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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校与家庭如何合作教育以及给我们的启示

14年前 [12-09 13:41 周三]

    学校和家庭是学龄期孩子生活的两个主要场所,其环境、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有人称学校与家庭在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中的作用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两轮、双翼缺一不可,不平衡不行。正是出于这个道理,美国人在孩子的教育中历来非常重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与配合。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1996年撰写出版了《全村之力》一书,集中讨论的就是家庭、学校、社会合作对儿童进行教育的问题。在列举了大量教育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成功的教育不再只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而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此书曾风靡美国,连续数月占据畅销书榜首,除了名人效应,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美国公众对教育的关注,对家庭与学校合作教育的认同,从中也给我国的机构教育、家庭教育、机构与家庭教育的合作以启示。特别是在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中,需要重新认识和定位学校与家庭的关系。
   
一、美国学校与家庭合作教育的特点
    综观美国的学校与家庭合作教育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有这样三大特点。
   
一是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和配合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半个世纪前,美国时任教育部长在谈到教育中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时曾作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学校好比是一个小岛,家庭和社会是大陆,大陆和小岛间由吊桥相连,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吊桥各放下一次,让学生上学和回家,每年有一两次大陆上的学生家长到小岛上做客。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岛上生活的主要目的是教育学生怎样在成年后在大陆上生活。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只有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的资源协助学校才是明智之举。此后美国各州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和教育改革方案,实施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如以“中小学教育法案”为蓝本的联邦政府一号规定,“开端计划”等都要求各地学校,将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紧密结合,给孩子更多的教育机会,提高教育质量。“残疾儿童教育法案”中也明文规定,家长与教育人员必须共同参与对学生发展的鉴定和教育计划的制订。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儿童保育与发展法案”更进一步指出了家长参与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是家长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和法律权利,并拨发经费用于对家长的教育和训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的“美国教育2000年目标”,为突出家庭在儿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别将家长参与教育列为八大教育目标之一。可喜的是这些措施已经初显成效,美国教育目标委员会对“美国教育2000年目标”的阶段性评估和研究表明,家长的参与和学生的学业进步、行为表现有密切的关系,家长的参与对教育质量的提高作用很大。
    
二是将家长与教师看作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和评估工作,使法规条文真正落实到学生身上。

    家长和教师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和方法,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教师及时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学生的学业和行为表现等。沟通的方式有每学期一次的家长会、校访,向家长赠送学校手册、学校简报、班机通讯,电话联系,更有现代化的沟通方式,如热线电话服务、电话录音、自动拨号电话、录音录象、电子邮件、电脑互联网及网页等。沟通的趋势是更加多样化、弹性化。
   
三是根据各地的情况制定教育计划,即专项教育措施。

密苏里州的“父母即教师”计划是成功的范例。该计划广泛地向家长宣传有关的教育知识,教给家长克服孩子学业、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方法。南卡罗莱纳州的民间促进教育改革运动,在加强家庭与学校联系方面其到了积极作用。该运动要求每一个地区确定一个“教育日”,邀请各方面人士共商儿童教育问题和解决方法。犹他州教育委员会与“家长和教师协会”合作,联合招募和培训家长教育义务工,再由这些受过训练的热心人,对全州范围内参加“家庭教育计划”的家长进行培训,指导家长如何与学校进行更有效的沟通。其他类似的计划还有,明尼苏达州的“儿童家庭教育计划”,肯塔基州的“父母子女教育计划”,康乃狄克州和马里兰州的家长援助中心等。最有特色的是1992年爱达荷州州长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本州公务员每周花上一小时或每月累计四小时,参加所属社区学校的义务服务,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二、美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给我们的启示
   
美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的诸多作法,充分体现了人文精神和法律意识,强调家长、教师,家庭、学校、社区积极配合,营造儿童发展的高质量的成长空间,他们的做法给我们如下启示:
   
一是家庭与学校的有效配合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孩子的发展。
   
新一轮课程改革以全新的理念,全方位的触角,全面的挑战向我们走来。这几个“全”字使教育工作中的单一因素无力承担起教育的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寻求多方面的合作。马卡连柯说过:“从最广义的教育来说,它是一个社会的过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在教育着儿童,但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在人当中,父母和教师占重要的地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要求:“……建立教育部门、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制度……”在课程改革中首先必须寻求合作的是学校与家庭,因为学校和家庭是学生不可回避的、必须面对的社会群体,特殊教育更是这样,这是课程改革和儿童身心发展的双重需要,也是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是家长与教师是孩子教育中的合作伙伴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把儿童比做天然的大理石,认为有六位雕塑家把他们变成千姿百态的雕像。这六位雕塑家依次是:家庭、学校、儿童集体、儿童、书籍、偶然出现的因素,家庭和学校被列在前两位,说明在儿童教育中的突出作用。课程改革揭示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大课程观,即把影响儿童发展的各种因素都作为教育来看待,这样家庭教育便是课程的一部分。从一个侧面也提示我们,以学校为基础的教育要充分考虑家庭,特别是家长的因素。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家长的参与谈不上高质量的机构教育。儿童个体间和个体内的差异都比较大,更要求家长与学校的合作。就目前的学校课程改革来说,家长应该是课程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合作者。积极参与者指的是要让家长了解课程改革,在课程目标的指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的实施,课程评价等环节让家长参与意见,一起实施。积极的合作者应该充分考虑家长的愿望与要求,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教育对话,改变以往学校让家长做什么,家长一定要做什么的被动状态。
   
新课程改革中的家长工作是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既承担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任,又要满足家长的需要。课程应该满足家长的需要,家庭教育和家庭生活内容就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起点和延伸,应视为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学校来说,要向家长提供学校教育情况、交流教育经验、共同制订教育计划。
   
三是家庭与学校联系互动的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多变
   
家庭与学校联系的具体形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以学校为主的家长学校、家访、教育讲座等,也可以是以家长为主的校访、教育子女经验交流等,更可以是以社会为主的广泛的社会宣传、媒体报道等。
   
美国学校与家庭合作教育有诸多特点,他们的理念和做法给我们以启示。其中关键在于要改变教师与家长的角色关系,形成合力,共同认识儿童的需要,重新认识学校和家庭,重新认识教育。http://www.wangjinzhan.com/blog/?uid-307-action-viewspace-itemid-2764【晓岩转】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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