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4月1日塔城地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现场观摩会圆满成功,现再次对现场会档案材料及其他事项提出几条补充要求,请各学校务必按要求严格把关,必须保证无任何疏漏。
一、档案要求:
各学校档案必须按要求及时补充整理完善并分类整齐归档,需要强调的有三点:
1、原规定的9项基本资料必须要有。
2、原规定的第10项学校特色资料精选最有亮点能突出学校特色的,分学校及班级两个层次,同一类型的适当精简。
3、现场观摩会展示的档案材料,各校负责人务必一一严格把关,档案内容要真实记载开展的家庭教育工作情况,不得出现网上下载的与实际不相符的内容和临时拼凑的内容,也不得出现与家庭教育不相关的内容。注意语句是否通顺,文字是否正确。
4、档案材料3月29日前必须整改完毕,29日下午上报复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展板要求
1、各学校展板喷绘制作之前负责人务必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于3月29日前制作完成。
2、展板为规格1.2米*2.4米,支架腿子的高度为60公分(两基验收时展板规定的高度)
三、其他事项要求:
1、五小给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两张摆放档案的桌子,乡镇场各中心校提供一张摆放档案的桌子。各校档案于4月1日上午13:30前按规定顺序在五小校园内摆放到位。4月1日下午根据实际情况每校派1-2名解说员负责解说展板及档案,要求着工装,自配胸麦,并熟悉本校家庭教育开展的具体情况,15:30前必须到位。
2、各校将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菜单、特色小报印刷100-200份,于4月1日下午板报展时发放(自愿参与)
3、各校上午在文化中心参会的家长代表,要求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家长委员必须参加,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可根据所分配名额尽可能安排参加。
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塔城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2-3-27
http://www.tcjyw.com/shownews.asp?id=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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