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必须立法
傲雪学习“ 解读《台湾家庭教育法》”而写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了,社会就和谐了。家庭教育更是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任教师,孩子的成长主要在家庭中,这就是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尤其重要的原因。
学习了《台湾家庭教育法》这一章内容后,对台湾的“家庭教育之推展,以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為原則,依其對象及實際需要,得採演講、座談、遠距教學、個案輔導、自學、參加成長團體及其他方式為之”。还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目或通識教育課程。”等都有所了解和启发。
我们如果采用立法的强制形式,就能强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家庭教育立法势在必行,这样就会让更多的家庭受益,特别是我们的孩子们受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为了让下一代健康成长,家庭更和谐,社会更和谐!推动家庭教育立法的发展,是必须的,必要的,无可非议的。
台湾的“家庭教育法施行细则」”台参字第0930016273号。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教育部台参字第0930016273号令订定发布全文9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第2条
本法第二条之用词定义如下:
一、亲职教育:指增进父母职能之教育活动。
二、子职教育:指增进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动。
三、两性教育:指增进性别知能之教育活动。
四、婚姻教育:指增进夫妻关系之教育活动。
五、伦理教育:指增进家族成员相互尊重及关怀之教育活动。
六、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指增进家庭各类资源运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动。
从中可看到台湾对亲职教育、 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是用立法进行实施。
从世界各地都可以看到:重视教育,重视孩子,重视家庭的教育的内容。无论是在哪里,孩子都是放在首位的。因为,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必须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提高家长的素质,用立法进行实施,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u/6423/archives/2009/200941221721.html晓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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