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心理专家联手解读最近两起轰动全市的命案
3个月前,19岁的邹鸿成因求爱不成,将21岁女大学生杀死;10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邹鸿成死刑。
10月26日,悲剧再度上演:沙坪坝区井口镇双碑村21岁男青年左某,因与20岁女青年蒋某谈恋爱遭到蒋母郑某反对,将郑某刺死,并劫持蒋某。最后左某被警方当场击毙。
两起轰动全市、看似各不相干的案件,却有着极大的内在相似点:受害人与作案人年龄均在19—21岁之间,杀人动机均为求爱不成引发极端犯罪事件,作案人心理均为内向……
昨日上午,社会学专家和心理学专家邱驷做客本报966966热线,对这两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进行解读。
邱驷:高级心理咨询师,重庆心理学会会员、中国心理学会会员,重庆明亮心理咨询所所长。
李光云: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极端和偏激的个性特征以及任何事情以自我为中心、无法学会如何面对挫败感等心理因素,是导致两名青年最终采取极端方式的最主要原因。
事件回顾
1.恋爱不成劫持女子
10月26日上午,在沙坪坝区双碑村,21岁左某因恋爱不成,将喜欢女子的母亲刺死后,又持刀将喜欢的女子劫持到荒坡上,最后被狙击手击毙。
商场内残杀女同学
2.商场内残杀女同学
今年7月,邹鸿成因向同校女生表白遭拒,产生报复心理,在公众场合砍伤死者。10月19日,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邹鸿成死刑。
焦点A心理
犯案人心理是否雷同?
刘女士(江北):两起案子,我和身边的很多人都很关注。我们一直在思考的是,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的青少年面对恋爱受挫时如此偏激,选择杀人这种残忍的解决方式?如此雷同的作案动机和伤人致死的极端作案方式,邹鸿成和左某是什么样的心理,他们的心理状况有何相同与不同?我觉得这种心理若早些被关注,可能悲剧不会上演。
邱驷:不错,看似漠不相关的两起事件,凶手的内在心理却又极大地相似:极端和偏激的个性特征、以及任何事情以自我为中心,无法学会如何面对挫败感等心理因素,是导致两名青年最终采取极端方式的最主要原因。从作案方式和作案动机来看,这两个青年的心理确实存在太多相似之处。
我认为,两位年轻人可能确实很喜欢自己遇到的女孩。但是,在遭到拒绝后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不单是心理问题,还是一个我们需要面对的社会问题:作为现代的青少年,特别是80后、90后,大多属于独生子女。在养育过程中,家长习惯性的以其为中心,导致其在与别人相处时也以个人为中心,在遇到问题或遭到拒绝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并产生很强的极端情绪。
其次,两个孩子内向、不善沟通的个性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于个性自闭的人来说,他们往往自控能力差、冲动和意愿表达、沟通能力的不好,容易导致出现面对挫折时管理自己情绪和宣泄方式的错误,这种情况下无人开导和作出正确的诱导,也是造成两起悲剧产生的原因。
旁观者是否该拍手叫好?
李先生(渝北两路):我也是孩子的父亲,在网上看到媒体报道邹鸿成被一审判处死刑、左某被狙击手击毙后,网民对于这样的结局几乎同声叫好。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很多网友在“心情”一栏上的填写上,也对二者的下场都表示“高兴”。我觉得我们真应该高兴吗?我更觉得作为一个社会人,除了看热闹、为凶手被制服拍手称快时,我们是否应该更具一些其它的情怀?
李光云:凶手被绳之以法、劝说无效时击毙,从法律上讲是值得称快的事,网友普遍表达的“高兴”情绪,更多的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事件本身的感官态度,可以理解。
但就这两起案件而言,邹案、左案更应是个悲剧:不仅仅是这两个孩子、四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在两起案件中,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我们更多地应该去思考,一味地指责或怜悯都不理智,青少年犯罪历来都是一个沉重、值得去思考社会原因的话题。
——已经朦胧地懂得爱,但不懂得怎么看待爱、怎么去管理爱,是很多15—25岁的青少年面临的一个问题。一旦心理产生偏执,便会将爱化作更可怕的方式 。
焦点B年龄
这个年龄段孩子,家长应更多关注
彭女士(沙坪坝):我的孩子今年也是20多岁。作为母亲,我对案件中受害人与作案人的年龄特别敏感,特别是作案人,他们都是20岁左右的男生,年纪相仿,这是否表明,这个时期是自我控制最危险的年纪?
邱驷:不错。在我所遇到的个案中,因为感情出现心理问题甚至是疾病的青少年群体,有的孩子甚至刚读初一、才13岁,已经朦胧地懂得爱,但不懂得怎么看待爱,是很多15—25岁的青少年面临的一个问题。而这个年龄的孩子,具有处理事情容易冲动、不计后果的一些共同特征;而在19—20岁,也就是不少孩子就读大学或步入社会的年龄,他们会更容易产生爱的情绪,但其身边简单的环境或尚未成熟的经历,让他们不懂得去管理爱,一旦心理产生偏执,便会将爱化作更可怕的方式去释放被拒绝、不能占有的不满情绪。
但两起案件的出现,在年龄上没有必然的关联,主要还是与两个孩子的心理素质、处事个性和应对挫败的能力有关,但都是20多岁孩子引发的命案,也足以让社会和家长们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们投注更多生活、学习之外,对于其情感、心理的关注。
这个年龄段女生应学会自我保护
李同学(重庆师范大学):两个受害女生也是20多岁,在这个年龄大多进入了大学,遇到有人追求的情况很普遍。她们的遭遇是不是也应该让更多这个年龄段的女生学会自我保护与学会处理某些问题的方式?
邱驷:对!虽然警方和媒体都没有对两名女生与作案人之间的具体交往过程和接触、拒绝方式进行报道,但两起悲剧,也应该让更多女生学会对“自己不爱、且痴爱着自己”的人,如何去拒绝,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做好自我保护,特别是对方有个性内向、行事偏激等特质。
我想告诉正遇到这样情况的女生和他们的家长:在拒绝方式上,一定要坚决但不失对对方的尊重,更不能让对方心存幻想,否则一旦失望或遭遇拒绝时,往往会显得更为极端。
同时,当遇到对方行为是自己所不能独立应付、或察觉到对方有伤害自己可能性时,不要考虑难为情等因素,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向社会或学校、家人求助,将悲剧制止在发生前。
——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要过于以他为中心,不要对孩子的任何要求都说“是”、“好”,在照顾其生活、学习的同时,也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教会他对生命的尊重。
焦点C警示
遇到这类的社会悲剧,媒体更应正确引导
程先生(渝中区):邹鸿成案在前,网络电视报纸等对此案的报道,是不是会给左某造成心理启示,也用同样的自毁与毁灭他人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说,这仅仅是两起没有任何联系的个案?两起命案,四个家庭的毁灭,是否应该给更多的父母和家庭敲响警钟?
邱驷:这两起案件本身不一定有心理隐射,但作案的过程或细节等信息一旦被媒体过度报道,也会对更多将会遭遇或者正在遭遇同类情况的人造成一定的心理隐射和不好的引导。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当遇到这样一些社会悲剧发生时,媒体更应该做正确的引导而非渲染事件本身,细致的作案过程描写,或许心理正常的人看了无所谓,但对于一些心理本身有问题的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四个家庭被两个孩子的冲动行为所毁,这两起案件的凶手虽然家庭背景截然不同,但两起案件行为人有太多的相似之处,这不得警示更多的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要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不要对孩子的任何要求都说“是”、“好”,在照顾其生活、学习的同时,也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教会他们对生命的尊重。
同时,对于25岁之前的孩子,我们更需要教会他们处理某些特殊事件的能力和方法,对自己情感的管理方法。
李光云:对于一些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事件,媒体对关注点的引导非常重要,剖析内在因素、进行正确疏导往往比过分的去描述过程更为合适。同样,从小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减少犯罪心理的萌发,并尽量避免社会阴暗因素的浸染,这些都更应该是这两起案件之后,我们让悲剧不再发生所应该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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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名青少年因情感危机求助
昨日,记者从重庆心理危机干预热线获悉,今年1—10月,我市13—25岁青少年因为情感问题而紧急求助的个案为203例。其中,有1/4的求助者表现为轻生或伤害他人,这一群体中不乏初中生和高中生。从其因为不能正确对待情感问题而引发的伤害行为来看,外毁(伤害他人)的案例虽然较少,但较以往有所增加。
该热线负责人朱万里介绍,这里的数据,还只是冰山一角,有更多的孩子没有通过这些机构表达这种心理诉求,所以到底有孩子正在无法正确对待情感问题、心理正在受其影响,具体数据依旧不全,更多的人则选择了网络和自我封闭,但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所统计出的这203例数据已经足以对社会和母亲们敲响警钟。
特别提醒
若发现自己行为反常,该如何及时纠正调节?
邱驷称当自己受到挫折压力时,要尽可能地说出来,切忌封闭自我。最好找朋友倾诉,找亲人、同学出主意,如果自己有兴趣爱好,可以多参与,把它当作一种宣泄途径,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如果以上方法都没办法处理时,则必须向专业人士和社会心理干预机构求助,及时介入。
孩子哪些行为是在吐露心理危机?
邱驷称,大多15—25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行使极端行为时,肯定会无意识地吐露出一些信息:在语言方面,常说“我想死”、“看淡了”、“一起死”之类的话;在行为方面,收拾和整理一些物品、有沉静或者疏远他人的表现,无端地对某人表示感激、独自跑上高楼站立等异常行为;在情绪方面,容易因小事出现失控、极端情绪。
根据对近两年的求助对象进行系统分析,家庭、婚恋等情感问题仍然是导致自杀的主因,占近30%。
摘自《重庆晨报》2009年10月30日第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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