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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岁男孩求爱遭拒杀女孩

17年前 [03-14 21:47 周三]
中国宁波网   03月12日 08:35
 
罗瑞明
 
  浙江上虞城郊11岁女孩被害案近日迅速告破。真相大白后,所有参战的刑警倒吸一口冷气——凶手竟是一个年仅12岁的小男孩。(3月11日《齐鲁晚报》)
 
     事情经过简介:3月5日下午2点左右,上虞百官街道南二村的小莫和小同乡小英(他俩都是贵州惠水县人)一起在小莫家出租房看电视。小莫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白纸,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小英拿起纸条一看,上面写着“我爱你”三个字,小英把纸条放在凳子上,欲往外走。小莫使劲拉住小英的手和衣服,把她往屋里拖。小英挣脱小莫的手,并表示要告诉自己的父母,小莫大惊失色。据小莫事后交代,如果她告诉了她父母,就等于想让小莫的父母知道,小莫最怕父亲的拳脚。小莫失去理智,顺手操起桌上的一把刀杀死了小英。

  12岁的男孩还是个不谙世道的孩子,其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什么叫做“爱”还是懵懵懂懂,怎么个叫做“我爱你”,可能连边他都说不清,可是就是这三个连一般腼腆的大人们也不敢轻意的表达的字语,也会从他那冒出来,这种幼稚的举止既可说是偶然,个中也有它一定的必然性。

  一男一女两小孩在一起看电视,本也无不妥,使人很难想象小男孩还会有什么非想。问题就在于这电视播放的是个什么节目,如今的电视剧内容五花八门,不稚的镜头比比皆是,大人们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节目,小孩们的感受就不同,12岁的小孩,其心灵最容易被周围的环境左右,电视上中的有关情节最逼真,影响力极大,电视中“我爱你”的感染多了,心地也就大起来,免不了就会产生跃跃欲试的想法,这一想法一试用,没想到同电视中的结果不一般,进而很恼怒,于是乎做出了与其年龄不相符的行为。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两个小孩都是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出来谋身不容易,起早贪黑,为了生计,日夜操劳,自己的很多问题都解决不过来,那有那么多的时间来教育小孩,能让小孩上学就不错了。对小孩的教育也是急速见效,不论大小事,动辄就训,抬手就打,正是这种客观和主观上的原因,思想不健康因素由此增长,在某些方面导致了小孩的放任自流,由此酿成悲剧的发生。

  如今的社会贫富不均,家长们的生活状况必然体现在孩子身上,不同生活条件家庭的孩子吃得穿得用得都不尽相同,有的富裕家庭不仅穿得用得高档,吃得也太营养,以至有些小学生未到成熟的年龄,就已经早熟,早熟者的生理、心理,必然就带来早恋,小学生中谈恋爱者也给那些原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者感到新鲜。

  12岁的小男孩求爱遭拒,失去理智将11岁的小女孩杀害,虽属个案,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尚未达到法律惩罚的年龄。但是从中给我们反思:低龄少年儿童是世界观、人生观的生成期,各种思想无不打出其烙印,要让孩子们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就必须有正确思想的熏陶,对孩子应该灌输什么?教育什么?这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一项责任。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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