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发展受限 亟须“三足”支撑
2011年05月31日 13:37:5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5月31日电(记者刘云伶、王宁)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家庭教育的有效途径,基层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家庭教育立法、加强家庭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充实家庭教育培训资金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在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三个体系中,唯有家庭教育缺少法律保护,未来中国家庭教育也要纳入法制轨道。”山西省妇联主席、全国人大代表李悦娥说,立法是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
作为从事教育事业50多年的老教育工作者,山西省家教讲师团副团长薛力表示,从“孟母三迁”到历代皇帝文士,中国各个阶层都非常注重家庭教育,迄今已有119种教育专著,在1903年还出台了关于家庭教育的第一部法律《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
山西省政府妇儿办主任张晋叶认为,在国际上家庭教育已有法律保护,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家庭教育法》。
据了解,家庭教育立法已纳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目前正由全国妇联牵头开展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
法律基础之上,具有专业知识、可进行个性化指导的本土化家庭教育培训队伍也亟待建立。
记者在山西省妇联了解到,目前这个省的家庭教育培训工作由“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系山西省妇联牵头,22个职能单位组成。
“针对不同类型的家长,需进行不同内容的授课。”山西省幼教中心主任李志宇表示,各个部门应加强合作协调,完善家庭教育培训的运行机制,建议对不同受益人群进行分门别类、有层级的家庭教育培训,针对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职业等因素进行个性化授课指导。
张晋叶建议,各地应培养一支“带不走的队伍”,让本土化的家庭教育专家队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与此同时,资金成为制约家庭教育培训的一大障碍。“目前山西自上而下都缺乏家庭教育的专项资金支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作的开展。”山西省妇联副主席张烈珍表示,希望未来能争取到开展家庭教育的专项经费。”
肖庆兰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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