休闲教育等等。通过教育培训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断完善和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在管理上,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应当成为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配套的管理、监督、约制、惩戒机制,明确学校、社区对家庭应负的具体责任;在教育对象上,不仅是父母等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这样有利于家庭成员的良性互动和共同提高,有利于对父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实施《家庭教育法》的目的是促进家庭功能的完善,创造有利于每一个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

2.组织学习型家庭创建

20015月亚太经合组织高峰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社会”的主张。作为社会的细胞,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是建立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家庭功能、从根本上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的有效措施。

父母与孩子之间共同学习、相互关心、相互沟通、相互分享、相互承诺是学习型家庭的基本内涵。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家庭中建立生活学习团队,在家庭生活中学习,亲子共同学习、互相学习;培养家庭成员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整合家庭、生活、工作与学习的经验等;进行对话训练,在家庭中营造和谐的气氛,给予每个家庭成员公平参与的机会,并获得应有的尊重;鼓励家庭成员实践系统性思考,分析家庭内的关系,分析每个人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考虑个人行为对整个家庭所造成的影响;鼓励家庭成员改善心智模式,学会自我反省,学会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学会开放心灵,容纳别人的意见;协助家庭成员规划个人发展等等。也就是通过学习型家庭的创建,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提高道德水平,提高心理素质,扩大知识面,养成适当的技能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从而有效地面对及解决家庭生活的各类问题及社会变迁的挑战。

学习型家庭与传统的家庭教育所不同的是,在学习型家庭中,家长的角色不仅仅是教育者,更是与孩子共同学习、互相学习的伙伴;家庭教育的重心由亲子教育向亲职教育和亲子教育并重转变;家庭教育的模式不是父母居高临下的家长制的教育,而是平等的互动式的教育;家庭教育的投资理念由重金钱、物质的投入,为重时间、精神投入,由只重孩子到注重对每一个家庭成员投入,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全市推动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表明,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整合了学校、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为家庭提供了多方面便利,促进了家庭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家庭功能的增强。

近年来,我国台湾省由教育部推行学习型家庭教育策略,从理论研究、组织建构到推广,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值得我们借鉴。

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规划中,以优先推动建立特殊群体的学习型家庭为目标,包括:提供支持辅导,建立单亲学习型家庭;增进亲情无代沟,建立隔代教养学习型家庭;协助适性发展,建立身心障碍者学习型家庭;重视文化与关怀,建立原住民学习型家庭;促进两性双赢,建立双薪学习型家庭;鼓励家庭支持,建立受刑人学习型家庭等六大类。

为达到本计划目标,规定直辖市及各县(市)政府应编列专款,按照区域特性及家庭教育服务需求,主动、积极办理地方性的家庭教育工作;在教育系统,结合各级学校(包括幼儿园及托儿所)及其家长会全面办理学习型家庭教育活动,并通过学校掌握须优先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的对象,如单亲家长等,为其提供适当的家庭教育课程及辅导;在社会教育方面,鼓励美术馆等社教机构办理家庭艺赏型的艺文展演活动,出版大众导赏型的家庭艺文丛书等,以落实全民美感教育,提升家庭文化涵养及素质;各相关部门如社政、户政单位、卫生、司法、企业等根据自身职责共同提供如讲课、辅导等适宜的家庭教育服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绩效指标和评估标准。

 

(中国青少年研究网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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