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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讲:不当的方法——威吓

17年前 [03-09 10:38 周五]

威吓
威吓是一种不当的预防性教育措施。一种表现形式是,“假如你(孩子)
犯了..错误,将受到..惩罚”,或先对某一类错误行为进行剖析,然后


画蛇添足,对孩子进行上述威吓。另一种形式是“如果你(孩子)没有达到..
标准(成绩分数或名次等),就会受到..惩罚”。

我们应该看到孩子们的道德水平,是非判断能力和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
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家长告诫后仍然会犯此类错误甚至改正后又出现
反复,以及学习成绩的下降都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少年儿童更是如此)。
用威吓的方法,不允许孩子犯同类错误,不允许孩子达不到某种标准都不符
合客观实际。同时也会因说话太“绝”,没留有余地,而使自己陷于被动地
位。

对于第一种形式,我们认为其不当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威吓本身
并没有对错误行为及其危害进行剖析,更没有形成孩子对错误的真正认识,
只不过给予了一种心理上的约束。二是从后果上看,威吓在错误行为前后会
发生正(约束)、负(畏惧)两方面的作用,这两种作用在量上是不相等的,
负作用>正作用。造成正负作用不等量的原因,主要是孩子们的行为往往超
出其认识水平,而且威吓本身并未能使孩子对错误行为及危害形成正确认
识,因此行为前威吓就成了“耳旁风”,其约束力自然极其有限(年龄越小,
约束作用也越小)。相反,在错误行为发生后,尽管孩子对错误的严重性可
能没有丝毫认识,但他们会立刻回忆起威吓的内容,感到事态和后果的严重。
慑于威吓,他们常常使用掩盖错误、推诿责任、撒谎、出走等办法躲避惩罚,
家长的威吓也自然没有取得正效果。

至于第二种形式,尤其是在脱离孩子的实际水平,企图用威吓手段迫使
其提高水平的作法,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就更为有害。比如学习,威吓能产生
一定的推动力,但同时也会使孩子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限制甚至阻碍了智
力的发挥,注意难以集中。久而久之,就会陷入“课上听不懂,课下死用功”,
白天黑夜学,一考还是蒙”的恶性循环,而成为学习的奴隶。其结果,学习
成绩反而达不到家长的要求。于是训斥、责备,又一次威吓接踵而来,孩子
终日“背着石碑”生活,苦不堪言。如果家长的教育起的是这样一种作用,
那么与其说是教育,实在不如说是摧残更准确。看看小学、初中低年级学生
在成绩公布后徘徊街头、河边而迟迟不敢回家,或涂改、伪造成绩册等等情
景,难道这不正是对威吓教育的否定和惩罚吗!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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