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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养轻教或只养不教 /杨留富

14年前 [06-02 22:56 周四]

       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起着关键的作用。家庭是通过家长的文化素养,家长的行为方式,家庭教育的内容(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伦理观念、法制观念、人际关系及情感观念诸方面)和方式等,使孩子在正常的教育下完成社会化;反之,其社会化往往会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某地邹某夫妇,为了过上好日子,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劳动,顾不上过问孩子,只是供给衣食。他们有一种非常朴素的意识,认为孩子长大了自然就会懂事,指望着树大自然直。儿子在无拘无束的环境中长大,但却看不上父母做小生意,整天忙忙碌碌、辛苦挣小钱,羡慕社会上一些有钱有势的人,空虚的灵魂抵挡不住邪恶思想的侵蚀,埋藏在他心中的金钱占有欲在录相的诱导下,使他产生了绑架勒索钱财的冲动,由于所接触的人非常有限,他只能在熟悉的人群中找目标,决定杀死花钱大方的伙伴林某,然后再向他家敲诈钱财。他将林某骗至家中,用铁锤向林某后脑砸去,砸死后,将尸体肢解,装入麻袋藏在家中的电视柜里,其母发现后,强烈的救子欲望使其夫妇犯下了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儿子被判处死刑!

     在有些家庭里,金钱作为家庭议论的“主题”、“主旋律”,有一些家长公开对孩子宣扬“金钱万能”,让孩子弃学经商。有的家长认为,自己文化不高,现在照样赚钱,只要有“本事”就行,家长中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对子女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某地学校开班22个,10年中,中途退学93人。不少学生反映家长对他们的学习不关心,也没有什么要求。 一16岁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荒唐剧。他佯装被人绑架,使出菜刀将自己的右手小指剁下,次日晨,装入信封让人送给父亲,要勒索现金50万元,家长惊恐报案,两天后真相大白。

      还有一些家长,是由于认识上的失误,认为“树大自直,狗大自咬”,孩子长大了就好了。一些家长把学校当做托儿所。笔者曾对一位朋友议论,现在有的孩子上初中了,不好好学习,家长也不管,反而说,只要不惹祸就行了。有些家长认为,只要供养孩子吃、穿就可以了,就是尽到了父母的责任,至于孩子的教育,那是老师的事、学校的事、社会的事。笔者曾在少管所作过调查,由于家庭重养轻教或只养不教、管教不严,导致子女犯罪的竟占到该所全部犯罪少年人数的50%以上。一少年独居一室,父母从未过问孩子的学习、交往,当派出所民警告知其子已被刑事拘留,其母大吃一惊:孩子很听话,不会办坏事的……由此可见,父母忙于工作,忙于赚钱,未能履行监护子女的责任,只养不教的家庭,是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只养不教或重养轻教最典型的表现

是保姆型家长。家长对孩子“包办过多”、“保护过度”、“照顾过份”,导致一些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形成极强的依赖性,在孩子眼里,家长就是他们的保姆。家长是从小给孩子当保姆,管完小学管中学,管完中学管大学,大学毕业还帮找对象,帮买房子,买齐各种家具、电器,甚至生了子女还得给看着,什么时候死了才算完事,这样做的结果是造就了一代无能的人。21世纪是竞争非常激烈的社会,没有生存能力将被淘汰。

是单纯生活型家长。把精力放在孩子的吃、穿、住、玩上,忽视了孩子的精神需求,一味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人家有的,咱的孩子也要有,不顾实际地盲目攀比,不仅在孩子的思想上造成不良影响,增加了家庭负担,也往往造成孩子的攀比,比吃比穿比打扮,常常是骄、娇二气兼而有之,结果是不合群、不懂事、挑剔、任性、骄横、久之变得古怪孤僻,形成不良性格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家教失控而造成的只养不教,甚至不养不教,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是绝无仅有,也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四川崇州一12岁女孩,长期在外坑蒙拐骗,小偷小摸,成为成都各大小派出所的“常客”,但终因年龄太小而不符合处罚条例而不能处理。一次又因偷盗8万元被成都警方擒获。此时,国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颁布实施,成都市公安局责令崇州市公安局依照国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追究小女孩家长的法律责任,小女孩之母王某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警告并责令写出书面悔过书的处罚,而成为在全国发生的首例监护人未尽法律责任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

      《三字经》中的“养不教,父之过”,是家庭对子女欠教所给予的社会道义上的一种谴责。在现今社会里,这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把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综合运用于家庭教育之中,使“养不教”得到行政或法律上的惩罚才可以较大程度上解决家庭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在“生产”着不良少年的家庭来说,只有在法律上对父母的行为进行规范,并规定切实可行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才能够强化父母对子女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使父母的行为由外部的强制逐渐走向自觉的行动。真正从家庭内部寻求解决问题之道,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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