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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 离婚后杀婆婆再杀亲儿

11年前 [09-12 11:38 周三]
说案

先杀婆婆 后杀亲儿


  ■“理由”之一:离婚后前夫拒给7万元

  ■“理由”之二:离婚也是婆婆造成的

  ■“理由”之三:杀子“出于母爱”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杨义君报道:离婚后,丈夫拒绝给7万元,使她起了杀心。离婚后第二天,她不仅亲手杀死婆婆,还将年仅3岁的儿子杀死,理由竟是“不想以后别人说他妈是个杀人犯”。昨日上午,该女子在广州中院受审,在庭上,她辩解说,杀死儿子是出于母爱。

  财产分割引起杀心

  今年33岁的陈某英是江西人,小学文化水平。案发前,她在广州一家鞋厂打工。据检方指控,今年3月27日,陈某英与前夫邱某清离婚后,因家庭财产分割问题怀恨在心,萌发了杀害邱某清的母亲余某连及自己儿子的念头。

  “在离婚协议书上写着给我7万元,儿子归他,可他却拒绝给我7万元。”陈某英法庭上振振有词。她说,离婚当天,她就买了回广州的车票,“在车上越想越气,萌发了杀死婆婆的念头”。

  第二天,陈某英来到余某连所住的荔湾区桥中裕景街17巷9号某房。趁前夫邱某清外出,她到厨房持菜刀连续劈砍余某连的头、脸等部位。余某连倒地后,她又持菜刀来到儿子的卧室。

  “我这么做是出于母爱!”陈某英法庭上哭称,她不想以后别人对她儿子指指点点,说他妈是个杀人犯,让他抬不起头做人,她也怕以后儿子的继母会虐待他,所以决定把熟睡的儿子一起“带走”……

  砍死儿子后,陈某英准备用菜刀割颈自杀,被当场抓获。

  婆婆“跟踪”儿媳结怨

  陈某英表示,2008年经公公介绍,她和邱某清结婚。婚后不久,她发现婆婆老跟踪自己。

  “我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陈某英说,婆婆的行为给她造成了很大的阴影,“我走路的时候就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我看到婆婆心里就很害怕,就像看到鬼一样”。

  邱某清的弟弟并不认同该说法。他称,他老婆曾问过他妈为何老跟踪嫂子,他妈的回答是:“你嫂子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怕她摔倒。”

   婆媳间的矛盾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出生而有所改善,反倒愈演愈烈。陈某英称,她当时希望能喂养儿子半年母乳。“但儿子一满月,婆婆就说孩子由她来带,叫我直接去上班。”无奈之下,陈某英表示答应,但这事一直被她记在心上,庭审时她多次提到此事。陈某英认为,她和丈夫离婚也是婆婆造成的。

  庭审最后,邱某清并没有因为曾是夫妻而决定对陈某英“网开一面”,他希望法院判处她死刑。

  最后陈述时,陈某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希望死后能把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但求能保留眼睛,“因为我想留着眼睛,到了那边可以看见我思念的儿子。”她说。

董柳、杨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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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整理:肖庆兰

转自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2-09/11/content_1487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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