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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 为筹钱会网友抢杀亲戚

12年前 [03-23 07:16 周五]

    16岁少年为筹钱约会女网友 抢劫亲戚杀人焚尸

            2012年03月22日07:53河南商报
    

女网友说,她并没打算跟他见面

昨日,他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河南商报记者王红伟

为找钱见女网友,他杀了开超市的远房亲戚。因担心死者眼里会透露出信息,他用两块正燃烧的煤球焚尸。

你可能不会相信,这是一个16岁少年所为。

昨日,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少年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为找钱见女网友

他杀了远房亲戚

16岁的常威(化名)家住三门峡灵宝市朱阳镇一个小山村,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

2010年9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个叫“如果红”的女孩。

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友。“如果红”答应常威,2011年元旦放假若有空就去找他。

眼看到了约定时间,常威估算,两人一起玩,起码需要五六百元。

因家里不宽裕,常威不敢向家人要。2010年12月29日,他决定铤而走险——抢劫在村里开超市的远房女亲戚何某。

当晚8时30分许,常威带着把刀来到超市,以买东西为名骗开了门。

进入超市后,趁何某低头记账,常威拿起酒瓶朝其头顶抡去,然后抓住何的头发往柜台外拽。

45岁的何某死死抓着柜台。常威掏出刀指向何某,何从柜台里拿出大约300元递给常威说:“算我借给你,你走吧。”

常威不放心,非要绑住何。

绑好后,常威觉得抢的钱太少,又用老虎钳撬开屋里抽屉,找到了约3000元钱。

拿走这么多钱,常威认定何某会报警。他找来一根绳子勒住何某的脖子。

一会儿过后,他发现何还有气,又拿起超市里的镰刀、钢钎朝何的头部猛砸数下,何当场死亡。

担心被发现

他用正燃烧的煤球焚尸

临走时,常威想起,他曾从电视上看过,警察可以从死者眼睛里看出罪犯是谁。他从屋里正燃烧的炉子里夹了两块煤球,一块放在何某的脖子上,一块放在何某的腹部……

案发不久,常威被抓获。

取证时,“如果红”告诉民警,她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甚至,没打算去跟常威见面。

 

王顺启搜集整理

http://henan.qq.com/a/20120322/000025.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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