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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这些未成年人沦为罪犯

16年前 [01-02 00:29 周六]

  所有的后果均已产生,所有的损失均已造成,刑罚只能是事后救济,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些诱因才是我们最应当反思、面对和解决的。

是什么让这些未成年人沦为罪犯:

 

    9名被告,其中4名为未成年人,且3名为主要行为人,涉嫌47起抢劫事实,80余名被害人。

  这是笔者近期办理的一个案件。接手案件时,面对这些数据和如山的卷宗,笔者不禁感到肩头一沉,通过与3名被告人的对话,笔者对未成年人参与暴力犯罪,沦为犯罪人的动因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亮,男,17岁,汉族,农民,住山东省阳信县小桑乡张连范村。文化程度:小学二年级。

  身材瘦小的小亮竟然身负40余起犯罪事实,被抓捕时,他从容地从腰间拔出匕首将民警扎成1个重伤、1个轻微伤。和小亮的对话,笔者进行了两次。第一次过程平淡,问什么答什么。但让人奇怪的是,小亮有些开心,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检提了,就快了,快看到希望了,他说的希望就是宣判。他似乎知道此后至少10年都要在监狱内度过,因此关注的是早完事早踏实。结束了两个多小时的讯问,临走时小亮问自己是第几个被提的,书记员说第一个,他有些兴奋:太牛了,第一个!笔者不禁哑然,都这时候了还惦记着自己是不是老大

  第二次对话让小亮有些失望,他本以为是法院来宣判的,因为这样就可以办会见了,他把心底的愿望吐露了出来。小亮从小父母离异,他和父亲一起生活,因为家中贫穷,父亲借钱供他上学,但他不愿意父亲为了他而低声下气和辛苦劳作,便退了学,在老家捡破烂,后来觉得太苦,就跑到北京。会不会有人看你小欺负你?笔者问,欺负我?谁敢欺负我,我就跟谁打,李紫豪(同案未成年被告人之一)就是因为跟我打架认识的。小亮说。

  几句话带出了他的成长轨迹。小亮在家乡虽然生活清苦,但毕竟有父爱在保护着他幼小的心灵。而当他进入社会,为了对抗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使用了武力——这个最低级也最见效的方法。他通过武力解决了问题,也懂得了采用这样的方式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并征服他人,并很融会贯通地将这个道理运用于实践。

  在他打打杀杀的生活中,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一名盗窃惯犯,尝到了不用扛包、不用和别人打架也可以活得逍遥自在的甜头。于是,偷窃成了小亮的生存方式,也让他有更多的金钱、空闲去网吧打游戏、聊天,直到发展成没钱上网就干脆去抢劫,还省得担心偷东西被人发现

  从小亮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社会上不良因素对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孩子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关爱的缺失,这些孩子对家庭的依赖、依附心理逐渐减弱,内心中走向社会、与他人交往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在这种心理驱使下,这些未成年人失去了戒心,不慎结交了有不良行为的人,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被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腐蚀、勾引、拉拢,并在其言传身教下踏入歧途。

 

  大龙,男,骨龄鉴定为156个月,汉族,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镇。

  大龙也是来自单亲家庭,在爷爷奶奶的抚养下长大。家中的贫困和个人厌学情绪的产生,使年仅12岁的大龙就背井离乡,来到北京混迹于北京站。和小亮不同的是,大龙再婚的父亲也在北京做生意,生活过得还可以,但父母离异的阴影使他不愿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因为缺少家庭教育,大龙对行为规则的了解很肤浅。他喜欢追求刺激,把蛮干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视打架斗殴为英雄、视冒险亡命为快乐。当笔者问他扎伤那么多人是如何想的时,他竟微笑着说:如果是你,上了一天的班,结果单位却不给你任何报酬,你会怎样?笔者不禁愕然,不到16岁的他,内心的冲动、冷漠、凶残等特性已昭然若揭。

  他们在抢劫中,有一次是将身着类似警察大衣见义勇为的群众扎伤,而且下手较重;在另一起抢劫中,他们威胁也是身着警察大衣的被害人再出行不许穿大衣。是什么让他们对身着警察大衣的人如此抵触和反感?大龙慢慢地说:我们以前都曾因小偷小摸进过派出所,被里面的警察打过,所以我们都恨警察!

  笔者无法佐证他言语的真实性,但当这些处于城市边缘的孩子因生活所迫和坏人引诱而实施了违法行为,被送入代表社会公权力的执法部门时,他们的内心比任何时候都脆弱,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而过于严厉的责难甚至打骂必定会影响他们对外界的认知,造成心理障碍,产生厌恶、抵触甚至憎恶社会的情绪,而且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报复社会,对曾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实施更深的伤害。

 

  李紫豪,男,骨龄鉴定为169个月,汉族,农民,住吉林省柳河县安口镇。

  李明伟也是来自单亲家庭,父亲曾被判过刑。李明伟和父母的感情很好,他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而退学,到社会上闯荡。笔者得知他一直和父亲一起生活,就问他:你父亲不管你吗?李明伟低下头,过了许久才慢慢地说:他有残疾,没有手,也没有脚,是个要饭的……”这个小小的肩膀所经历的苦痛他人无法感受,因为家庭特殊的环境,他从小就被别人看不起。笔者问他为何去抢钱,他轻声地说:这样能挣钱,来钱快!据同案人介绍,他挣的钱除自己开销外,还给父亲买手机、请保姆。

  笔者询问李明伟有何特长,他高兴地说:我很小就出来学理发,现在能做到大工的位置,我还负责给看守所里羁押的大部分人理发!看得出,李明伟对于可以靠双手生存感到快乐。所以笔者有些疑惑,问他为何不靠自己的一技之长生存,他说:看人脸色、伺候人的生活很不好受。

  对于这样一个从小在不正常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其内心承受了太多的怨恨和他人的冷眼相对,他自卑的同时也敏感地看待周围的世界,所以,在他得到哥们义气的照顾时,在他被五光十色的社会所吸引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安分守己、做个合法公民,而是选择不用受人冷眼甚至可以对他人任意殴打、辱骂、索要钱财的方式融入这个社会,并借此满足自己的自尊心。

  结束了与3个未成年人的对话,笔者感慨:所有的后果均已产生,所有的损失均已造成,我们用刑罚来惩罚他们也只能是事后救济,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些诱因才是我们最应当反思、面对和解决的。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看到,自控力差、缺乏独立评价能力等这些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是造成他们走向犯罪的基础原因,而家庭、社会环境、文化氛围的不良影响更是主要因素。他们的违法犯罪,就是在社会化过程中,结交了一批品行不端的伙伴,他们聚集在一起,拒绝道德法律的约束,沿着不良的心理发展轨迹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而从本案中我们也看到,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控制、治理和预防职能弱化是致使他们违法犯罪的潜在原因。在我国现阶段,尽管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未成年人的社会福利保障还存在许多问题。现行的社会机制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基本上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综合治理不到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失足青少年缺乏力度,这些都为他们走向犯罪埋下了暗礁和陷阱。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政治处 支蕊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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