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被疑偷东西 11岁女写下遗书坠亡

12年前 [08-23 10:52 周二]

被疑在福州金山一超市偷东西 11岁女孩写下遗书坠亡

来源:东南快报  2011年08月22日07:15

小薇从自家楼道跳下,11岁的生命之花就此凋零,令人叹息

小薇从自家楼道跳下,11岁的生命之花就此凋零,令人叹息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2日讯(本网记者赵杨 实习生 吴桂勇 郑明敏 文/图)  11岁的小薇(化名)走了,本来再过一个多星期,她就可以到福州四中上初一了。昨日上午10时20分许,她从自己家所在楼道纵身跳下,击碎了这个近在咫 尺的梦。前一天,因为25元左右的货品没有买单,小薇姐弟两个被扣留在永辉超市金祥店,小薇爸爸赶到后,按偷一罚十被“自愿罚款”250元。

  女孩遗书:“我让你们没有面子”

  小薇住福州仓山一小区19号楼一楼。悲剧发生前,三楼的邻居在自家门口看到小薇在楼道走了两次。之前没有在意,又看到小薇上楼时,邻居问小薇“怎么又上来了”,小薇一声不吭地上楼去了。

  昨日上午1020分许,的一声闷响,小薇还没有来得及绽放的精彩人生戛然而止了。目击者说,小薇先是摔在了空中的窗台雨遮上,然后落了 地。随后赶来的120证实小薇已死亡。爸爸,赶快回来,小薇跳楼了。小薇的爸爸接到儿子的电话回家后,在楼道下看到了小薇的遗体,他不敢相信。

  小薇的遗书摆放在小薇的书桌上,事后被警方带走。不知道她写的是遗书啊。小薇爸爸哭着说,早上9时多,他看到小薇正在埋头写东西,以为小薇没事了,就出门去做事情了。警方证实,遗书就一张纸,上面写着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让你们没有面子我很贱等话语。

  女孩父亲:被罚250元,孩子按了手印

  小薇的遗书,与前一天发生的事有关。前一天,小薇和双胞胎弟弟,因为在永辉超市金祥店拿了牛奶、糖果等物品,没有买单,被超市防损人员扣留,直到其父缴纳了十倍罚款。

  小薇爸爸说,20日下午446分,他接到了超市打来的电话。因为在外面有事情,530分许他赶到了永辉超市金祥店。超市说,小薇姐弟偷了 大约25元左右的东西,按偷一罚十要罚250元钱。小薇爸爸掏了钱,随后又被要求写一张“自愿罚款”的条子,小薇在纸条上按下了红手印。

  “小薇回来以后就不说话了,她太要强了。”小薇爸爸说,本来以为没有事情了。

  小薇爸爸说,小薇刚刚从教育学院三附小毕业。前几天刚刚知道成绩,姐弟两人都上了福州四中,因为考试成绩不错,小薇还曾向父母要奖励。小薇父亲说,因为小薇母亲失业一年多,他当时没有答应。

  超市:相关录像已交给警方

  永辉超市金祥店店长刘用增说,两个小孩拿了牛奶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加起来约25元左右,在超市内就被注意,因为没有买单,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 超市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打骂小孩,也不存在威胁。小薇的爸爸来超市了解情况后,当场给了小薇一巴掌,整个过程都有录像为证,相关的录像已经交给警方。两个孩 子被留在超市的时间长,主要是孩子开始不愿意说家长的电话号码。

  被疑在福州金山一超市偷东西 11岁女孩写下遗书坠亡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锦娜 林良划)“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让你们没面子了……”昨日上午10点40分许,在福州市金山碧水三期春晓苑小区,11岁的女孩小宁(化名)留下遗书后,从高楼坠下,不治身亡。

  据了解,事发前一天傍晚,小宁和弟弟到金山金祥路一大型连锁超市购物时,因疑偷东西而被超市防损员带到一间约10平方米的房间。在离开时,被要求在自愿补偿书上按手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在该小区的一栋楼下,小宁跳楼时留下的血迹仍清晰可见。据目击者说,她当时看见小宁在3楼楼梯口徘徊,没一会儿,她就听说小宁跳楼了。120赶到后,对小宁进行了急救,可没有效果。小宁的妈妈抱着女儿大哭,不断地哀求医生再进行抢救。

  如果知道女儿会干傻事,我一定会好好看着她。小宁的爸爸说,早上9点多,他出门前,特意到小宁房间看了一眼,见小宁正在写字,他以为没事,就离开了。10点多,他接到儿子的电话说女儿出了事。

  他说,小宁和弟弟是龙凤胎,平时她很照顾弟弟。事发时,妻子在家中睡觉,当弟弟到房间找姐姐时,看到桌面上的遗书,去找姐姐才发现姐姐已躺在楼下了。

  现在,小宁的爸爸不敢在妻儿面前哭泣,只能偷偷躲在门外哭。他说,妻子和儿子在房间里一言不发。怕两人想不开,他专门找了两个亲戚照顾两人。

  前一天在超市被疑偷了价值25元的东西

  据小宁的爸爸介绍,当他看到女儿生前写的遗书时,才知道女儿可能是因为前天下午在超市偷东西被带到房间内,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才跳楼自杀。

  据小宁爸爸介绍,前天下午5点半许,他接到小宁的电话赶到超市,看到小宁和儿子被关在约10平方米的房间内,里面还有一名超市防损员。在此之 前,姐弟俩由于害怕被父母骂,迟迟不说出他的电话号码。他说,超市工作人员称小宁姐弟俩偷了价值25元钱的东西,要求他支付十倍的赔偿,总共250元。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求他写份自愿罚款的书面材料,让他和小宁在上面按手印。回家后,小宁就不爱说话了。

  出事后,小宁的爸爸在民警的协助下,来到该超市查看录像。“只看到姐弟俩在小房间里的情况,具体什么时候被带到里面的,超市没有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超市的刘店长。他说,两人在超市里拿了牛奶、糖果等东西,加起来约25元,在收银台因为没有买单被拦下,并被带到办公室,在家长到来前,时间将近半小时。等待期间,工作人员并没有打骂两人。

  刘店长说,超市方面有要求家长补偿超市的损失,也有要求两人在上面按手印。两人偷东西的监控录像和自愿补偿书等材料已交给警方。

  超市如确实将人带到房间 则不妥当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说,如果超市确实将姐弟俩带到房间里,那么超市的行为不妥当。因为超市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更何况是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马上通知孩子的父母,并报警,请警方介入。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说,11岁的小宁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这一事件中,超市没有权利将这对姐弟带到房间。

  遇此情况 父母必须保护信任孩子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林芳副院长说,11岁小孩还属于儿童,心理还在成长期。这个时期,当遭遇类似情况时,父母必须保护孩子,特别是他(她)的内心。

  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父母不要马上带孩子离开,应该报警,请警方介入调查,问清孩子被关时发生了什么事,查清孩子有没有盗窃,“给孩子一个辩解、说明情况的机会很重要,这是信任孩子的表现。”

  如果孩子确实做错事了,父母应向超市方面道歉、赔款,并让孩子亲眼目睹这件事的严重性及承担的后果,让他(她)学习承担责任。这期间父母要非常小心地观察孩子的表现,不能使用吓唬、威胁的语言,因为孩子也在敏感地观察外界,内心一定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如果压力超过孩子的承受 能力,就有可能做出过激的行为。

  “父母要信任孩子,并告诉孩子,我爱你,虽然你做错事了,但仍然信任你,可是错误的行为也要改。”林副院长说。

 

信息提供:孙倩  信息整理:肖庆兰

http://fj.sina.com.cn/news/s/2011-08-22/0715108960_2.html

石宣家庭教育

返回

您尚未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