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及教师个人在“十五”期间立项的“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十·五”规划课题”已/将结题,现特将结题程序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十·五”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可下载)
二.2006年12月20日前向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递交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十·五”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一份
2.《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十·五”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3.课题研究成果一份
三.由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
四.向同意结题的基地单位/个人发“结题通知”。
五.凡应结题课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研究的须写“课题中止申请报告”,说明课题中止的原因,并经普教所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审批同意。若无故中止课题者,在二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六.若不能按预期计划完成的课题须写“课题延期”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及时间,一般最多延期半年。
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2006年11月8日
附件:
编号
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十·五”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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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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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内容概要(包括成果的价值,推进的情况,达到的预期目标,是否解决课题提出的关键问题及产生的实效等,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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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单位签章 |
区县
意见 |
区县教研员签章 |
市专家鉴定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