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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讲:中国古代家教习俗(三)

17年前 [03-09 17:10 周五]

3.优生思想和胎教理论
我国古代的优生学虽然还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说存在,而是包含在胎
教论述之中,但是其中不少思想,已为现代优生学研究所证实,至今仍有重
要意义,其中主要如下:

(1)近亲不婚。早在春秋时期,就有“男女有姓,其生不蕃”(《左传、
嘻公二十三年》),“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等论述,
说明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繁衍,会大大降低健康后代的出生率和成活率的道

理。

(2)择优配偶。古人极为重视选择道德品质好的配偶。西汉贾谊曾指出
要选择世世代代“孝悌”之家的子女婚配。清代早期教育家张履祥在《训子
语·下》中也指出:“无家教之族切不可与为婚姻。娶妇固不可、嫁女亦不
可”。古人把人品放在择偶的首要位置,是值得今天的青年朋友们认真借鉴
的。
(3)婚前体检。为了生出体魄健康的后代,古代医学家十分重视男女双
方婚前的身体状况提倡婚前检查。北宋名医陈自明在《妇人大全良方》中说:
凡是要生孩子,夫妇双方应当先检查身体,如果有病则先行治疗,把那些不
能生育或不利于生育的病治好后,自然就可以生下健康的孩子了。
孙思邈还开出具体治疗方剂:“男服七子散,妇服紫石门冬丸及坐药荡
胞汤”待病愈后才能生育,以免因父母之疾使后代产生畸形或疾病。

(4)反对早婚。古人强调“合男女要当其年”,如果过早结婚,“五体
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诸氏遗书》),是极不可取的。还曾提
出,只有男女双方的骨胳肌肉都发育成熟、结实,阴阳之气充盛的时期,才
适合结婚,能生育出健康、长寿的后代。而过早结婚不仅可能导致不孕或者
孕育出体弱、畸形的后代,引起婴儿夭折,而且还会给母体带来一些“难状
之疾”,因此值得人们警惕。
(5)注重胎教。
我国历代家庭教育家十分重视胎教的作用,西汉的贾谊、戴德以及南北
朝的颜之推,甚至都把胎教提高到“书之玉版,藏之金匾,置之宗庙,以为
后世戒”(《大戴礼·保傅》)的高度。

唐代名医孙思逸指出胎教是为了“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慧无
疾”,可见实施胎教的目的,是要使子女一生下来就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聪明过人的智慧,健康俊美的体貌,为此,需对胎儿进行德、智、体、美诸
方面的影响和教育,这就是胎教。

根据汉代刘向《古列女传》的记载:文王母太任怀孕时,“端一诚庄..
目不视恶色,耳不闻淫声,口不出敖言”。可见古人认为母亲的良好的道德
修养对胎儿的影响是极大的。正因为太任在孕期注意端正自己的视、听、言、
行,严格遵守礼仪规范,所以文王才能“生而明圣”,而这种对胎儿品道教
育的过程正是通过母亲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行为约束来实现的,并非对胎儿进
行直接的说教。也就是说,只有母亲“正”,生下的孩子才端正,母亲如果
不“正”,孩子生下来就必然是有缺欠的。为了保证胎儿在母体中各方面都
能得到健康发展,古人还提出了一系列保胎、养胎、促其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撮其精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调心神,和性情。
古人认为母体精神愉快,能使胎儿聪明伶俐,忧虑沉闷易使胎儿染病痴
呆。因此十分强调孕明妇女要“调心神,和性情”(孙思逸《千金方·养胎》),要求避免感伤和忧虑,保持愉悦的心境,调整好自己的精神。明代医生万全说:“盖喜则伤心而气散,怒则伤肝而气下,思则伤脾而气郁,忧则伤肺而气结,恐则伤肾而气下。母气既伤,子气应之,未有不伤者也,..盲聋暗
哑,痴呆癫痫,皆禀受不正之故也。“这段话从医学的角度对这一原则作了
科学的解释,说明母亲孕期心理、精神状况与胎儿的发育成长关系密切。即
母亲心情愉快,身体才能健康,而只有健康的母亲才能孕育出健康子女的道

理。

②.. 居必静处。
隋代医生巢元方提出“居心静处”,是为了使孕妇避开复杂环境的恶劣
影响。古人认为一个良好的环境会使母亲受到良好的影响,产生美好的感受,
从而潜移默化地使胎儿受到教育和影响。

《千金方》中说:好的环境指的是吉祥之物,贤良盛德之人,钟鼓管弦
之声等,它们能使母亲的精神愉快,心情舒畅,身体安适;产生美好、舒适
的感受,给胎儿良好的、积极的影响。反之,丑恶、恐怖的环境,会导致孕
妇产生厌恶、烦躁之情,精神受到惊吓,势必震惊胎儿;而淫秽污浊的环境,
则使孕妇产生邪念,必给胎儿的发育造成不良后果。正如汉代哲学家王充所
说:“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意思是说妇女在孕期
如果受环境影响而心术不正,胡思乱想的话,胎儿出生并长大后,必定行为
不轨,道德败坏。他在这里进一步强调了环境对母体精神的影响,指出有什
么样的环境刺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精神影响。因此,古人强调孕期妇女要
深居简出,要有一个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竭力避免不良因素的影响。

③禁食辛辣,调摄饮食。
我国历代医生均强调妊娠妇女、不食邪味”,因为胎儿“阴阳未备,脏
腑骨节皆未成足”(《千金方》),母亲吃辣椒及辛热食物会伤胎气。清朝
毓兰居士说,煎炒食物偶食不妨,但不宜常吃;野味、异味易于引起胎毒;
猪肝会令子无声;自死之物有毒,猪血损血,脚鱼损胎,鳝鱼热伤胎;饮酒
有湿热,多饮则大伤胎元。

为了保证胎儿有充足的营养,在母体中健康发育,古代医家更为重视调
摄孕妇饮食。北齐徐之才曾提出“逐月养胎法”,根据胎儿生长发育中每一
个月的不同的生理需要,提出具有相应营养的食物配餐。关于食用方法,历
来主张“淡滋味”,即“俱宜白煮,忌用油煎”。从而形成了我国古代一整
套的专门的妊娠营养学,流传千古而不衰,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④行坐端庄,举止文雅。
为了使胎儿能禀受母体正气,生而端正,古代胎教学说还要求孕期妇女
举止文雅。汉代贾谊提出“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
恕不骂”。“跛”、“差”指行为姿式,如果孕妇长时间斜身而坐,跛脚而
立,可能引起胎儿偏位,造成难产;如果孕妇不能节制情绪,动辄大哭大骂,
过于冲动,必使胎儿受到强烈刺激,造成不良后果,可见这里是有一定科学
道理的。

⑤稍劳瘦胎。
古代家庭教育学家主张孕妇应该轻微劳动和适当活动,认为这样可以使
自身的气血活动、流畅起来,从而增进母亲和胎儿机体的健康。郊游于野,
劳身摇肢,动作屈伸都可以使“气血流通,筋骨坚强。胎在腹中,习以为常,
以后虽有轻微闪挫,不至坏事;倘安逸不动,则筋骨柔脆,气血不要,略有
闪挫,随至堕落”(清、毓兰居士)。

由于古代不能行剖腹产,为了不使胎儿长得过于肥胖而引起难产,古人
还从长期生产中总结出瘦胎法。用一块宽约六、七寸的布,横束孕妇腰部、
缠绕两周,直到临产前解去,此法可使孕妇腰膂有力,纵有闪失不易堕胎,
更重要的是,平日使母体腹中较为狭窄,一旦临产前解开后,使腹中突然变
宽,易于胎儿转身,便于生产。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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