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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要为青少年暴力负责

10年前 [12-24 19:19 周二]

近些年来,少年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出现了“我爸是李刚事件“、“李天一事件”等不良事件,这些不良事件的背后,家庭教育失当有很大的责任。

家庭教育要为青少年暴力负责

  现在青少年的暴力心理表现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对某人稍有不满就出言要整死对方。一些老师表示,确实有不少中学生存在暴力倾向,这种情况在普通学校中要更多一些。一方面这些孩子不仅喜欢出手,而且下手都比较狠、比较重;另一方面,即使不动手,很多孩子以恶治恶的心理也特别强,比如某个班有个不太招人喜欢的学生被另一个同学打了,老师在批评了这名打人学生后搞了个调查,结果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支持打这名不太合群的学生。现在中小学生的暴力倾向反映了他们不良的心理状态,表现为自我意识太强,办事不计后果、不负责任,承受能力差,而且缺乏恻隐之心。

  谈及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般认为是社会转型期的浮躁对青少年心理必然产生影响;家长往往满足孩子的所有欲望,得不到孩子就闹,最后总是家长作出让步。

  此外,家长在培养上经常灌输给孩子不能吃亏的思想,这些都导致青少年产生自私、不负责任的心理。当然家长希望孩子成才的愿望也给孩子造成很大心理压力,而这种压力也是社会造成的。媒体上不加限制的内容也是导致孩子出现暴力倾向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中国媒体上还没有青少年禁看内容的规定。

  青少年暴力犯罪有规律可循,一般13岁至15岁为初次犯罪的高峰期;15岁至18岁为犯罪高峰年龄。其犯罪心理也呈现一些先兆,一是心理倾向性变化,表现在追求物质享受,喜欢低级趣味。暴力、色情文化的泛滥往往成为诱发因素。二是个性品质变化,表现在对老师家长不礼貌、对待同学粗鲁、出言不逊、言行不一、说谎、厌学等等。三是行为变化,表现在无故旷课、经常迟到、涂改作业、作弊、彻夜不归等等。

  当然有这些先兆不一定就必然犯罪,但犯罪前往往出现这些先兆。

  从青少年犯罪特点上看,往往表现为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认识低下,是非观念糊涂,对道德法律无知。像浙江的一个少年犯杀完同学后还对民警说:“放我回家吧,让我爸给他们家送几斤糖就成了。”一些青少年还把打群架、捅刀子看作是勇敢的事。二是情感特征上表现为情绪不稳定,喜怒无常,生气时凶狠残忍,犯罪呈现偶发性和凶狠性。三是动机上较低级和原始。从性格特点上看,往往表现为粗鲁、野蛮、懒惰、自私、虚伪、冒险等性格特点。

  针对这种现状,专家指出,家庭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预防教育,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改变从书本出发、从概念到概念的现实,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针对学生实际问题开展教育,特别应教会学生一些自我调节的实际办法。此外家长还要以身作则,为孩子示范好榜样。

http://www.bamaol.com/Html/2013092116195115.shtml【晓岩转】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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