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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志代表:家庭教育当务之急是为“家庭教育”立法

11年前 [03-12 19:51 周四]

郭新志代表:家庭教育当务之急是为“家庭教育”立法

郭新志代表:家庭教育当务之急是为“家庭教育”立法

2015年03月11日 09: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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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 郝红波 专栏)“现在家庭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以法律的威严让家长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让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提升女性素质,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改进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从根本上抓出生人口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人口,提高国民素质。”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资料图)

  郭新志代表表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状况与其在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不够系统,缺乏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与国家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法制建设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

  据郭新志代表介绍, 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还没有出现专门的“家庭教育法”,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把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当做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美国、德国等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或成立“家庭问题委员会”等形式,建立了完备的家庭教育体系,如果父母被指控对孩子“严重忽视”,则等同于虐待罪将受严惩。只有我国台湾于2003年2月6日颁行了《家庭教育法》,并于2004年2月13日公布实施了《家庭教育法施行细则》。就我国而言,由于人口众多,各地发展不均衡,制定“家庭教育法”对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提升女性素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地发展,却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家庭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以法律的威严让家长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让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提升女性素质,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改进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从根本上抓出生人口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人口,提高国民素质。对此,郭新志代表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有明确的执行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下设家教中心来指导家庭教育活动,另外把学校也列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学校必须要设置家庭教育课程,这样家庭教育法的执行主体问题就能到位。

  第二,教育的内容,它不仅有亲子教育,还有婚前优生优育教育、母亲教育、婚姻教育、家庭成员教育、两性平等教育以及家庭资源管理方面的教育等。

  第三,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让它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生教育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先导作用和支撑作用。还应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强化政府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明确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绩效。应对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给予更多的支持与投入;对于留守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家庭教育问题,应有专门的条款对其给予特殊关照。

  此外,家庭教育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在中央以及各省、市、县财政中设立家庭教育的专项经费,并确立农村和城市等地区不同的家庭教育投入体制和筹资办法,以保障各地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进一步强化对家庭教育市场的管理,重视发展培育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家长和孩子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代表委员小资料:

  郭新志,女。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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