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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事件 被父母打死的孩子事件

11年前 [05-13 10:56 周日]

    [今日说法]童年噩梦(20110811)http://news.cntv.cn/20110811/111322.shtml

    爸爸请不要打我http://news.cntv.cn/law/20110120/103554.shtml

    家暴惨案http://news.cntv.cn/program/jinrishuofa/20110112/109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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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29日下午2点,暂住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的贵州籍女子谭红英在租房里教女儿念唐诗,5岁的小女儿小香不会普通话,一直念不好发音,纠正了几次都没有纠正过来。后来,小香索性不肯念了。谭红英,这个1985年出生的年轻妈妈,竟然用右手狠狠的拍打小香的后脑。据她后来自己交代,“这样一共打了五六回,每回打三四下,我打了之后觉得重了,还看了一下的,没有发现流血什么的以为就没事的。”晚上7时,谭红英发现小香的额头有点凉,心跳比较急促,并且有点喘粗气。这位愚昧的妈妈,没有马上送自己的女儿去医院,反而用家乡迷信的方式给她压惊。阿英找来一块石子在小香头上转了三圈,边转边嘴巴里面念 “小香,你乖”之类的话,以为这样弄了就没事了。第二天早上,小香脸色发青已没有任何反应,谭红英依旧用迷信的方式,用煮鸡蛋在小香全身擦。一直到送完两个儿子去学校后才打120,医生赶到后发现,小香早已没有了生命迹象。10月19日,在浙江嘉善生活的贵州籍“80后妈妈”谭红英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年6月11日上午,在西安某商场工作的市民刘某送9岁的儿子上学时得知其有一门课考了70分,当场便扇了儿子耳光,还踹了他几脚。刘某对老师称,单位还有事,就把孩子带走了。当天晚上,孩子遭到父亲的毒打。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承认部分伤痕是当晚打的,他觉得儿子成绩差,特别生气,就一直打孩子,不仅用手和脚,最后还用木棍打孩子腰部和背部。12日凌晨,他发现孩子快不行了才抱着去西安第四医院急诊,但到医院时孩子已停止呼吸。医生发现孩子全身多处有淤伤。民警称,刘某离婚时间不长,自从他带儿子后,殴打孩子是常事,而且手段比较残忍。提到打孩子的原因,刘某说是孩子不听话,学习成绩上不去,他着急没办法才这样。该案后移交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刘世奎采用暴力手段教育子女,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是9岁男孩飞飞度过的最后一个儿童节,仅仅10天后,他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殴打致死。当时,孩子身上新伤旧斑,惨不忍睹。然而昨日,当这位父亲接受法庭审理时,却还在反复强调打孩子是因为孩子“不听话、撒谎”。庭外,记者看到了飞飞生前的照片和日记,照片中的孩子眉清目秀,长得很让人心疼。照片的背后,还标注着拍摄时间和地点。飞飞生前写的一页页日记,字迹工整、语言流畅,连审判长都感慨难得,这也印证了飞飞老师在证言中所说——他的学习还可以。就连担任法庭记录的女书记员也红着眼圈,替飞飞惋惜。

      2010年6月18日,西安长安区一对夫妇因为怀疑8岁的女儿在家里偷钱,将孩子打死。而据被打死女孩的母亲张建云邻居们透露,出事当天,张建云夫妻俩一上午都在打孩子。因为以前也常打,所以开始大家都没注意,但后来发现竟然打个不停,几位邻居就去劝说,结果对方关上了房门。后来一位女邻居实在不忍心,哭着敲门劝说,但也没有被理会。张建云家前房东孙师傅称,张建云每天都会打孩子,有时甚至一天打两三回,常常是顺手抓起东西就打,拖把、棍、擀面杖都成了工具。“我就是因为实在看不惯他们打孩子,才赶走了这家人,让他们另找地方租房的。”孙师傅说。

      安徽来沪人员张少斌今年40岁,是某钢铁厂临时工,妻子汪中芬是贵州人,无业,暂住在宝山区炮台村南杨家宅。两人育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小健出生后不久便被过继给舅舅汪中贵。2009年初,4岁的小健被张少斌从贵州舅舅处领回,张少斌为此支付了15000元的抚养费。妻子汪中芬说:“张少斌对付了这笔钱很不满,小健来到上海后,对他一点也不亲近,经常骂,还用木棍、铁衣架打。”据汪中芬回忆,2009年10月10日中午,因小健把大便拉在裤子上,且吃饭时把饭含在嘴里,张少斌便用扫帚打小健的腿。据小汪回忆,中午,张少斌喝了3瓶啤酒和4两白酒后发起酒疯。小健不肯吃饭,又遭到张的拳打脚踢。持续打了一段时间后,张少斌躺倒在床上睡着了,醒后他发现小健在床上呕吐过,床单被褥被弄得一塌糊涂,又对他一顿痛打。据小汪回忆,下午4点多,小健开始吐黄水,只吃了一个鸡蛋和一包虾条。到了晚上9:30左右,小汪又喂了孩子一个鸡蛋,没想到小健吃到一半脸色就变了,看上去非常痛苦的样子,张少斌发现情况不对劲,便拦了辆出租车,把孩子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张少斌被警方逮捕后供述说,当天中午,他看到小健不肯吃饭,便用右手背击打孩子腹部,孩子被打倒在地后,他又用树条、铁衣架殴打。到了晚上,他下班回家后发现儿子情况不对,脸色发紫且呕吐不已,便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救治。医生发现,小健入院时已没有心跳和呼吸。法院认为,张少斌在公安机关供述与《验伤通知书》、《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证据印证,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张少斌在庭上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小健的事在邻居中已经传开了,很多人听说后都非常气愤。张少斌酒后打孩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邻居们告诉记者,张少斌经常喝酒,常常拿不懂事的小键当出气筒。如果有旁人劝阻,他从来不听,还威胁要打人。发酒疯时,旁边的勺子、木条、雨伞、铁棍、鞋子等,都有可能成为他暴力的工具。孩子太吵、吃饭慢,都是他发酒疯的借口。邻居们反映,小健是个挺讨人喜欢的孩子,平时给他一块糖果,他都会说上好几声谢谢,大家对他的死都感到很意外,也非常惋惜。

        2010年12月14日,公安红桥分局八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名叫李萍,电话中这位母亲泣不成声地说,自己的女儿死得有些蹊跷,怀疑是孩子的父亲张大强故意杀死了女儿。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在红桥区光荣道上一座居民楼6楼的独单里,卧室的床上躺着一具小女孩的尸体,女孩儿单薄的身体被一个大防寒服包裹着,孩子的脸露在外面,额头和嘴角都有淤青,拨开防寒服,孩子一只手臂上也是厚厚的一层血痂,身上的伤痕更是惨不忍睹。李萍告诉民警,死者是自己的女儿丹丹,今年7岁,9月份刚刚在附近一所小学入学。过尸检,丹丹尸体上的伤从颅脑、头皮、面、颈、前胸、手臂、膝盖等处均有,可以说遍及全身,致命的伤则是颅脑。最终,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为,丹丹的死亡原因是被他人以钝性外力(如拳打脚踢等)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14日当晚,经过警方的蹲控,张大强在光荣道一家小酒馆内被抓获,当时张大强正在独自饮酒。对于丹丹的死亡,张大强毫无表情,甚至还依然狡辩丹丹是从楼梯上摔下致死,在众多的证据面前,张大强只得低头认罪。

      8岁女童黄某一家租住在南村镇一出租屋,其父母都是湖南人,父亲帮人开车打工,母亲平时在家照顾小孩。2010年7月6日上午,黄某因被怀疑偷钱,被其父母用竹棍殴打后,用地拖的布条将她架空捆绑在窗口的铁枝上面,呈十字架状,黄某一叫疼,其父母便棍棒相加使其闭嘴,当时正值酷暑,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黄某一家所使用的冲凉房为铁皮屋,温度高达40几度,数小时后,其父亲发现黄某已翻白眼,却以为女儿演戏,不但不为所动,还用一块黄色的丝绸蒙住她的眼睛,接着回去睡觉,到中午,两夫妻发现女儿黄某已无生命迹象后才慌乱报警。后经法医鉴定,黄某死因系钝性暴力作用致全身多处广泛性皮下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且黄某身上旧伤无数,系长期遭受虐待所致。案发后,其父母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附近街坊表示,黄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夫妇比较疼爱儿子,其女儿不仅要常做家务,还经常被其父母打得不成人样,有时头也被打破了,还有人曾看到小女孩被罚跪在碎石上几个小时。街坊们曾将小女孩带到卫生站治疗,并向村里反映情况,治安队也曾出面干预,但其父母在承诺后却总是出尔反尔。近日,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女孩父亲黄某某有期徒刑10年,女孩母亲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张流会是叙永县赤水镇南山村人,与丈夫曹某均系离异后重组家庭。2002年,这对再婚夫妻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小榕,2003年5月27日,他们又有了自己的儿子曹俊芝。小俊芝刚出生不久,身为村委会主任兼计划生育专干的曹某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处罚,便将孩子抱到贵州一熟人处寄养,又于2006年与妻子张流会生育了第三个孩子小正。2007年上半年,曹某的村委会主任职务被罢免后,便花了1万多元钱把抱养出去的曹俊芝接回来,和他们住在了一起。由于张流会与曹俊芝共同生活时间短,母子感情不深,故在回家生活期间,每当曹俊芝犯错时,张流会轻则责骂,重则对其殴打、禁闭、饿饭。一次曹俊芝闯祸后,张流会竟然采用棒打、脚踩、铁钎烙手、捆绑等暴力手段对其加以摧残和虐待,致使曹俊芝全身多处受伤。2009年4月底,张流会在得知曹俊芝右手严重骨折的情况后,仍然未给予其积极治疗。今年快到"六一"儿童节的一天,张流会外出做农活时将曹俊芝锁在家中。当天下午,曹俊芝逃出,因未吃中午饭,就偷跑到邻居曾某家偷吃蛋炒饭和白糖。张流会回家知道后,抓住曹俊芝将其猛摔在地上,又带回家中用木棒殴打并撕破其嘴唇,最后又将他左手绑吊在窗户钢条上。次日凌晨,曹俊芝死在家中。法医尸检时,发现曹俊芝头部皮肤多处表皮脱落、擦伤、有痂块,右颞顶部有两处新鲜创口,均深及颅骨。面部、额部、双眉、两耳、颈部、右腋、左肋、双上肢、双下肢、背臀部等部位见多处大小不等、形状不同、新旧不一的青紫、剥脱、擦伤,全身上下新伤叠旧伤,无一处完好肌肤。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张流会没有任何认罪态度。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主审法官代表法庭在查明其犯罪事实后,以"零口供"当庭宣判:因犯有虐待罪,判处张流会有期徒刑5年6个月。庭审结束后,记者问她有无悔改之意,她始终不作正面回答,仍然一口咬定自己被人冤枉。

      2007年10月25日下午5时许,江西省莲花县城原电线厂路段围满了人,一位老人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抱着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女孩痛哭,女孩口吐白沫,眼看就快要断气了。此时,莲花县交巡警正好接处警回来路过此地,立即将奄奄一息的女孩抱上了警车,直送医院抢救。由于女孩伤势太重,一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究竟是谁如此狠毒?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侦破工作,凶手很快落网。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杀害女孩的凶手竟然是女孩的亲生母亲段某。被母亲打死的女孩名小敏只有10岁,是莲花县某小学六年级学生。据邻居介绍,小敏年龄虽小,却十分懂事,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邻居都十分羡慕段某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然而,母亲段某却经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小敏,小敏经常满身伤痕累累。2007年10月25日上午8时许,段某因怀疑小敏偷拿了家里的钱,段某便罚其跪下,并用一只挑衣叉殴打小敏的肩膀、手臂、屁股和背部等处,小敏在殴打下承认自己偷了家里53元钱。上午10时许,段某外出办完事回来后,认为女儿小敏还是没有说实话,,又拿了一只报夹殴打小敏的手臂、屁股、大腿等处,小敏因承受不了母亲的殴打承认偷了家里350元钱,段某这才罢休。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小敏为全身多部位重度软组织损伤致继发性创伤性休克死亡。

       2007年11月27日,放学回来的丽萍因肚子饿了,便在吃家里中午剩下来的冷饭菜,母亲唐某看见后,随手就把一巴掌甩在了丽萍的脸上,丽萍的鼻子立马被打出鼻血来了。于是,唐某带着女儿乘摩托车前往戴家庙找医生止鼻血(唐某自称)。因医生不在家,母女俩来到信丰县嘉定镇花园湾桃江河畔摘止血草药,因丽萍不能顺利摘到草药,母女俩又开始争吵,年幼的丽萍赌气走了。看到丽萍走,唐某气急了,在丽萍后面边追边骂。在一个高坑的河滩上,唐某追上了丽萍。因怕再次遭到毒打,丽萍就往河中间走不愿上岸。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恶毒的想法在唐某心里萌生。丽萍刚被母亲唐某骗上岸,就被摔倒在河滩上。唐某捡起一块石头砸向丽萍的后脑,并用双手掐丽萍的脖子导致女儿昏迷。很快,见丽萍还没有死,丧心病狂的唐某双手抓住丽萍的双腿拖入河水中,并提起丽萍的双腿将其头部浸入河水中呛水。过了一会儿,丽萍停止了挣扎。事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唐某将丽萍的尸体拖至河边进行掩埋,但在两天后被人发现并报案。最终揭开这起母亲打死女儿的恶性案件。

      “我是母亲,她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我怎么会对她那么狠心。”一再否认打死亲生女儿的戴文香昨天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她用双手抓住女儿欣欣(化名)腕部用力推拉,致使欣欣头部多次沉重撞击地面后抢救无效死亡,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律师辩护,被带入法庭时,她表情平静。她的家人均未到庭旁听。公诉人先出示了死亡报告,上面写明,欣欣死亡原因为钝性外力多次作用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戴文香哭着说,她根本没有用力推拉。事发当天欣欣胃疼,医生说消化不好,要多活动。晚上10点多,戴文香让欣欣在室内地上做仰卧起坐。做了几个后,欣欣全身发软,她抱起欣欣想把她放床上。戴文香说,她把欣欣放在地上,铺完床发现欣欣还指控戴文香经常打骂欣欣,并出示戴文香兄、嫂和邻居的证言,均表示欣欣身上经常多处有伤,孩子也不敢说怎么弄的。邻居还听到她经常啪啪地打孩子。戴文香并不认可这些指控,她说有几处伤是她造成的,但多处伤与她无关。在公诉人的询问下,戴文香承认,欣欣此前在老家由奶奶照顾,她很少回家,与孩子不是很亲近。且在摆明的证据面前嫌疑人也不得不低下头来昏迷。随后,欣欣被送至医院,又转入儿童医院。医生发现欣欣头上、四肢、胸腹和背部多处受伤,遂报警。

       5岁女孩小梦雨被杀,小梦雨的母亲杜某报警称女儿离奇失踪,2007年5月发生在惠州的这起案件轰动一时。案件告破后的真相却是:杀死小梦雨的凶手竟然是母亲杜某。今年年初,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杜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杜某是安徽人,事发时,她和丈夫、女儿一家三口暂住在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一出租屋内。去年5月8日,杜某教5岁女儿小梦雨写字,因女儿淘气,杜某就敲打其小手,后小梦雨上厕所出来滑倒在地。杜某见女儿“不争气”,又走过去边骂边推小梦雨,小梦雨站不稳倒地,后脑部撞在地板上。倒地后小梦雨全身发抖、抽搐,呼吸急促,不省人事。杜某称自己试着给她做人工呼吸,但未能救醒小梦雨。此时杜某非但不把女儿送至医院,反而到床头拿了一条毛巾捂住女儿的口、鼻。捂了几秒钟,此时小梦雨还没断气。杜某作出最狠毒的决定,她拿出家里旅行箱,将昏迷不醒的女儿装在旅行箱内,提着箱子拦出租车到了市汽车客运总站,转乘多趟公交车来到郊区一僻静处,将女儿丢弃在离路边十多米远的草地上。杜某抛尸后,到惠州龙丰商贸城谎称小孩走失,还报了警。警方通过大量排查发现,杜某当天下午去龙丰时并没有带孩子。5月11日下午 4时许,杜某终于承认自己杀死了女儿。

       2008年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11岁的女童闫晓慧因回家稍晚,被亲生母亲用擀面杖持续痛打3小时后死于不治。忆起孩子当晚被打的情景,闫某告诉记者,当晚5时许,孩子放学回到家。因为回家比平常晚了一些,姜淑玲一把揪住孩子的头发,照着孩子身上就用脚踹,他赶紧去拉开,姜淑玲又打了他几下,孩子刚要跑,姜淑玲拿起擀面杖照着孩子腿上、身上开始打去,孩子哭喊着求饶:“妈妈,我错了,别打我了。”但姜淑玲还是照样打孩子。  据介绍,头天晚上11时,当闫晓慧被送到莱西市人民医院时,已经停止呼吸。医生检查发现,孩子脑部受伤,颅内出血导致死亡。除此之外,孩子的身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伤。

      2006年,6岁的小雨(化名)死在亲生母亲毒打之下。经法医鉴定,50多处淤青遍布小雨的全身,左脸肿胀,一颗牙齿被打落。鉴定结论是小雨系被钝性暴力作用于肢体致全身多部位广泛性皮下出血,因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7年,只因5岁女儿偷看小朋友撒尿,母亲一气之下体罚孩子导致孩子肝脏破裂出血,不治死亡。母亲熊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拘役半年。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女士认为5岁多的女儿王月(化名)屡不听话,且有不良习惯,多次打过王月。

      2009年,农妇李和平为了“教育”11岁的女儿周君丽,竟活活将其打死。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竟回答:“女儿不听话,打死活该”。7月30日,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其批准逮捕。不识字的李和平家住梁平县聚奎镇,两次婚变给她造成深深的心灵伤害,她教育子女也“缺乏耐心”,只要女儿稍不听话,轻则谩骂,重则拳脚相加。今年7月18日,女儿瞒着她一大早悄悄逃到爷爷周志平家。李和平寻找了整整一天,终于在晚上9时许将正在爷爷家吃饭的女儿揪回了家。李回到家中便用麻绳捆住女儿的腹部,绳子的一头系在屋内挂腊肉的铁钩上,将女儿悬在半空中,竹条暴雨般落在女儿的脚上,任凭女儿苦苦哀求却无济无事。如此持续近2个小时,见女儿哼声越发微弱,才将其从铁钩上取下施救,但再没挽回女儿生命。

        今年21岁的吕某是云南人,初中没毕业就来到桐乡务工,后来与贵州女子王某相识并同居,在生下一儿一女后,两年前王某突然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案发前,吕某独自带着2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小娟(化名) 边打工边生活。相比对儿子,吕某对女儿小娟更是疼爱。为了让小娟学到更多知识,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今年暑假,吕某还将小娟送到桐乡一家补习班学习。 2010年8月17日,小娟不愿去上补习班,吕某好言相劝小娟还是不听。当晚9时许,吃过晚饭,吕某教小娟数数,由于小娟贪玩,数一下就心不在焉,吕某便扔掉书本,斥责小娟如果不学习就早点睡觉。见小娟继续玩耍,憋了一肚子火的吕某便抓起一个铁衣架,边骂边朝孩子上身、腿、臀部狂抽,直到小娟倒在床上流泪求饶才罢休,前后差不多打了半个小时。不久,迷迷糊糊的小娟喊口渴,由于家里矿泉水喝完了,吕某便跑到外面小卖部去买。等吕某回到屋里,发现床上的小娟正在不停地抽搐,脸色铁青,吕某上前呼叫也没有反应,喂矿泉水也无法吞下去。吕某顿感不妙,赶紧打120、110求助,但可怜小娟被送到桐乡人民医院,已回天乏术。案发后,警方将因悲伤过度、倒在地上的吕某带走调查,目前初步以故意伤害罪实施刑拘。

      据刘某交代,2009年1月13日晚8时许,他和小勇在家吃饭。其间,小勇吃饭时掉了些饭粒,刘某当时心情不好,对小勇大声训斥说:“让你淘气不好好吃饭,我打死你!”说着刘某真的抄起炉子旁一根木棒,就在小勇头上打了两下。小勇当时老实了,继续吃饭。可是看到小勇嫌热用凉水泡饭,刘某又生气了。他也没说凉水不卫生对身体不好之类的道理,直接抄起木棒又对小勇的头部打了3下,打得小勇头破血流倒在地上。然后刘某又拿起一个无把有锈的破菜刀,对着小勇的脖子比划,同时说:“让你长长记性。”随后,刘某看小勇快晕倒了,就将孩子抱到了炕上。帮小勇擦干血迹后,刘某就陪着小勇一起睡觉了。第二天刘某一觉醒来,却发现孩子已经因伤不幸身亡,永远不会再醒了。为了逃避法律惩罚,刘某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家人孩子的死讯,只想将尸体悄悄掩埋。

      张春强,初中文化,一家三口及亲戚租住在通州永顺镇焦王庄村。尽管女儿只有3岁,但张春强平时教育的方法就是打骂。他甚至“用针扎,用牙咬”,张春强的房东证实说,曾亲眼看见“小月胳膊上有针眼和牙印”。2004年8月2日早上6时多,起床后的张春强发现小月尿床了,由于小月没有告诉他实话,张春强马上就生气了,让小月在屋内罚站。晚上7时多,张春强回家后看到女儿并未按照他的要求罚站,立即拿起一块竹板就朝小月的头部和屁股打去,还拧小月的脸。随后,张春强一把将女儿推倒在地。不幸的是,小月的头磕在了地上的木板上,头上多处受伤,几分钟后就陷入了昏迷,两天后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报告的鉴定结论证实小月头部、面部、胸腹部、四肢、臀部、会阴部均有多处损伤,符合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法医学分析书证实,小月的伤应为钝性物体多次打击所致,但不排除其中某处为磕碰形成的可能。张春强当场对打死孩子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张春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他在事发后积极抢救小月及案件其他具体情节,1月24日,将3岁亲生女儿打死的张春强被通州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康某,高中毕业,曾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2000年初康某结婚了,一年之后,他当了爸爸。可好景不长,2004年4月因夫妻感情不和,康某决定离婚,在法院主持调节下,不到3岁的鹏鹏交由康某抚养。2010年鹏鹏10岁,上小学三年级,正值贪玩的年纪。同年12月7日,康某发现儿子身上装有100元钱,没有询问钱从何而来的康某认定:钱是偷来的!于是,他拿起扫帚狠狠教训了儿子一顿。一周后,康某翻看儿子作业本时发现老师留下“作业未完成”的评语,生气的康某拿出准备好的橡胶管,抽打儿子的背部、腿部以及胸部。橡胶管被打断了,鹏鹏边哭边声嘶力竭的保证:“我以后不敢了,一定完成作业。”康某听了这话,再看看挨了打的儿子此时十分可怜,这才停了手。12月16日,距离上一次的“教育”仅相隔两天,下午康某接鹏鹏放学,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儿子又有两天没完成日记。康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晚上6时许,他决定这次要让儿子彻底长记性,于是拿出橡胶管狠狠抽打儿子的背部、胸部及腿部。鹏鹏被打的不断向后退缩,直至蜷缩在墙角,嘴里不停地哀求着:“爸爸我错了,别打了!”此时的保证与眼泪在康某眼里都是多余,用橡胶管打完后,他又抽下皮带继续抽打着孩子……教训持续了3个小时,直至晚上10时,康某才批准儿子回房做完作业后上床睡觉。临睡前,鹏鹏声称口渴,作为父亲,康某只端来一杯水后,便转身离开。直至17日凌晨5时,康某像往常一样叫儿子起床上学,但此时的鹏鹏早已四肢冰凉,没有了呼吸。“我把亲儿子打死了!”面对儿子冰冷的尸体,康某惊慌不已,大脑瞬间空白。几个小时后,他叫来自己的弟弟,在家人的陪伴下,主动投案自首。

      深圳一对夫妻信奉“棒下出孝子”,最终酿成一出惨绝人寰的悲剧:为了“管教”儿子,竟然将4岁的亲生孩子虐打致死。据检察机关通报,这对夫妻在同一天内竟然分别虐打自己的亲生儿子,而小孩子被打的原因仅仅是吃饭慢、不听话等琐碎的事情。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7年9月14日上午10时许,高某(被害人小高之父)在租房内教其4岁的儿子小高数数时,因小高不听话,便用皮带抽打小高屁股,并将小高推倒坐在地上,致小高后脑部撞在墙上,但当时并无异常。当日下午5时45分许,吉某(被害人小高之母)因小高吃饭速度慢,便用皮带抽打小高腿部、背部和臀部。小高反抗,吉某于是用皮带绑在小高腰间,将小高提离地面约半米,但因皮带扣松开,小高便摔倒在地。 当晚7时30分许,高某发现小高躺倒在地,脸色苍白,遂将其抱起放到床上进行人工呼吸,但抢救无效。随后高某、吉某与另两名亲戚商量,将小高的尸体装入一纸箱,并用透明胶封好,然后将该纸箱用自行车运至一排污河抛弃。目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以高某和吉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4月12日下午,张远到幼儿园接儿子时,老师又说帅帅很调皮,吃饭、睡觉都不老实,影响到其他小朋友。回家后,张远让帅帅在自己房间反省。当天晚上7时左右,张远叫出帅帅训了几句,帅帅说自己以后会改。张远就让他做题目,可帅帅表示不想做,张远觉得儿子又不听话,气急之下,便一手按住儿子的后背,一手抓了根1米长的方形木棍对着帅帅臀部打了几下。帅帅挣脱后,躲到电视机柜旁坐在地上。此时,张远似乎失去了控制,又把帅帅拉过来,抱回床上,继续用木棍打其臀部、大腿等处。其间,帅帅用两只小手去挡、去捂屁股,结果两只手都被打得肿起来。直到听到儿子哭着说,“爸爸,我渴、我想睡觉,我以后改了”,张远才停手。此时,精疲力竭的张远忘记了烧饭烧水,随手拿了瓶酸奶给儿子喝,而帅帅只喝了两口就很快睡了过去。张远给孩子盖上被子,自己接着去烧饭、吃饭,后来到另一房间休息。当晚看儿子睡着了,他竟也没有叫儿子起来吃饭。第二天早上,张远去喊帅帅起床上幼儿园,可帅帅毫无动静,掀开被子一摸,儿子身体已经冰凉。惊慌失措的张远急忙拨打120并通知自己的父母。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就直接说小孩已经死亡。急救人员离开后,认为小孩身上多处淤斑,其死亡可能因为家庭暴力所致,遂向110报警。10分钟后,张远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带走。  法医鉴定显示,正是这顿暴打要了帅帅的命。帅帅的下腹部、腰背部、双臀部及大腿广泛性皮下出血扩肌肉内出血,脏器内小血管空虚等失血征象,是被人使用钝性物体多次击打造成的,这也是导致其创伤性休克死亡,心脏骤停的原因。帅帅死亡时间为最后一次进餐后4小时以上。 12月18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亲生父亲打5岁儿子屁股致儿子死亡的案件。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张远有期徒刑4年。

      40多岁的李克和妻子是外来务工人员,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晓峰11岁,上小学四年级。在李克眼里,儿子晓峰学习成绩不错,但偶尔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 2010年2月的一天,晓峰偷了老师的手机,他怕父母知道后挨打,便与三名同学一起离家出走。三个同学父母得知孩子们是和晓峰走的便来到李克家要人。

 
听到儿子闯祸,李克又气又急,将儿子找回后,找来擀面杖和榔头棒,开始“审问”晓峰偷手机和离家出走的事情。晓峰只是沉默,愤怒的李克举起擀面杖,劈头盖脸地朝儿子打去。晓峰的母亲在一旁几次试图劝阻,都没用。晓峰被打了一个多小时后,蜷缩成一团,李克也打累了,他去超市买了两包烟,回家后,却见妻子慌张地说“孩子不行了。” 晓峰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克抱着儿子的尸体后悔不已,因害怕承担责任,李克向医生谎称,儿子是想自杀从楼上跳下摔死的。但院方从尸体特征上分析,认为孩子不是坠楼而死,拒绝为李克开具死亡证明书,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死因证明后方可火化。李克只得打110,面对警方询问,李克承认了殴打孩子的真相。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判决:李克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克未提出上诉。

      2010年1月23日上午10时许,淮滨县张庄乡梧桐村的村民赵某正在洗衣服的赵某(女)让7岁的女儿把西卧室地扫一扫,然而,玩得兴起的女儿并没有把妈妈的话当回事。“不听话”的女儿让赵某很生气,她顺手从旁边拿起扫帚,用扫帚把(另外绑上的小木棍)对着女儿的头,连打了两下,边打边喊“我叫你不听话、不听话”。被打的女儿当场大哭不止,可哭着哭着,女儿便昏迷过去。看到女儿昏迷后,赵某顿时慌了手脚,便连忙哭喊着召集众乡亲将孩子送到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生见小孩病情十分严重,遂建议他们立即转至大医院。后来,小妮转至安徽省阜阳市医院,随后确诊孩子系颅脑出血。经过医生10多个小时的紧张抢也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孩子的离去令在外务工返家后的张某对妻子赵某很痛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1月24日上午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日12时许,当地警方将赵某抓获归案。

       2010年5月26日晚上7时,做完农活的聂珍回到家中,见11岁的儿子裤包鼓鼓的,里面竟是满满的零食。能能称是亲戚买的,但聂珍觉得不对,她立即上楼查看自己藏在枕头里的积蓄。果然,900元钱不翼而飞。能能从4岁起,就染上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偷钱。“我的钱不管放在房间的哪个角落,最终都会被他找出来。”聂珍在对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说到,能能偷钱少则几块,多则上百。此外,能能有时候还会偷邻居的钱。聂珍当即询问能能是不是拿走了这些钱。果然,能能承认了,但对钱放在何处,能能却坚持不说。为了让能能把钱交出来,聂珍开始逼问儿子。能能说,他的钱全部放在了同学刘某那里。为了核实,聂珍将能能的手用医用纱布捆绑起来,将其锁在厨房内,然后去找刘某。“我已经好多天没和能能玩了。”刘某否认了能能的话。聂珍只好再度返回家中,继续询问能能,并好言劝说。“我把钱放在猪圈角落了。”能能说,然而,聂珍在猪圈里还是没能找到这笔钱。儿子不仅不将钱交出来,还把自己耍得团团转,聂珍决定好好“教育”一下儿子。她从院坝里取下茶树枝,重重地抽在了能能的后背上,能能大声哭喊起来,并说钱放在了床垫里。聂珍带着他去找仍是没有。聂珍再次举起了数枝。就这样,能能说了4个地方,母亲打了4次,钱还是没有着落。聂珍遂把女婿和哥哥聂兵一起叫来,继续做能能的“工作”。当晚10时,聂珍发现能能的双手有点发肿,并多处出现淤血,她也意识到可能下手太重。后当能能称把钱放在同学徐某处时,聂珍将捆绑儿子的纱布割断,要女婿照看能能,自己去徐家询问,但仍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晚上11时许,聂珍回到家中,发现能能的伤痕开始发黑,并称肚子疼,她立即叫女婿将能能带到镇卫生院。能能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能能系全身广泛性皮下肌肉出血,创伤性休克死亡。第二天,聂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蒲江县检察院正式将聂珍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待聂珍的,将是刑法的惩处。

      据赵某交代,他今年40岁,毕业于吉林一所医科大学。2005年,离异后的他带着两个儿子来胶州做生意,因事事不顺利,生性暴躁的他变得一蹶不振。特别是面对淘气不听话的小儿子小雨,他经常大动肝火对小雨进行殴打。2008年2月12日,他回家没有见到儿子小雨,便出去寻找。当看到小雨一脸污垢地出现在面前时,一怒之下便对小雨的脸和头部进行了猛烈的殴打。生性倔强的小雨挨打后不哭也不闹,脱光衣服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早,赵某看到小雨没有起床,发现小雨已经没有了呼吸。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儿子了,他出门买了一个冰柜,用床单将儿子裹起,放在冰柜里,留待以后下葬。两年后,民警接到举报在冰柜里发现男孩尸体,将赵某抓获。

        2006年11月11日下午,小涛要离开家上学去了,他的父母及大舅等一起劝他在学校好好学习,不要再逃学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但小涛听不进去这些劝导,竟说以后还要一边上学一边玩游戏。接下来,小涛与母亲发生了争吵,甚至动手打了母亲。随后,小涛还写下了与父母断绝关系的纸条,希望以后父母不要再管他了,上写:“我小涛从这走后就永远不是张家的人,今天打我打坏,不复(负)责任。”张平试图将小涛与妻子分开,小涛又与他的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并且顺势从地上拿起一根木棍,说道:“我打断自己的腿,以后你们不是我的父母,我也不是你们的儿子了。谁要是管我,我就打谁!”当时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张平见状,从儿子手中夺下木棍,他恼怒之下失去理智,持棍子向小涛挥去,棍子击中小涛头部,后确认小涛为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孩子的父亲张平(化名)有期徒刑10年。

       当天下午,小谷回家高兴地告诉他,放寒假了,他期末考了第一名。谷勋海看了成绩单后许诺说,孩子要什么他都满足,“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死了”。晚饭后,因小儿子想看动画片,俩孩子吵起来,还用毛巾互相抽打。谷勋海拿起扫帚,用扫帚把敲了一下长子的头部,木棍断成两截儿。晚上11点,小谷开始喘粗气、叫不醒,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因过失致人死亡,谷勋海在大兴法院获刑4年。

肖庆兰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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