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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里克森的理论(转)

11年前 [08-21 15:01 周二]
    艾里克森(1902出生),美籍德国儿童精神分析医生、当代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最知名人物。他在其《自我与本我》(1927年)中开始注意到自我在人格发 展中的作用,认为本我代表着人的先天盲目冲动, 因此必须加以克服,自我是个人发展中的主要力量,是个人过去经验与当前认知范围内所面临的社会任务的结合,能引导心理性欲过程。具体表现为感知觉、肌肉运 动、游戏、语言和思想的发展,能对影响个体发展的内外部力量作出适应。而超我则是反映社会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心理过程,能引导和协助自我对本我起监督和控制 作用。他的自我心理学贯穿于他所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论之中。1939-1944年他参加了“儿童指导研究”,主要研究问题包括人的生命周期以及各个阶段中 冲突的解决等,以后逐渐形成了他的“人格发展阶段论”。 
    艾里克森从生物进化与遗传发生的顺序来阐述和划分人格发展阶段的,因而称为人格发展的渐成说。他认为,人格的发展是一个进化过程,一个人在出生时还是一个 未分化的普遍体,在生长过程中体验着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事件发生的顺序,并按照一定的成熟程度分阶段地向前发展。人的发展不仅是单纯地表现为情绪过程 或心理过程,而是将个人内心生活与社会任务加以结合,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他把人的生命周期分为八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个特定的心理社会任务 需要解决。上一个阶段任务的完成有助于下个阶段任务的完成。他还使用了危机这个词来表示发展阶段的特征和重要的转折点。当每个发展阶段特征出现危机时,就 会有一种积极的或消极的解决办法出现。积极的解决办法有助于加强自我,形成较好的顺应能力;消极的解决办法则相反,它削弱自我,降低乃至阻碍自我的顺应能 力。与此同时,在某一阶段对于危机的积极解决,将会增加下一阶段的危机获得积极解决的可能性,否则会降低下一阶段危机获得积极解决的可能性。艾里克森认 为,生物遗传因素只决定人格发展各阶段出现的顺序与时间,究竟如何解决每个阶段特征的危机,则与社会环境密切相联系。他还认为,人的本性,既不是善的,也 不是恶的,儿童出生后,都存在着向善的或恶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他对形成和发展良好的人格品质持乐观的态度。
 一、信任与不信任时期(0—1岁) 
    艾 里克森将0-1岁的发展阶段,确定为信任与不信任时期。他认为生命的第一年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信任感,克服不信任感,这是对周围世界,特别是对社会环境 的基本态度。对人和环境的基本信任感是形成健康的人格的基础,也是以后各阶段发展的基础。新生儿的啼哭、吸吮、视觉反射和肢体动作由某些成熟的脑皮层来控 制,渐次变为自主的过程,以获得生理需要的满足。家庭中以母亲为中心组成了一定的育儿方式,这种方式如果能使婴儿获得康宁和安全,婴儿便对周围环境产生基 本信任感。如果父母育儿方式不良,父母本身信心不足,就会引起婴儿消极的情感体验,产生对周围环境的不信任感。艾里克森认为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需要细心 而有规律的照顾,从而得到身体和情感上的满足。婴儿在母亲的照料下,把母亲的爱和品质加以内化,同时把自己的感情投射给母亲,形成了一种带有社会性的情感 和态度的相依性。这是信任感的实质与核心,也是推动母亲积极照料儿童的力量源泉。此阶段,积极顺利与消极不利的解决办法同时在起作用,当信任感占优势的解 决办法超过不信任感而且达到一定的比率时,就能使儿童具有敢于冒险的勇气,不会被绝望或者挫折压倒,而形成乐观的品德。建立信任感的儿童易于信赖和自信, 富于开拓精神;此期间如果母亲与婴儿的作用不能满足婴儿的需要,或者母亲对婴儿的态度是拒绝的,那么儿童就会向着不信任的人格发展,往往表现为易担忧、怯 弱、畏缩、不信任别人、苛求无厌。但是如果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环境良好,那么情绪的发展会有所改善,如果持续生活在不利的环境中,儿童整个社会情绪的发展 将出现缺陷。因此这个时期父母不但要有育儿技术,更要重视亲子关系的培养等。 
二、自律与羞愧时期(2—3岁)
    艾里克森将婴幼儿2-3岁阶段确定为自律与羞愧期。这个时期的儿童逐渐学会了爬、走、推、拉、肌肉系统已经成熟。控制能力逐渐习惯,剔除和保留能力尤其是对体内废弃物的排泄能力加强,表现在能够控制大小便了。控制能力的获得使儿童产生满意感。
    在信任感基本解决后,这个阶段的心理任务是获得基本的自律,克服羞愧和疑虑感,体验着意志的实现。所谓自律其实就是对自身心理行为的主观掌握,通过自我意 识达到对自身心理行为的控制。这个时期本我的力量强烈,已使父母难于应付。儿童已不满足于狭窄空间的活动,常常要求独立地探索周围的世界,处处喜欢显示自 己的力量。孩子因自信而产生自主感,不愿意过份依赖父母,同时又担心越出自己和环境的疆界,而产生羞愧和疑虑感。这个时期孩子应该有一个可信赖且安全的周 围环境,而父母又能掌握管教的分寸,给予孩子充分的时间与空间,适度的自由,适当让孩子去学会控制,训练一些良好的习惯,儿童就能形成宽容、自尊、自我控 制的意志性格和美德。如果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太快、太严,超出能力所及,使儿童不知所措而感到困惑,则会使孩子朝着耻辱或疑虑感的负方向人格发展。因此,在 此期间,父母对孩子行为的基本态度应该是:有弹性的、不要限制过多、批评过多、惩罚过多等;但对孩子的行为也要有一定的控制或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懂 得既要学会独立、又要服从一定的规定与要求。此阶段任务的完成可为个人今后的遵守社会秩序和法治生活作好准备。 
    婴幼儿在日后的成长过程中,其实同样也存在着自律与羞愧这些问题,仍然需要重视和注意,经常帮助孩子不断地建立起独立性、自主感、自信心,克服种种羞耻、怯懦、胆怯等弱点。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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