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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孩子 成黄金大盗师父是其父

11年前 [11-14 08:27 周三]
  • 三岁孩子成“黄金大盗”,师父竟是其父亲
  • 发表于:2012-11-13 01:43
  • 2012年10月20日,江门市堤东派出所接到一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公司于当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某银行大厅搞贵金属展销活动,活动期间发现摆放在展销台上的一条重200克的99纯黄金被盗,该黄金条价值85000元人民币。
    监控录像显示,一名身穿短袖格子衬衫中年男子,拖着一名年约三四岁的小男孩,从进展销大厅的那一刻开始,便四处观察,寻找作案机会。几分钟后,刚好其中一张展销台的工作人员有事离开,趁该展销台无人看管之机,该男子迅速挨了过来。只见该男子用手指了一下展销台上的一块金条,小男孩马上伸手将那块金条拿起来递给了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接过金条后,迅速将金条放进其携带的手提电脑包里,消失在人海中。
    民警根据录像资料,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大量的排摸、走访等侦查工作,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0月30日下午在江门市蓬江区永康里一楼下成功将嫌疑人汤某抓获。汤某,男,39岁,江门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2,11,12“羊城晚报”《广东一名男子教唆三岁儿子银行大厅盗金条》)

    看完这则报道后,我犹豫良久,究竟要不要写?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将其写出来。因为这则报道中所披露的事实,并非仅仅令人震惊而已,而是涉及着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

    三岁孩子出手非凡,一偷便偷得价值8500元的200克99纯黄金条,真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而以其所偷得的金条价值,称其为“黄金大盗”该是毫不为过。
    但孩子是绝对无辜的,因为他毕竟只有三岁。就如一出木偶戏,孩子不过是在台前的那个木偶,而他的表演是否精彩,则全靠那个躲在幕后的“扯线人”。正是这个担当“扯线人”角色的人,是三岁孩子的父亲,才令人不敢面对。那么小的一个年龄,干的是那么惊天动地的事,而他的“师父”竟是孩子的父亲,不知道其父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究竟是什么?正因为在银行大厅父子配合得如此默契,谁知道在出门前,其父对三岁儿子说了些什么?谁知道这位父亲,在平日里是怎么教孩子干那些事的。

    或许是一种巧合,这孩子刚刚到了三岁这个年龄。而正是这个年龄,应了那句“三岁到老,七岁到死”的名言。无数事实证明,三岁到七岁这年龄段,是一个孩子从完全无知,到性格初成的时段。这个时段中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刻下什么,将对他的一生起作用。我真的不敢预测,就这么一件事,将在孩子的人生道路上起到什么作用?

    行笔至此时,我突然想到了那句“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难不成一个“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父亲,他的儿子也必须是个贼?难不成其父真的是在“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他的立身之本?而当这一事件发生之后,其父现在已经被刑拘,接下来他就将锒铛入狱。当这样的事实发生之后,孩子从那么小开始的生活怎么办?当实在没有办法生存下去时,孩子会不会真的成了一个贼?

    更令人可怕的是什么?是人们常常在讲的“贼心不死”这样四个字。正如孩子的父亲一样,他已经有过“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经历,但却仍然把握不住自己。不但自己是那样,还要想出一个自己打掩护,并向年仅三岁的儿子“发指令”,让他在那里干秉承自己衣钵的丑事。这样的事,岂非就是在印证那四个字。如果孩子今后也如此,不从此毁了?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事涉及到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是因为这样的事为数不少。那些装作孕妇、装作哑巴,带着孩子行窃的,不隔三差五在发生?那些在幕后躲着的大人,不是对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孩子“下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不就在那里又骂又打?而接下来是啥?是在派出所里的“前脚进,后脚出”,原因何在?乃是因为法律并不能对小偷小摸咋样。如果这一次三岁孩子偷的不是价值万金,还不照样到了派出所“前脚进,后脚出”?而正是在这种“前脚进,后脚出”的无限循环中,小偷们生生不息。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一直在危害我们这个社会?

    三岁孩子成“黄金大盗”,师父竟是其父亲?这当然是明摆着的事。但有多少孩子的成为小偷,不是他们的父母亲或者“大人们”,在那里怂恿指点?正因为如此,我只想问:
    谁来救救孩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社会,难道真的将永远对此束手无策???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4347319
     
     
     
     
     
    附:广东一名男子教唆三岁儿子银行大厅盗金条
    2012年11月12日 16:4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辛闻
     
          据羊城晚报报道 广东江门一名中年男子汤某为了盗窃一家公司摆放在银行大厅展览的贵重金条,借工作人员疏忽之机,唆使三岁的儿子充当扒手并成功得手。日前,涉嫌盗窃的汤某被江门警方刑事拘留。

      2012年10月20日,江门市堤东派出所接到一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公司于当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某银行大厅搞贵金属展销活动,活动期间发现摆放在展销台上的一条重200克的99纯黄金被盗,该黄金条价值85000元人民币。

      究竟何人神通广大,能在监控严密的银行大厅里偷走了金条呢?接报后,堤东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银行大厅内外的监控录像,最终清楚目睹了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监控录像显示,一名身穿短袖格子衬衫中年男子,拖着一名年约三四岁的小男孩,从进展销大厅的那一刻开始,便四处观察,寻找作案机会。几分钟后,刚好其中一张展销台的工作人员有事离开,趁该展销台无人看管之机,该男子迅速挨了过来。只见该男子用手指了一下展销台上的一块金条,小男孩马上伸手将那块金条拿起来递给了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接过金条后,迅速将金条放进其携带的手提电脑包里,消失在人海中。

      民警根据录像资料,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大量的排摸、走访等侦查工作,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0月30日下午在江门市蓬江区永康里一楼下成功将嫌疑人汤某抓获。汤某,男,39岁,江门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录入                 陈应俊
     
                     http://daan.cpd.com.cn/n13824721/c1464054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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