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一 领 导 管 理 |
(一)组织领导 |
10 |
1.各级党委(政府)主管领导,每年听取家庭教育工作汇报、亲自研究过问,或作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 2.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和儿童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有关文明创建先进评比活动的重要内容。 3.将家庭教育纳入地方法规,组织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4.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专门会议,出台家庭教育工作政策、条例、文件 |
听汇报 查会议记 录及资料 座谈 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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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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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机构 |
10 |
1.各级建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力,功能发挥明显。 2.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各级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协调推动规划实施,组织督促检查。 |
听汇报 查资料 调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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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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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经费 |
10 |
1.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高。 2.每年有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 3.多渠道筹集家庭教育资金。 |
听汇报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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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第1和第2项标准(或第1和第3项),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第1项(或第2和3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二 组 织 实 施 |
(四)工作队伍 |
10 |
1.组建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讲师团指导队伍和“五老”、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 2.对指导与服务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有相关的管理办法。 3.每年对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者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 |
听汇报 查资料 看档案 座 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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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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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阵地建设 |
10 |
1.大力发展幼儿园、中小学、社区、企事业机关家长学校和新婚夫妇、孕妇、人口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与数量。 2.家长学校有师资队伍、教材和教学计划,有检查、考核等制度,有经费投入。 3.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建制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4.建立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含示范县、市、区,示范家长学校,示范指导中心),以点带面。 |
听汇报 查资料 调 查 座 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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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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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5—6为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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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宣传普及 |
10 |
1.运用传统和现代传媒,开办符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平台。 2.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有特色的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3.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活动。 |
查资料 调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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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7—8为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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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导服务 |
10 |
1.将家庭教育列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帮助0—18岁儿童家长提高教育能力与水平。 2.在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区和家庭环境。 3.根据留守、流动、单亲、特困等儿童及其家庭的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家教指导服务。 |
查资料 调 查 座 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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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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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学研究 |
10 |
1.建立家庭教育研究组织和研究队伍。 2.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或课题研究。 3.鼓励有条件的教育、研究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 |
查资料 调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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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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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效 益 成 果 |
(九)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普及覆盖 |
10 |
1.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不断扩大。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覆盖率达95%左右;各类家长学校办校率达95%左右。 2.家长素质和教育子女能力不断提高,受教育率达到95%左右。 3.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不断完善。 |
听汇报 查资料 问 卷 座 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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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 |
(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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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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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研究成果 |
10 |
1.形成一批有水平的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 2.编撰出版家庭教育指导和培训材料。 3.组织研究成果和优秀论文评选、交流活动。 |
查资料 座 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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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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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工作成效 |
10 |
1.家庭教育工作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2.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3.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
座 谈 问 卷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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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 4分以下。 |
(续表)
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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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家庭教 育工作创新 |
10 |
在家庭教育政策制度、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活动形式、指导服务模式、理论研究等方面富有创新。请列出创新项目名称,并附1000字以内的文字阐述。创新项目名称是: |
审阅文 字阐述 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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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创新项目,分值为3—4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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