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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满"代理妈妈"安排工作住所

12年前 [08-12 11:04 周五]
少年刑满释放"代理妈妈"为他安排工作和住所

2011年08月12日 08:24:21  来源: 钱江晚报

    小强(化名),今年16岁,安徽人。他因盗窃被判刑5个月,再过10天,就要刑满释放了。

    就在他为自己的将来发愁时,昨天,当初海曙法院为他指定的“代理妈妈”(或者叫公益代理人)岑红霞来看守所探望他,告诉他,已为他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

    在宁波市看守所工作多年的袁警官说,他看过多少外地孩子从这里进来,出去,没多久又进来。很多人出去以后,生计无着,又没人管,结果走上了老路。他说,跟他们比起来,小强真是幸运。

“代理妈妈”岑老师告诉小强,住所和工作都已为他找好了。

    把出差的事放在一边,先去看“儿子”

    岑红霞是个老师,也是她12岁女儿的妈。但她说,自从一个月前成为小强的“代理妈妈”,她又多了个儿子。

    由于偷窃,小强被判入狱5个月。

    昨天,岑红霞一算日子,再有10天,小强就要出来了,岑红霞决定把出差的事情放在一边,先去看小强。

    昨天上午,岑红霞和同事打了个招呼后,提着一个旅行包赶到宁波市看守所。

    旅行包里是她为小强买的衣服、裤子和毛巾,但是,最大的礼物不在旅行包里。

    为“儿子”找好了工作和住所

    推开门,在民警带引下,小强走了进来。一米七几的个头,一脸老成,看不出17岁的稚气。看到岑红霞,小强终于笑了,喊了一声“阿姨”。

    看到有记者,小强坐在椅子上低着头,很害羞。

    还有10天就出来了,出来后打算干些什么?

    小强说,他喜欢做冷菜厨师,尤其喜欢雕花。

    岑红霞告诉他,她已给小强安排好住所,找好工作了。

    临走前,岑红霞叮嘱小强:“出去了,以前的生活就翻过了,不要再想。好好工作,努力把法院的1000元罚金交掉,不要再给社会添负担。还有,出去好好练字,好好学习。”小强频频点头。

    前脚民警带走小强,后脚岑红霞就告诉记者:“他刚才说要认我做干妈,其实我早就拿他当儿子了。我以后还要给他当证婚人呢。”

    等不到父母等来阿姨

    小强来自安徽农村,家里有个哥哥。他说,大概由于顽皮,哥哥经常欺负他,爸爸妈妈从小打他。他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那时他才15岁。

    他在慈溪一家打火机厂找了一份工作,每天要干12小时。干了两个月,由于一次烧伤,他不干了,结果老板连工资也没给他。

    后来,小强又在酒店当过服务员,被领班欺负,又不干了。

    接着他又在一家快餐店打工,结果和厨师打架……

    最后,因为没钱,他就去偷人家车内的财物。

    “要是他们对我好点,我就不会坐牢了。”小强说,尽管看守所民警想方设法找他父母,但因为他们已离开家乡外出打工,民警一直没有找到。

    “看到别人有家属来看望时,我也很想爸妈。最后来的是阿姨……”小强说。

    链接:

    孩子,我愿为你以后的生计操心

    关于和小强的见面,岑红霞写了一篇《罪犯和孩子之间》,下面是节选:

    接到法院法官的电话,说有个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审理,让我以公益代理人的身份出庭。

    第二天就要出庭,我想,他会长什么样?他做了哪些坏事?他能管教好吗?

    到法院后,法官给我看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我了解到,“儿子”才满17岁,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宁波打工,多次盗窃他人汽车里的财物,数额较大,触犯刑法。

    法官把我带到羁押室,他穿着囚服,带着镣铐,长得比我想象中高大,眉清目秀。隔着铁栏杆,我告诉他,他的爸爸妈妈没有联系上,所以法院让我做他的代理妈妈。他乖乖地点着头,说知道。

    我忍不住像妈妈一样责备他。他说,找不到工作,没钱了,只好这样做。

    我问他:“如果等你出来,送你去培训呢?”他说好。

    开庭了,他戴着手铐脚镣站在被告席上,顺从地认罪,时不时朝我坐的方向看,那眼神分明是孩子的眼神,有一种期盼。

    法院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归案后主动交代,从轻判决。判决的结果比他预料的好,他很平静地接受了。

    罪犯和孩子之间,有时距离很短,是一块面包、是一张甚至不需要那么舒适的床。

    孩子,我愿为你以后基本的生计而操心,在我这个“妈妈”眼里,你本是无罪的,你只是个需要关爱的孩子而已。我希望世人勇敢些,勇敢地接纳像你们这样的孩子,那样世上会少些罪犯,多些孩子

    名词解释:代理妈妈

    记者了解到,公益代理人是海曙法院去年推出的一项措施,也有人称之为“代理爸妈”。

    海曙法院每年审理二三十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5%以上的被告人是外地的未成年人,不少孩子的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庭审。尽管法院为这些孩子指定了辩护人,但家长的缺席,终究是不可替代的遗憾。

    因此,去年九月,海曙法院通过媒体公开聘请10名公益代理人。

    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假如父母正在服刑、或藏匿、失踪、死亡或由于经济困难、路途遥远,无法出庭,法院委托热心未成年人的社会团体、组织、人士组成公益代理人,担任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维护其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

    去年11月2日,海曙法院正式聘请了十位公益代理人。(记者 斯问 文/摄)

 

肖庆兰搜集整理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08/12/c_121848470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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