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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心成立(高英)

15年前 [05-27 13:25 周四]

中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在中华家庭教育研究院老师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于523日正式成立。在此,我想借用俞敏洪老师在2010年新东方寒假班的励志演讲稿中的四句话表达一下申报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的心情。

重新选择改变生命。人到中年,回顾走过的人生路,发现自己原来太过安于现状,教书20年,三年一轮回,重复着几乎同一样的故事。伴随儿子成长,让我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当固有的思维方式和教育方法遭遇孩子的挑战时,痛定思痛,选择学习进修家庭教育指导,为儿子、为自己、为家庭。

1年多的学习经历,自己对待孩子们的态度和心情居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对家庭教育理念的重新认识,让我知道了人之初性本善,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4月中旬,学生飞的辍学事件让我有了承办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的念头,只因为放不下那些曾经是我的学生,也有不是我学生的流浪孩子。我想在这个资讯中心点上一盏盏心灯,为迷失方向的孩子和父母引航。

让自己成为散发热情的火炉。享受着家庭教育学习的快乐,受鼓舞于学员班同学的快速成长,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常常被老师们的热情和爱感动着。

4月底,与海燕聊起建中心的事,获得了热心的帮助和鼓励,帮忙联系老师,指点我去咨询,海燕无一不仔细。

与梅老师取得联系后,详细了解到承办中心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中心的专题分类逐渐明朗,对中心的建设工作计划更加清晰,我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我能够做些什么。

我要把自己的热情散发出来,我要影响周围的人,把我们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爱,把我们愿意帮助别人的心情散发出来,影响到周围的人,关注自己的家庭,关注身边的孩子,关注社会,让我们的周围环境变得更加和谐。

有事做是幸福的。519日,接到梅老师通知,研究院批准了中心成立。喜悦和激动的心情无语言表。注册中心博客2天后,23日打开中心后台管理,迫不及待将自己近期收集整理的资料21篇上传,忙到晚上12点多,也不感觉累,心里挺充实的,这一夜睡得很踏实。

24日,在顾老师、朝红老师和海燕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中心的博客公告和加入群组等页面的搭建工作,有点成就感!

25日,看到金丽莉老师的留言:我报了中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需要我做些什么?

事业起步有人同行,是一件愉快的好事啊!赶紧回复:金老师好,非常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有您的加入,前进的路不再孤单,真好!

同时,在Q群里收到梅老师的热烈祝贺:高英老师在短短时间内,把中心建设这么好,现在金丽莉老师的加入,共同建设,将会越来越精彩。因为对家庭教育的爱,所以执着;因为对孩子的爱,所以关注。补救教育不如预防教育,晚关注不如早关注。预防就是更有效的关爱。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中心,值得建设的中心。

在期待中成长。选择了做教师,一直有个梦想:让学生心中有梦,脸上有笑容,享受学习的快乐。正是对教育的这份期待和梦想给了我更加努力的动力。

我期待自己能够有能量影响到周围的孩子,引导他们体验生活,积累经验,读懂人生的真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成人成才。

我期待父母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只有他们能够愉快地安享晚年,我才没有后顾之忧。

我更期待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和谐平安。因为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给我们的是力量和信心,支持我们走遍世界。

所有一切的期待都愿我们的周围多一些友爱与祥和,少一份危险与怨恨。所以选择做家庭教育志愿者,选择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志愿者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感谢关注中心的老师们和进中心浏览的游客朋友们!因为您们的鼓励和需要,让我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感谢因特网和所有关注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前辈们!您们的资讯和经验为中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内容和参考。

感谢金老师的加入,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世界将会因为有您、我的存在而更加精彩!

2010-5-27

 
 
 
Re:原创:中心成立(高英)
[ 2010-5-27 13:12:30 | By: 张海燕(游客) ]
 
高老师,祝贺您的中心成立,也被您的爱心所感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防患于未然,希望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个中心的重要。一起努力,愿中心越来越好!
 
 
 
Re:原创:中心成立(高英)
[ 2010-5-27 10:52:01 | By: 金丽莉(游客) ]
 
祝贺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心成立!高老师的敬业精神值得我学习!
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相信“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世界将会因为有您、我的存在而更加精彩!”
u/9979/archives/2010/201052710213.html晓岩整理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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