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在校不好好读书年仅15岁就去抢劫摩托车
19年前 [05-11 13:53 周四]
年仅15岁的海口市某艺术学校初三学生阿生(化名),竟伙同他人以胁迫的手段抢摩托车。鉴于其未满16周岁,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5年10月3日晚8时许,阿生在海口市海府路某美容院附近打台球时遇见朱某(基本情况不详,在逃),朱提出一起去抢辆摩托车卖点钱花,阿生觉得这是一个快速挣钱的好办法便爽快地同意了。
次日凌晨2时许,阿生便与朱某到海口市第七中学门前,拦乘了一辆两轮摩托车,叫“摩的”车主王某载两人到海口市蓝天路一烧烤园。当车行到海口市老机场跑道夜来香烧烤园附近一偏僻处时,朱某拿出事先携带的刀并架在王某的脖子上叫停车,阿生则下车接过朱某交给的刀站在旁边,由朱某将王某拉下车,并动手搜身抢走王某身上的手机一部。之后,阿生将倒在地上的摩托车扶起,载着朱某逃离现场。两人连夜将车开到海口美兰区某农场阿生的舅舅周某家过夜,并将摩托车牌拆下放在周某家。
接下来,朱某将劫得的手机以250元的低价卖掉,并于10月8日将抢来的摩托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其老乡。其后,阿生共分得赃款450元。2005年10月25日在父母的教育下,阿生感觉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果严重,便到公安机关自首,当日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法院在不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阿生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6周岁,并系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且在犯罪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遂从轻作出判决。
(罗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